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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合并企业亏损利用限额计算示例

taxcut 税捷
2024-08-26



2018年9月1日,P公司吸收合并T公司,采特殊处理。


T公司2013年成立,当年开始生产经营,各年度盈亏情况如下:


年度

应纳税所得额(亏损)

2013年

-500

2014年

-50

2015年

60

2016年
10

2017年

20

2018年1至8月

0


2018年9月1日,T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1500万元,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为5.2%。


P公司2018年以前无亏损,各年度盈亏情况如下:


年度

应纳税所得额(亏损)

2018年

90

2019年

80

2020年

200

2021年

100


P公司、T公司亏损弥补期限均为5年。


问:吸收合并后,P公司如何弥补T公司亏损?


分析:


可由P公司弥补的T公司亏损的年度限额=1500×5.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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