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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司型合伙人申报所得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司型合伙人申报所得吗?例事实:(1)2022年初,甲公司出资200,持有合伙企业财产份额10%,合伙企业出资2000,持有乙公司股权。甲公司对合伙企业投资按公允价值变动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核算,合伙企业对乙公司投资也按公允价值变动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核算。(2)2022年末,合伙企业所持乙公司股权公允价值由2000升值到3000,合伙企业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000。甲公司所持合伙企业10%财产份额公允价值由200升值到300,甲公司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00。(3)合伙企业合伙人全部是有限公司,从设立到现在,没有入伙、退伙、财产份额转让情况,有限合伙协议不是按分配瀑布起草的。(4)2023年度,甲公司出售所持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收到现金300。2022年度:合伙企业会计分录:(1)合伙企业向乙公司出资2000。科目金额交易性金融资产(乙公司-成本)2000银行存款2000(2)2022年末,合伙企业所持乙公司股权公允价值为3000,合伙企业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000。科目金额交易性金融资产(乙公司-公允价值变动)1000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0合伙企业确认有关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金额所得税费用
7月12日 下午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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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瀑布税务核算错题本

国内私募基金有限合伙协议一般是采用分配瀑布起草的,分配瀑布发明于上世纪九十年代,是与合伙企业所得税紧密契合的产物。分配瀑布起草方法和分配瀑布税务核算方法要么是同时出现,要么是鸡和蛋的关系,说不清哪个发明在前,哪个发明在后。分配瀑布是目前最为流行、最为先进的商业实践,已经成为复杂经济安排首选的协议起草方法,广泛运用于私募股权基金、不动产开发和运营、石油天然气开采、影视制作、不良资产处置、先进技术研发等领域。公开人工智能全球有限公司(Open
7月10日 下午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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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合并企业亏损利用限额计算示例

例2018年9月1日,P公司吸收合并T公司,采特殊处理。T公司2013年成立,当年开始生产经营,各年度盈亏情况如下: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亏损)2013年-5002014年-502015年602016年102017年202018年1至8月02018年9月1日,T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1500万元,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为5.2%。P公司2018年以前无亏损,各年度盈亏情况如下: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亏损)2018年902019年802020年2002021年100P公司、T公司亏损弥补期限均为5年。问:吸收合并后,P公司如何弥补T公司亏损?分析:可由P公司弥补的T公司亏损的年度限额=1500×5.2%=78
6月1日 下午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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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所得税速查(2024-05)

以母公司股权作为子公司员工激励股权有的地方允许,有的地方不允许。美国税法允许。若允许,扣除单位是子公司;子公司确认多少工资薪资费用,母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计税基础作相应调增处理。C
5月12日 下午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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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发〔1993〕153号 关于印发《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的通知

修订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有关消费税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国税发〔2009〕45号),自2009年3月18日起第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七条,第八条废止。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汽油、柴油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8〕192号),自1998年11月5日起第七条、第八条废止。三、根据《财政部
4月26日 下午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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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发〔1998〕192号 关于印发修订后的《汽油、柴油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汽油、柴油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8〕192号现将修改后的《汽油、柴油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总局1993年12月28日印发的《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国税发〔1993〕153号)中有关汽油、柴油的注释同时废止。汽油、柴油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一、汽油汽油是轻质石油产品的一大类。由天然或人造原油经蒸馏所得的直馏汽油组分,二次加工汽油组分及其他高辛烷值组分按一定的比例调合而成。按生产装置可分为直馏汽油和裂化汽油等类。经调合后制成的各种汽油,主要用作汽油发动机燃料。汽油的质量标准为辛烷值不小于66。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辛烷不小于66的各种汽油。用其他原料、工艺生产的汽油,也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以汽油组分为主,辛烷值大于50,经调合可以用作汽油发动机燃料的非标油品,也属于汽油的征收范围。列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统一生产和供应计划的石脑油,以及列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生产计划的溶剂油不属于汽油的征收范围。二、柴油柴油是轻质石油产品的一大类。由天然或人造原油经常减压蒸馏在一定温度下切割的馏分,或于二次加工柴油组分按一定比例调合而成。主要用作转速不低于960r/min的压燃式高速成柴油发动机燃料。柴油的质量标准为倾点-50号至30号。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倾点在-50号至30号的各种柴油。以柴油组分为主,经调合精制可以用作柴油发动机的非标油品,也属于柴油的征收范围。1998年11月5日
4月26日 下午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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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公告2024年第2号 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税务总局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海淀园)股权激励分期纳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2〕16号)。特此公告。财政部
4月26日 下午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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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5号 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及其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5号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要求,实行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4月26日 下午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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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2007〕767号 关于依据柴油质量标准认定消费税征税范围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依据柴油质量标准认定消费税征税范围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767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你局《关于柴油消费税质量标准认定问题的请示》(鲁国税发〔2007〕56号)收悉,批复如下:倾点和凝点虽然是衡量柴油性质的同一类指标,并且在数值上比较接近,但属于两个不同的指标。将“凝点”等同于“倾点”来确定消费税征税范围,在税法上缺乏依据,并且会引起征税范围的变化。“倾点”指标既然有国家规定的检测标准(GB/T
4月26日 下午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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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2008〕415号 ​关于上海赛孚燃油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甲醇汽油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

你局《关于上海赛孚燃油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甲醇汽油征收消费税问题的请示》(沪国税流[2007]7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4月26日 下午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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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发〔2005〕133号 ​关于印发《汽油、柴油消费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修订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有关消费税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国税发〔2009〕45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八条废止。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8号),第十八条、十九条和二十条失效。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的通知》(税总发〔2014〕6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可用于调和为汽油、柴油的石脑油、溶剂油计划及调整计划核准”取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汽油、柴油消费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为了加强汽油、柴油消费税管理,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实现消费税重点税源专人现场集中管理的目标,总局制定了《汽油、柴油消费税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对在试行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总局。
4月26日 下午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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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4〕15号 关于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汽柴油连续生产汽 柴油允许抵扣消费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汽柴油连续生产汽
4月25日 下午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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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08〕168号 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后相关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9号)第二条中关于进口石脑油免征消费税的规定(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8]45号)第四条
4月25日 下午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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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2009〕709号 关于润滑脂产品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

