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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同居关系的财务事项(下) | 澳洲未婚伴侣法律指南3

何颖律师 澳洲法律评论 2022-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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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阅读《澳洲法律评论》

第81篇原创文章

家庭法第11原创文章



文 | Chai Hoe


本人身边有位好友Mr. X与女友Ms. Y同居伴侣一起联名在澳洲购买了几间房子,双方的父母都有给与金钱上的帮助,几年后分手了,朋友便咨询本人, 说 “我是否得分她我一半的资产?那岂不是很不公平,因为大部分的钱是我出的,是我向我的父母借的,我还得偿还我父母钱。她生孩子后就没上班没收入,基本上没出多少钱。”


本专题是针对Mr. X的问题,简略的为大家一一解答相关与在澳州的未婚伴侣可能会遇到的问题。


A.澳洲未婚伴侣法律指南1: 澳洲家庭法和未婚伴侣的关系

1.澳洲家庭法Family Law Act 1975 (Cth)的历史

2.实际关系(俗称“De Facto Relationship”) 的法律定义

 

B.澳洲未婚伴侣法律指南2: 涉及De Facto Relationship的财务事项 (上篇)

1.家庭法第VIIIAB部:涉及De Facto Relationship的财务事项

2.两人需要在一起多久才能和对方分财产或讨赡养费?

3. 分手后财产该怎么分?

 

C.澳洲未婚伴侣法律指南3: 涉及De Facto Relationship的财务事项 (下篇)

1.我们房子是我继承的,是我向家人借钱买的 ,那也要分给对方吗?

2.如何拟定财务协议俗称 “financial agreement”?

3.分手后能讨赡养费吗?

 

D.澳洲未婚伴侣法律指南4: 涉及De Facto Relationship孩子抚养权


问:我们房子是我继承的,是我向家人借钱买的 ,那也要分给对方吗?

现在的房价犹如天价,对有些人来说,付个头期却得动用毕生存款,或选择向父母借钱买房子。据本人了解,依据中国人传统的文化,男方父母通常会购买房子给孩子当新婚礼物。那问题来了,假如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那房子终究归谁?父母出资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还是对双方的礼物?

 

澳大利亚的家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截然不同。我们在第一篇文章提及澳大利亚《家庭法1975》的历史,大家要切记在澳大利亚,联邦《家庭法1975》是在全国生效的,但注意西澳拥有其州涉及同居伴侣的法律。到目前为止,澳洲《家庭法1975》没有明确的针对这方面的问题做出解答。我们律师只好通过案例为客户们争取最好的权利和利益。



贷款或礼品,傻傻分不清楚?

父母(或亲戚朋友)提供的钱是贷款还是礼物?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在决定资金是礼品还是贷款时,法院必须考虑所有的证据,包括来自出资人的证据,以确定该资金确实是需偿还的贷款或是赠品。法院在作出决定时可考虑以下因素(但不限于这些因素):


1. 任何书面贷款协议,贷款的条件等

2. 借款人(孩子)是否有偿还贷款人(例如父母)任何款项

3. 双方认为贷款的目的,例如:贷款人是否有意要借款人还债

4. 双方是否有进行任何讨论贷款的存在和条款的证据

5. 是否有任何还款预期

6. 是否有任何有关贷款的担保,例如登记的抵押

 

每件案子都有其独特的因素,我们律师不能盲目的运用法令和案例,然而我们必须先聆听您的故事,然后帮您分析您的案子,说出问题的根源和提供为您量身定制的法律援助和解决方案。

 

假如您是贷款人的话,我建议您找律师帮您拟定贷款协议。我们律师拟定的贷款合同确实较正式,足以证明贷款人有意要借款人还债,所以资金便是贷款不是赠品。

 

贷款vs礼品


简单来说,假如法院判定资金是贷款的话,那资金将会被视为双方的“债务“(”liability”),双方必须先偿还贷款人方能分财产,所以最终双方能分的共同资产也会减少。


问:如何拟定财务协议俗称 “financial agreement”?

除了结婚伴侣之外,未婚伴侣也能找律师拟定财务协议。澳大利亚《家庭法1975》说明未婚伴侣在3种情况之下可以拟定财务协议:

· 在两人未成为事实情侣之前 (“before de facto relationship”): 《家庭法1975》第90UB条

· 在两人正处于事实情侣关系的时候(“during de facto relationship”): 《家庭法1975》第90UC条

· 在两人事实情侣关系破裂之后(“after breakdown of a de facto relationship”): 《家庭法1975》第90UD条


财务协议的内容


未婚伴侣的财务协议也称为”第VIIIAB部财务协议“,其内容可包括以下任何一项事项:

· 如何分配或处理双方的财产和财务资源

· 任何一方的赡养费

(注意:家庭法规定协议书必须符合一些法律的要求方能有效)

 

最常见的情况是双方先达成口头协议:“倘如两人分手,双方将保留各自名下的财产,不会分自己的财产给对方。“

 

达成协议之后,您就需要专业的律师帮您们拟定财务协议。记得写协议书不能马虎,需要专业的律师帮您仔细地解释和把所有的条件详细得写进协议书。我们律师需要知道双方的财务状况以及双方的财产和债务的清单,方能完善的拟定财务协议。


财务协议是否有约束力?


不是每份财务协议都有约束力的。财务协议书必须符合《家庭法,第90UJ》的条件方能有约束力,这些条件包括以下:

· 协议由双方签署

· 各方必须聘请自己的律师:在签署协议之前,各方的律师需要提供有关协议对该方权利的影响以及协议的利弊 (在签署协议之前或之后,各方的律师必须提供对方律师一份签署的声明说明其律师提供了此法律意见)

·     该协议尚未终止并未被法院撤销(在一些特别的情况之下,法庭有权撤销财务协议:家庭法第90UM)

 

问:分手后能讨赡养费吗?

新加坡有位网络红人Jamie Chua蔡小姐是在新加坡数一数二的有钱美女,她拥有非常多的名牌包包,而且时常去旅行,生活过得滋润。据报道,她结婚之前是位空姐,当年她和她印尼百万富翁老公离婚时,她成功冻结了她前夫的9300万美元资产,同时她也为自己和两个孩子寻求每月45万美元的赡养费。女神离婚案最终与2011年11月在庭外解决,她收到数额不详的金钱和财产。

 

在澳大利亚(无论是悉尼,墨尔本,布里斯班,黄金海岸等,但注意西澳有不同涉及未婚伴侣的法律)的未婚伴侣是受家庭法的保护的,犹如结婚伴侣,倘若两人分手了,任何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对方讨赡养费: 《家庭法第90SE条》。但不是每个人都能成功的讨到赡养费或足够的赡养费,所以我们需巧妙的运用《家庭法1975》和案例帮您分析您的情况,然后及时提供为您“量身定做“的法律援助和解决方案,以便您能做出明智的决定和充分的准备。


感谢阅读


本文律师:

何颖 (Chai Hoe)


澳洲国立大学法学学(荣誉),澳洲高等法院注册律师


专业且平易近人,拥有多年法律经验,擅长家庭法,继承法于财产法等。


熟练运用英语,中文,马来语,广东话和福建话等各种方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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