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投资者在分割土地时应注意的税务问题 | 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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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法律评论》第486篇文章
产权法第94篇文章 | 流程税务
文 | 韩萍
正文:1771字
预计阅读时间:5分钟
标题读起来有些拗口。。
首先声明,具体的税务问题,大家还是要咨询自己的会计师,如果想找讲中文的持牌会计师,我有很多可以推荐。这里只谈理论,点到为止,就是为给大家提个醒,以防我们根本不知道我们不知道什么,而因此吃亏。
那我们就直入主题吧!
题归正转。。
众所周知,通常情况下,买卖土地房产上面的收益基本都属于增值收益。如果你是个人投资者,那么持有资产12个月以上,通常会有50%的资产增值税折扣。但是,当你买入土地,分割,转手售出以后,如果这一套动作被ATO认定是一次性投机获利(以利润为目的),那么增长的部分是有可能被100%收税,也就是,没有50%的增值税折扣,即便持有超过12个月以上,因为收益不能算在资产增值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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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分割土地的目的
如果你家土地非常大,已经居住多年,屋主年事已高,实在管理不来这么大一块地,不得不分割卖掉,这样的动机就属于不是以获利为目的的动机,因此享受50%增值税折扣的几率就比较大。
2. 分割项目的复杂程度
如果你找了专做大项目的商业代理或开发商,来大肆推广你的分割项目,就容易被ATO认定你是以获利为目的。相反,如果你找的是当地做二手房买卖的普通中介公司出售,更容易让人信服这不是一个商业行为。
3. 土地的大小和分割出的量
自家后院一分为二,和一块大地把自己的房子推倒分成10个小别墅相比,绝对后者看起来商业目的更强。
4. 土地开发项目的贷款量
开发这个项目的贷款越多,越容易被认定为有商业行为目的,以获利为目的,越有获利被100%缴税的风险,因而享受增值税折扣的机会就越小。
5. 土地持有的时间
时间越长好。持有时间过短不利于和ATO辩论目的性。
6. 你的税务历史
如果在你个人税务史上你经常有类似的操作,小型开发,那么更容易让ATO抓住把柄认定你在做小型开发生意。
免责声明:
本文以分享知识为目的,并不可作为投资决策参考意见。投资者的个人税务问题,请咨询持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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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韩萍
● 昆士兰大学应用金融和会计双硕士学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机械工程与自动化专业学士学位;金融服务业文凭(养老金专业)
● 昆士兰州REIQ认可地产经纪人执照持有者;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Place Estate Agent Sunnybank创始人执照持有者
● 曾任职 Sunsuper投资效率专家;曾任职于昆士兰州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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