你局《关于对润滑脂产品征收消费税问题的请示》(京国税发[2009]23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4月25日 下午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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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1〕87号 关于延续执行部分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使用企业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退税工作。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使用企业石脑油、燃料油实际耗用量核定应退税金额,并开具“收入退还书”(预算科目为:101020121
4月25日 下午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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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1〕46号 关于明确废弃动植物油生产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适用范围的通知

一、餐饮、食品加工单位及家庭产生的不允许食用的动植物油脂。主要包括泔水油、煎炸废弃油、地沟油和抽油烟机凝析油等。
4月25日 下午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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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6号 ​关于催化料、焦化料征收消费税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催化料、焦化料征收消费税的公告2012年第46号现将催化料、焦化料征收消费税的政策公告如下:催化料、焦化料属于燃料油的征收范围,应当征收消费税。本公告自2012年11月1日起执行。
4月25日 下午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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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7号 关于消费税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

修订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两项消费税审批事项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9号,第一条第(二)款及第二条中“且纳税人事先将省级以上(含)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相关产品质量检验证明报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的”内容废止。二、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自2015年2月24日起,“成品油消费税征税范围认定”取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2012年第47号
4月25日 下午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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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公告2024年第3号 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转移、变更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下的,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4月25日 下午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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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3〕2号 关于完善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 芳烃类化工产品消费税退税政策的通知

六、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财税〔2011〕87号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税务机关此前已办理退税的,不予调整。未办理退税的,按照本通知规定办理。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
4月24日 下午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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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6〕35号 关于对利用废弃的动植物油生产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政策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利用废弃的动植物油生产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政策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
4月24日 下午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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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06〕125号 关于消费税若干具体政策的通知

(二)蜡油、船用重油、常压重油、减压重油、180CTS燃料油、7号燃料油、糠醛油、工业燃料、4~6号燃料油等油品的主要用途是作为燃料燃烧,根据《通知》关于燃料油征收范围注释,属于燃料油征收范围。
4月24日 下午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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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2010〕205号 关于稳定轻烃产品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

你局《关于中石化胜利油田分公司稳定轻烃产品征收消费税问题的请示》(鲁国税发〔2010〕5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4月24日 下午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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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2号 关于绝缘油类产品不征收消费税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67号)规定的应征消费税的“润滑油”,不征收消费税。
4月24日 下午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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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4〕93号 关于调整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9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消费税政策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4月24日 下午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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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投基金六个所得税问题中美比较

创投基金六个所得税问题中美比较创业投资基金兴起于美国硅谷,是私募股权基金一个类型,被称为创新的肌肉,各国普遍给予高度重视,无论是在法律上、监管上,还是在税收上。本文比较创投基金所得税处理中美异同,以期对国内创投基金所得税制度完善提供一个思路。美国创投基金几乎都是以合伙企业作为运营载体,见不到国内所称的契约型、公司型创投基金,本文讨论的创投基金限于合伙型。01
3月30日 下午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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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打造“一企来办·苏税援”涉税专业服务平台

江苏:打造“一企来办·苏税援”涉税专业服务平台时间:2024-03-2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日前,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江苏省数据局举行高效办成一件事“一企来办·苏税援”涉税专业服务平台开通上线仪式。在由试点向全省推开的过程中,目前已有9038家江苏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入驻平台,占全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约六成;完成涉税服务交易2.94万笔,成交金额1.67亿元。“一企来办·苏税援”涉税专业服务平台也是全国首个网上涉税专业服务平台。2023年8月,江苏开通“一企来办”企业综合服务平台,为经营主体提供政策咨询、政务信息服务、综合业务办理等服务。10月,在江苏省税务局的支持下,南京、无锡、徐州、南通四市税务部门先行在“一企来办”平台试点建设“苏税援”。今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探索统筹行业协会、市场化专业服务机构等涉企服务资源,一站式提供政策推荐、咨询、解读、申报等政策服务。江苏省税务局认真落实国务院的部署要求,在试点基础上将“一企来办·苏税援”涉税专业服务平台推广至全省。“江苏共有近500万户企业、超过1000万户个体工商户、5000多万余自然人纳税人,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对第三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协助办理纳税缴费业务的需求较为强烈。”江苏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处长夏建军说,“‘一企来办·苏税援’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集中起来,打造‘赶集式’网上涉税服务市场,方便各类经营主体‘货比三家’,找到心仪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据了解,江苏有1.5万家涉税专业服务机构、4.9万余名涉税专业服务人员。这些服务机构在帮助企业合理规划税务、降低税务风险、促进企业安心经营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执业行为不规范、服务质量不高、行业发展良莠不齐等问题。“苏税援”建立标准化服务事项清单,完善常态化服务流程监测,提供透明化服务评价参考,有助于依法规范全流程涉税专业服务,推动涉税专业服务公开透明。目前,“一企来办·苏税援”平台提供10项主体服务功能,具体包括“我要入驻”,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申请入驻平台;“我要找服务”,经营主体浏览、查询、选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我要发公告”,经营主体发布需求公告;“我要报名”,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报名参加需求项目;“中选发布”,经营主体发布需求选取结果;“涉税专业服务事项”,公示8类法定涉税服务事项及相关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我要查政策”,查询“热线百科”“苏税援”涉税专业服务政务信息主题集;“通知公告”,动态进展、系统更新、服务指南等信息展示;“我要问”,12345、12366热线在线解答咨询;“我要吐槽”,企业和服务机构在线提交对平台涉税专业服务的意见建议,平台收到后,将逐件处理答复。夏建军介绍,“一企来办·苏税援”改变了经营主体与涉税服务机构线下洽谈的传统做法,通过线上分类展示机构服务内容、人员资质信息等方式,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一站式中介服务,企业结合自身办税需求,在线选择涉税服务机构,零跑动即可完成接洽,大幅压缩时间和费用,有效降低了经营成本。江苏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汤志水表示,推进“一企来办·苏税援”涉税专业服务平台建设,是贯彻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具体体现,是促进涉税专业服务市场健康发展的有力抓手。下一步,江苏税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与省数据管理部门的协同配合,以数据共享赋能企业发展,营造更加规范高效、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3月26日 下午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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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LPA:有限合伙协议范本与投资条款清单

ILPA有限合伙协议范本与投资条款清单ILPA是国际有限合伙人协议英文缩写。2020年7月,ILPA发布了有限合伙协议范本与投资条款清单,供私募股权基金起草有限合伙协议参照。点出左下角“阅读原文”,可下载有关范本和清单。国内私募股权基金通行的有限合伙协议一般是借鉴国际有限合伙人协会欧式有限合伙协议起草的,国内私募股权基金法律、财务和税务专业人士有必要密切关注上述范本和清单的现状及未来发展变化。美国所得税法对私募股权基金有限合伙协议中的经济性条款有着非常具体的要求,有限合伙协议必须满足税法相关要求,否则便会面临税法不予认可的不利局面。美国起草私募股权基金的律师一定是熟悉美国税法的,不知道税法的规定,起草出来的协议一定不会满足税法的要求,当事人的意思便得不到税法的尊重。国内税法理论供给不足,没有介绍分配瀑布税务核算的文献资料,导致一个奇怪的现象,就是不知道私募基金协议应纳税所得额在合伙人之间如何划分。很多私募股权基金会计向起草有限合伙协议律师询问划分思路,起草协议律师说核算是会计职责,律师没有义务回答。美国人发明了分配瀑布,同时发明了配套的税务核算方法,这个方法在美国实践历史不下40年了。分配瀑布只有一个核算方法,在美国私募股权基金法律和税务界不是什么技术秘密,在国内却知之甚少。鉴于此,国内一些税务专业人士冥思若想,产生了一些独特的核算想法。不否定这些专业人士付出的辛苦,但放着分配瀑布设计者给出的、美国私募股权商业实践普通采用的成熟税务核算作法不研究,自顾自地七思八想,耗费大量脑细胞是否有意义呢?笔者长期关注持股平台、私募股权基金所得税,欢迎志趣相同网友添加下面微信号,交流讨论私募股权基金税务核算问题。
3月24日 下午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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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上年费用,现在取得发票,哪年扣除?

跨年度发票咨询对象:福建省税务局留言时间:2024-03-17问题内容:您好,我公司2023年账面已经结账,在2月份收到2023年租赁发票,发票的开具日期是2024年2月,这笔费用是否可以在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调减,在2024年的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调增吗?如果可以应该在申报表哪里填列,需要相关政策依据,谢谢!答复机构:福建省税务局答复时间:2024-03-21答复内容: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第六条
3月22日 下午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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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中介“铲事儿”不成,反“摊上事儿”

这些涉税中介“铲事儿”不成反“摊上事儿”中国网
3月21日 下午 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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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税务:征收管理热点问题(2024年1月)

征收管理热点问题(2024年1月)发布时间:2024-02-02
3月20日 下午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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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系统19个集体、4名个人荣获2023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红旗集体

税务系统19个集体、4名个人荣获2023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红旗集体时间:2024-03-0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引领激励广大妇女跟党奋进新征程、巾帼建功新时代,在“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全国妇联表彰了一批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税务系统有4名个人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19个集体荣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称号。2023年度税务系统全国三八红旗手(4人)山西省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局长
3月20日 下午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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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最高检 涉税犯罪司法解释暨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最高人民检察院涉税犯罪司法解释暨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全文实录2024年3月18日(星期一)上午10:30最高人民法院
3月19日 下午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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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投资性房地产,折旧能扣除

投资性房地产
3月15日 下午 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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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投资性房地产,折旧不能扣除吗?

)规定:“八、关于税前扣除规定与企业实际会计处理之间的协调问题
3月15日 下午 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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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投资性房地产,折旧能在税前扣除吗?

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在企业所得税缴时可以做纳税调减吗?咨询对象:福建省税务局留言时间:2024-03-11问题内容: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企业所得税汇算时要做纳税调整,其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企业所得税汇算时能做纳税调减税前扣除吗?答复机构:福建省税务局答复时间:2024-03-14答复内容: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第二十一条
3月14日 下午 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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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好基层税务“一把手”

深度关注|以案促改管好基层税务“一把手”近日,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集体学习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开展警示教育。来喆摄“收到纪检监察建议后,税务总局党委和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进一步健全完善落实机制,推进落实工作有序开展。现将纪检监察建议相关任务阶段性落实情况反馈如下……”日前,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发出的纪检监察建议,国家税务总局党委针对性开展以案促改,并将阶段性成果进行书面反馈。这份纪检监察建议,源于此前被查处的国家税务总局扬中市税务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王金龙案。针对案件暴露出的基层税务机关内控机制弱化、对领导班子尤其是“一把手”监督不到位等问题,2023年5月,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李建明到江苏省税务系统实地调研,提出以案促改促治的明确要求;2023年6月,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向税务总局党委制发纪检监察建议,推动以案为鉴深化整改,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持续净化税务系统政治生态。涉案“一把手”将“责任田”当成“自留地”,滥用税务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敛财王金龙是土生土长的扬中人,从1981年参加工作,到2021年底被查处,王金龙在扬中市税务系统工作40年之久,从一名基层普通税务干部逐步成长为扬中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特别是从2010年6月起先后任扬中市地税局、税务局“一把手”,合计11年半。“走上领导岗位的王金龙本应以身作则从严自我约束,但他作风霸道、任性用权,将‘为国聚财’异化为‘为己敛财’。”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告诉记者,王金龙滥用职权特别是税务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将所管理的税务机关当做“自留地”,不仅严重破坏任职单位的政治生态,对当地营商环境也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区县税务机关虽然级别不高,但在开展税务执法、具体政策落实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该负责同志说,正是看准其中有利可图,王金龙便打着“加强管理”的幌子,对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备案、重大土地增值税清算等本应由班子成员分管的事项,在正常业务审批流程之外,要求经办人员必须直接向其报告,从而借机为管理服务对象偷逃税款等提供帮助。2021年3月,江苏某投资管理公司因短期内开具了6000多万元咨询服务类普通发票,被江苏省税务局要求扬中市局进行风险应对,而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正是王金龙案的最大行贿人,先后向其行贿财物折合人民币940余万元。“王金龙明知该公司涉嫌通过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偷逃税款,仍然指示下属以‘该公司不存在相关涉税风险’的结论违规消除风险应对,致使该公司偷逃企业所得税1533万元。”据了解,2009年至2021年,王金龙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所得税退还、税款征收、税务风险应对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索要、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058.4万元。对于“不懂事”的企业,王金龙则利用职权对检查人员施压,要求加大检查力度,必须查出“问题”,甚至采用恐吓、不作为、慢作为等各种手段直接向企业索要好处,不给好处就不办事。“他这个人很霸道,找他办事情必须要‘打点’。”当地一家企业工作人员说,根据政策规定,享受税收优惠的福利企业申报只需窗口备案即可,但王金龙却要求一律要经过税务局审核,而且必须经过其本人认可。“当初我们没有找他‘打点’,所以福利企业认定就没有办下来。”除了通过权钱交易收受贿赂外,王金龙还以亲属公司需要资金周转等事项为由,不断向辖区内的管理服务对象借款。这些借款会按照王金龙要求打到指定账户,大部分没有利息,借还时间跨度最长的达到7年,有的至今未还。据统计,2012年至2020年,王金龙累计借款达3900万余元。“开始厚颜无耻地不断跟管理对象借钱收受钱财,不择手段地向管理对象要财物,使自己不断变质,直到有部分借的钱财不想还给管理对象,想着占为己有,使自己完全滑向了贪婪的犯罪深渊。”正如王金龙在忏悔书中所写,一些借款是管理服务对象变相行贿,而还有许多则是迫不得已,敢怒不敢言。背离初心大肆以税谋私,监督管理长期缺位失效2022年5月,王金龙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同年8月,其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回顾其腐化堕落的人生轨迹,既有自身理想信念崩塌、个人私欲膨胀等主观原因,同时也暴露出税务系统内控机制弱化、责任落实虚化、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监督不到位等问题。“2005年第一次到香港后,看到繁华的街道、豪华的商场酒店,自己开始眼花缭乱,思想开始发生变化了。”王金龙在忏悔书中写道,在走上领导岗位后,他逐渐放松了自我学习和思想改造,特别是看到一些管理服务对象出手阔绰,自身逐渐心理失衡,“从那个时候起,我开始想着如何让自己的子孙到香港去生活,开始想着如何弄钱,如何弄权。”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走上领导岗位的王金龙,本来就是一些别有用心者处心积虑结交拉拢的对象,而面对种种腐蚀“围猎”,他不仅没有警觉,反而来者不拒、照单全收,从收受礼品礼金、小额红包,一步步坠入索要贿赂、权钱交易的犯罪深渊。“王金龙的腐化堕落有其自身原因,但背后的制度执行不力、监督管理缺位问题令人警醒。”办案人员告诉记者,近年来,税务系统围绕税务征管、纳税服务、税务稽查等税务执法和行政管理重点环节,形成了包括基本制度、专项制度、操作指引和管理制度在内的“四位一体”的内控制度体系,为规范税务执法行为、促进权力依法合规运行等提供了制度依据。“但在实际执行中,一些单位在制度建设上搞‘牛栏关猫’,重形式轻实效问题突出,导致有的制度成了‘摆设’,内控变成‘过场’。”办案人员介绍,比如关于企业风险应对,明确规定要经过集体审议,但王金龙通过事后找人补签字的方式绕过集体决策,使得审核审批实际游离于内控机制之外。此外,办案人员在调查中发现,王金龙长期在扬中市税务系统工作,其间上级党组织和纪检机构也多次收到有关反映,但由于核查不深入,导致王金龙能够多次蒙混过关。“上级党委对扬中市局党委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考核不严,上级‘一把手’抓下级‘一把手’不够有力,一段时期扬中市局党委领导班子党内政治生活也沦为摆设。”办案人员说,少数基层领导干部明知王金龙和部分企业在涉税问题上动“歪脑筋”,既没有提醒制止,也不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机构报告,甚至还主动帮助出谋划策、联络跑腿,助长了一些企业偷税漏税的违法行为。税务系统层级多链条长,税务执法权向下集中与基层监督弱化突出矛盾需高度重视“王金龙是县级税务局‘一把手’以税谋私的反面典型,是官商一体、甘被‘围猎’、小官巨贪的反面典型。”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告诉记者,目前全国税务系统有500多个市级局、3100多个县级局、1.9万个基层分局(所),绝大多数税务干部都在基层。“像王金龙等人作为基层税务机关的‘一把手’,虽然级别不高,但系统特点决定了其位于重要权力节点。”该负责同志介绍,税务系统作为垂管单位,不仅权力集中、资源富集、影响力大,而且执法权力主要集中在基层,一旦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容易诱发政治、经济、社会等风险,对党和人民事业造成恶劣影响。记者了解到,一段时间以来,税务系统先后查处了南京市税务局原“一把手”柏鹏、原西宁市国税局“一把手”王凯、天津市和平区税务局原“一把手”章毓海、原淄博市临淄国税局“一把手”闻其和等多名曾担任过基层税务机关“一把手”的领导干部,集中暴露出税务系统在“两权”运行特别是发票管理、出口退税、风险应对、税务稽查等领域,仍然存在较多风险隐患。“税务系统队伍大、层级多、链条长,但与税务执法权越往下越集中相矛盾的,是监督力量越往下越弱,潜在的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大。”该负责同志告诉记者,一系列问题的发现与查处,也引发了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对如何进一步加强对税务部门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一把手”监督管理的思考。“对‘一把手’自上而下的监督最有效,特别是垂管系统相对较为封闭,更需要上级党组织和上级‘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下级始终谨慎用权,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该负责同志说,但从案件查处情况看,税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力传导容易层层衰减,对干部监督特别是对“一把手”监督弱化虚化。“根本上还在于有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示范作用不到位、严管所辖不到位,简单认为‘不出事’就可以,甚至遮短护丑,存在失职失责问题。”“另一方面,与分级管理单位不同,税务系统内设纪检机构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同级监督软问题比较突出。”该负责同志表示,相比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内设纪检机构特别是基层纪检机构普遍存在专职干部人数少、监督力量薄弱、监督方式单一等客观因素,但更应引起重视的,是仍有一些纪检机构不敢监督、不愿监督,“日常监督不严不实、流于形式,未能做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对所在单位‘一把手’的监督基本处于‘真空’状态。”“加强对基层‘一把手’的监督,关键要督促各级党组织层层发挥功能作用、向下传导压力。”该负责同志说,要压紧压实各级税务局党委主体责任、各级纪检机构的监督责任,切实推动党委书记扛牢第一责任人职责,纪检组组长认真履行监督专责,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各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政治功能、组织功能和监督作用,逐级压实责任链条,把全面从严压力真正贯下去、通到底。聚焦责任落实深化以案促改促治,同向发力管好基层税务“一把手”2023年7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会同税务总局党委召开全国税务系统警示教育大会。会上首先播放了警示教育片——《自毁之路——县级局“一把手”王金龙严重违纪违法案警示录》。“在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办公室、税务总局党建工作局指导下,我们对王金龙案进行全面总结和深刻反思,对于案件暴露出的县级局‘一把手’权力运行失控、内控机制失效,特别是在税务风险应对、土地增值税清算等重点业务领域出现以权谋私、以税谋私问题,在省市县三级税务机关深入开展以案促改促治。”江苏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组长吴毓壮介绍,在省局层面制定出台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系列文件,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对党员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镇江市税务局坚持办案、整改、治理结合,加强领导干部定期交流轮岗和出入境管理,规范税务干部与管理服务对象交往行为;扬中市税务局开展全员自查整改、全员警示教育,全面加强税务监管,规范税务执法和风险管理。“为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我们还协助省局党委在全省税务系统开展财经纪律、规范与管理服务对象交往、发票管理、‘八小时之外’问题四个领域专项治理。”吴毓壮说,截至目前,在财经纪律领域专项治理方面自查发现问题252个,在发票管理领域专项治理方面清理取消设置不规范的代开点1002个、进行执法责任追究7人次,在“八小时之外”问题专项治理方面发现并处置问题线索52件、立案16件。不仅是江苏,在全国税务系统,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工作还在向深层次持续推进。在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向税务总局党委印发的纪检监察建议中,明确指出要做深做实以案促改促治,切实加强对各级税务机关领导班子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我们结合近期查处的多名‘一把手’违纪违法情况,从深化政治机关建设、加强‘两权’监督制约、健全严管体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提出整改意见。”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办公室主任张弘政说,税务总局党委推动全国税务系统通过组织案例剖析、举办纪法教育专题讲座、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并围绕加强县级税务局政治机关建设、“一把手”选人用人情况、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等健全完善一系列制度规定,纪检监察建议相关整改事项取得阶段性成效。在推动主体责任层层落实,特别是压实驻在单位党委责任的同时,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立足职能职责,抓好对系统纪检机构的工作统筹和检查指导,促进“两个责任”同向发力、层层贯通。前不久,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探索制定首部垂管单位内设纪检机构工作规则——《省级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工作规则(试行)》,对税务系统省级税务局党委纪检组的组织设置、领导体制、任务职责、队伍建设等作出全面系统规范。“通过对各级纪检机构的工作加强统筹,推动层层落实监督责任。”张弘政说,着眼纪检监察权力规范运用,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还通过加大税务纪检干部专题培训力度、持续开展税务纪检干部主题联学活动、选派税务系统纪检干部到组内跟班学习和参与专项工作等方式,不断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我们要清醒认识税务系统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紧紧扭住党组织自上而下监督这个重要抓手,推动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在税务系统传导下去,为税务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李建明表示。
3月13日 下午 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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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专访:四川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杰

专访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杰:营造良好税收营商环境,推动新质生产力加速形成和发展时间:2024-03-11来源:每日经济新闻将聚焦科技型、创新型企业,特别是中小微和民营企业融资需求,深化“银税互动”“税电指数贷”等惠企行动,推动信贷资源投向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等关键领域,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补链助企”,依法精准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为新质生产力的加速形成和发展营造良好税收营商环境。“对于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新质生产力’这个词。”全国两会召开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杰这样谈及其感受。在李杰看来,新质生产力摆脱了传统增长路径,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是数字时代更具融合性、更体现新内涵的生产力,是国家在未来发展和国际竞争中赢得战略主动的重要支撑。他表示,接下来,四川税务部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在税费红利持续释放的基础上,以发展新质生产力塑造高质量发展新优势,更好助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企业创新发展。“创新”,是李杰在履职全国人大代表过程中的着眼点之一。作为税务系统全国人大代表,他将“为国聚财、为民收税”使命和“为民用权、为民发声”的职责贯通起来,不但推动有关税费优惠政策写入四川省《聚焦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1+2”政策体系,还带领四川税务系统推出一系列创新举措,持续推动税费服务智能化、便利化、精准化,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如何以税收工作推动科技创新?四川税务部门在落实减税降费工作方面有着怎样的计划?过去一年的川渝税收协作情况怎样?在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方面会有哪些探索?围绕这些问题,李杰在全国两会期间接受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下简称NBD)专访。深化税收大数据运用,为新质生产力发展“蓄势赋能”NBD: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哪些内容令您印象深刻?李杰: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新质生产力”这个词。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充分发挥创新主导作用,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促进社会生产力实现新的跃升。新质生产力的关键是“新”与“质”。“新”,就是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传统生产力,是以新技术、新经济、新业态为主要内涵的生产力。“质”,就是强调依托创新驱动,以实现自立自强的关键性颠覆性技术突破为龙头的生产力跃升。总体而言,新质生产力是有别于依靠大量资源投入、高度消耗资源能源的生产力发展方式,是摆脱了传统增长路径、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生产力,是数字时代更具融合性、更体现新内涵的生产力,是我们国家在未来发展和国际竞争中赢得战略主动的重要支撑。NBD:经营主体是创新的主体,在推进经营主体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四川税务部门有哪些计划?李杰:2023年,国家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税收优惠政策不断“加码”,四川税务部门认真落实支持科技创新的税费优惠政策,全年共为省内8547户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减免税款98.08亿元,有效增强了企业研发投入的信心和底气,为企业创新发展注入更大动能。税收和新质生产力关联紧密,无论是在增强科技创新能力,还是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方面,均需要财税政策诸如结构性减税政策给予支撑。今年,四川税务部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要求,积极做好精准落实政策、完善配套举措、强化部门合作、加强社会面宣传等工作,推动各项支持创新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精准落地,不断提升政策享受的便利化水平,更好助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企业创新发展。比如,我们将优化升级政策精准推送机制,深化税收大数据运用,开展全流程、递进式、差异化的推送工作,帮助创新企业及时享受政策,用“真金白银”更好激发科技创新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更好推动制造业企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为新质生产力的形成和发展“蓄势赋能”。同时,我们将聚焦科技型、创新型企业,特别是中小微和民营企业融资需求,深化“银税互动”“税电指数贷”等惠企行动,推动信贷资源投向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等关键领域,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补链助企”,依法精准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为新质生产力的加速形成和发展营造良好税收营商环境。增强税收优惠确定性,引导要素资源投向实体经济NBD:2023年,全国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超过2.2万亿元,有效助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四川地区情况怎样?对于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到的“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四川税务部门如何落实?李杰:2023年,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了一系列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四川也及时出台了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全省全年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906.9亿元,分类来看,制造业企业、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受益明显,占比分别为35.3%、68%、75.9%。接下来,我们将在税费红利持续释放的基础上,助力以发展新质生产力塑造高质量发展新优势,认真落实好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的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增强税收优惠的确定性,引导各类要素资源投向实体经济,不断激发广大经营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同时,我们将继续优化“政策找人”工作机制,做好税费优惠政策统计核算和红利账单推送,持续开展退税减税降费政策跟踪问效行动,强化“政策红利引导—研发投入增加—产品质量提升—企业效益增加”的链条效应,持续推动税费红利精准入袋、及时反哺,为企业纾困解难、增强信心,促进税收和经济良性循环。NBD:除了优惠政策外,四川税务部门还将以哪些举措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李杰:2023年,税务部门连续第十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持续优化了税收营商环境,也推动税费服务不断转变升级。去年,四川税务部门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关心关切,分批次有针对地推出符合四川实际、具有四川特色的本地化措施,共推出了124条便民办税服务举措,使得网上办理更通达、线下办理更简便、政策落实更精准、补链强链更有力、诉求响应更及时。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对接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成熟度评估工作,实施“强化规范性透明度建设、升级税务数字化管理、规范执法风险监管、提升办税缴费体验”四项行动,健全税费服务诉求解决机制,确保四川营商环境“纳税”指标与四川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在全国排位基本一致。认真落实国务院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部署要求,持续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不断优化“网上办”“掌上办”“全省通办”等服务举措,构建“精准推送、职能交互、办问协同、全程互动”的征纳互动机制,持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强与金融部门协作,发挥纳税信用在融资、信贷等方面的作用,助力解决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纵深推进川渝税收合作,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NBD:过去一年,税收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在政策执行标准化、税费征管一体化、税费服务便利化和毗邻地区样板间打造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今年四川税务部门将从哪些突破口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李杰:去年,四川税务积极主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联动重庆税务,在政策执行、税收征管、办税服务上协同发力,全面提升两地税务部门在区域共建、开放共促、服务共享、税收治理等方面的水平。期间,我们以全国首个跨省税费征管服务中心——川渝高竹新区税费征管服务中心为示范,向十个毗邻地区推广“高竹经验”,深入推进川渝税费政策执行同规同标,联合推进征管举措协同,实现16项征管基础事项统一,推动63项税费业务线上“川渝通办”。与此同时,还开展“可视答疑跨省直播”“川渝税法云播”“川渝税收营商环境体验师”等活动,打造“川渝税费争议调解室”等平台。2024年,川渝税务部门将持续围绕“政策执行标准化、税费征管一体化、办税服务便利化”目标,纵深推进税收合作,进一步发挥税收服务国家战略的积极作用。例如,我们将协同一批税费政策执行口径,新增一批税费征管措施,共建川渝“数据仓库”,联合推出“税路通”跨境税费服务措施。同时,也将持续复制推广川渝高竹新区税费征管服务经验做法,深化毗邻地区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推进重庆、成都都市圈税费征管服务一体化协同联动,探索都市圈税费征管服务一体化新模式。NBD: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对于这项系统性工程,四川税务部门有哪些探索?李杰: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四川税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要求,切实发挥税务部门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和保障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具体来说,我们将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力:一是增强税费政策确定性精准性。强化政策答复口径和操作流程的统一,聚焦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保持政策的延续性和稳定性,助力各项政策红利直达快享,引导各类要素资源投向实体经济。二是增强税费服务便利性协同性。持续精简业务办理流程,进一步打破地域和管辖范围限制,在四川已推行的229项税费服务事项“全省通办”基础上,推动拓展“跨省通办”税费服务事项,提升税收服务智能化精准化,继续利用税收大数据监测经济运行、延展供需链条,通过固链、补链、延链优化资源配比,推动供需之间高水平动态平衡。三是增强违法打击震慑力影响力。聚焦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骗取税费优惠政策等各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打击力度,提升税法震慑。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重点开展好地方违规招商引资乱象涉税问题专项整治,助力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四川税务部门将深入推进跨区域税收协作,积极探索智能化、个性化、便利化税费服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探索“税电指数”等税收大数据产品在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的应用,让税收数据要素在监测经济运行、延展供需链条、智能辅助决策、优化资源配比等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记者:张祎)相关链接:北京、广东、四川税务群纳新
3月12日 下午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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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虚开发票,判处2年有期徒刑

辽宁省朝阳市警税联合依法查处一起利用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虚开发票案件时间:2024-02-29国家税务总局朝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根据精准分析线索,联合公安经侦部门依法查处一起利用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虚开发票案件。经查,犯罪团伙控制多家空壳企业,在没有真实业务发生的情况下,利用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向下游医药企业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1009份,价税合计8273万元。目前,该案主犯邵龙因犯虚开发票罪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万元;团伙其余3人因涉嫌虚开发票犯罪已由公安部门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国家税务总局朝阳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发挥税务、公安、法院、检察、人民银行、海关、市场监管、外汇管理八部门联合打击机制作用,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对虚开发票、偷逃税款等违法犯罪行为重拳出击、严惩不贷,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积极维护规范公平的经济税收秩序。
3月11日 下午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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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税务局领导简介

领导简介郭晓林,男,汉族,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分管工作: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企业所得税处、收入规划核算处、国际税收管理处、税收经济分析处、第四税务分局(反避税调查局)基层联系点:福田区税务局、前海税务局李伟,男,汉族,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工作:分管货物和劳务税处、纳税服务处、人事处(党委组织部)、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第五税务分局(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局),协助郭晓林局长分管企业所得税处基层联系点:南山区税务局、光明区税务局、注册税务师协会明安斌,男,汉族,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工作:分管财务管理处(装备和采购处)、第二税务分局(出口退税服务和管理局)、稽查局、第一稽查局、第二稽查局、第三稽查局、第四稽查局,协助郭晓林局长分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基层联系点:罗湖区税务局、盐田区税务局姚慧玲,女,汉族,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分管工作:分管党委纪检组基层联系点:无吴德,男,汉族,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工作:分管政策法规处、财产和行为税处、督察内审处,协助郭晓林局长分管国际税收管理处基层联系点:宝安区税务局、国际税收研究会项清,女,汉族,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工作:分管征管和科技发展处、信息中心、第一税务分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第三税务分局(海洋石油税收管理局),协助郭晓林局长分管收入规划核算处基层联系点:龙华区税务局杨庆,男,汉族,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分管工作:分管考核考评处、教育处、党建工作处(党委宣传部、巡察工作办公室)、机关党委(含工会、团委、妇委会)、老干部处、税收科学研究所,协助郭晓林局长分管税收经济分析处基层联系点:龙岗区税务局、深汕特别合作区税务局、税务学会、地方税收研究会陈挺,男,汉族,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审计师。分管工作:分管个人所得税处、资源和环境税处、社会保险费处、非税收入处、机关服务中心,协助郭晓林局长分管第四税务分局(反避税调查局)基层联系点:坪山区税务局、大鹏新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职能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三)负责研究拟订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订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六)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务稽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十)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十一)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十二)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十三)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月10日 下午 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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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如何税务处理?

企业收到的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咨询对象:福建省税务局留言时间:2024-03-05问题内容:一、企业收到的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是按照经纪代理6%税率缴纳增值税,网上查询看到一个说法是税率6%,征收率3%,有这个优惠政策么?二、那企业将手续费奖励给办税员,办税员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答复机构:福建省税务局答复时间:2024-03-08答复内容: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一、根据《财政部
3月9日 下午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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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旧房转让评估价格含税吗?

土地增值税计算旧房转让评估价格是否含税纳税人所属地:厦门留言时间:2024-02-29问题内容:根据法规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是指在转让已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时,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实际评估机构评出的重置成本会包括房产销售税费(营业税及附加),请问贵局计算土地增值税扣除项时,是否需要剔除评估价格中包含的营业税或增值税及附加。答复机构:厦门市税务局答复时间:2024-03-05答复内容: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3月5日 下午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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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虚开发票,列入涉税专业服务失信名录,北京税务局

关于某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列入涉税专业服务失信名录的公告发布时间:2024-01-08
3月5日 下午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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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税务 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提醒

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提醒尊敬的纳税人: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已经开始,为帮助您规范纳税申报,及时准确享受税收优惠,降低税收风险,提醒您关注以下事项:一、及时关注申报新变化(一)申报表变化。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汇算清缴申报表修订变化相关内容,我们将通过报、网、端、微、屏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请您在进行2023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按照最新要求填报。(二)更正申报变化。汇算清缴期内如发现年度申报有误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正。汇算清缴期结束后,如发现年度申报表存在错误,可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一次更正申报;如需进行一次以上的更正申报,需提供相关书面说明材料,在办税服务厅办理更正申报;或者经税企双方沟通一致,在电子税务局填报更正报表类型、所属年度、更正原因、更正项目等信息后进行预约,由税务机关开通电子税务局更正申报功能,可在约定时间内更正申报。(三)申报系统变化。一是设置了申报与缴税分离功能,即申报与缴税无需同时完成,税款可在汇算清缴期结束前缴纳。若纳税人选择申报与缴税分离,在汇算清缴期结束前10天内,税务部门将通过电子税务局为纳税人提供缴税提示服务。二是设置了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功能,请在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时充分利用该项服务的风险扫描功能,并根据提示信息及时修改完善申报数据,从而有效防范和降低纳税风险。二、及时办理多缴退税根据现行规定,“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超过汇算清缴应纳税款的,纳税人应及时申请退税,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不再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为方便办税体验,对汇算清缴形成的多缴税款,在申报系统设置了汇算清缴申报后同步发起退税功能。对单户企业汇算清缴应退企业所得税金额不超过一定规模且符合纳税信用等级等条件的,自动审核退税、开具发送收入退还书。不符合自动审核退税等情况,税务机关将在申报系统内予以提示提醒,请随时关注并及时申请退税,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三、及时准确申报享受各类税收优惠(一)小型微利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请自行判别是否符合《财政部
3月4日 下午 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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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税务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热点问题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以及《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3月4日 下午 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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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税务 关于开展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知尊敬的纳税人: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已经开始,为提高纳税申报质效,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2023年度在厦门市从事生产、经营,或在2023年度中间终止经营的企业,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内,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对于外省市总机构在厦门市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规定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二、申报期限纳税人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纳税人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人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为了充分利用税务机关提供的申报服务,提高申报效率、保障申报质量,请尽早申报。零申报企业、亏损企业,建议于3月下旬前完成申报;其他企业,建议尽早申报,确保相对充裕的时间接收、处理我局推送的申报错漏信息。三、申报资料报送要求(一)纳税人无论有无应税收入、所得和其他应税项目,或者在减免税期间,均必须依照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财务会计报表。(二)纳税人发生特殊重组、资产(股权)划转、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递延纳税、政策性搬迁、房地产开发产品计税成本对象确定或调整、境外税收抵免等特殊业务时,应按照政策规定在汇算清缴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资料(详见办税指南),方便主管税务机关对资料进行完整性和逻辑性审核,帮助纳税人准确把握政策,防范税收风险。(三)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享受优惠后需要转请核查的,应于汇算清缴结束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后续管理资料。四、留存备查资料要求纳税人申报资产损失及其他扣除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选择不征税收入处理等业务时,应按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五、重点注意事项(一)尽早报送财务报表。建议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前报送2023年度财务报表。因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1-13行“利润总额计算”中的项目,应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填报,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报送年度财务报表,有利于纳税人梳理税会差异,准确计算可享受优惠情况,充分运用风险扫描服务,减少申报错误,降低纳税风险。(二)资格类名单管理。对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动漫企业、非营利组织、入库年度为2023年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等资格类企业,系统嵌入名单,若对名单有疑义的,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务必确认符合相关政策条件,避免错误填报产生后续影响。(三)高新优惠享受。2023年底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纳税人,第四季度申报时未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或其他税率类优惠的,应先更正2023年第四季度申报表。(四)分支机构申报。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经营情况应并入企业总机构,由企业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款,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五)汇总纳税企业备案。纳税人若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且申报年度(按税款所属期)汇算清缴为小型微利企业的,申报下一年度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纳税人及其二级分支机构需至税务机关修改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备案信息。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备案信息不一致的,需及时修改备案信息。(六)风险提示服务。电子税务局提供“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功能,纳税人可在申报表审核成功后,正式提交申报前使用该功能进行扫描。系统会将可能存在的填报问题分类汇总反馈给纳税人。纳税人应及时分析风险提示服务反馈的疑点提示,确属申报错误的应主动修改申报表,提高申报质量,降低申报风险。(七)申报与缴税相分离。纳税人申报成功后,无须立即缴纳税款,5月31日前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进行缴款即可。(八)及时办理退税。纳税人年度汇算清缴后产生应退税款的,系统会在申报成功后,自动生成退税提示,并提供退税申请的链接,纳税人点击链接后即可跳转至无纸化退税申请界面;未即时申请退税的,系统自动发送通知,后续将推送提醒确认信息,符合智能审核退税条件的,系统自动比对,即时办结。(九)申报错误更正。汇算清缴期内,纳税人发现申报数据有误,可随时更正申报。需要更正以前年度申报表的,应从更正年度起逐年更正以后各年度申报表。未按要求更正申报的,将对纳税人历年亏损、捐赠支出等以前年度结转数据产生影响,导致纳税人申报错误。六、申报表注意事项(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103资产总额”平均值的计算公式中资产总额期初、期末值应与财务报表“资产总额”期初、期末值一致。(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中“104从业人数”若与季度预缴申报表填报的全年从业人数平均值不一致,且导致小型微利企业标志发生改变的,应先更正第四季度预缴申报表。(三)《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108采用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2019年版)”,选择“是”的纳税人,根据《利润表》对应项目填列“营业利润”,不执行“营业利润”行次计算规则。(四)纳税人发生政策性搬迁事项,从搬迁年度次年起,至搬迁完成年度前一年度止,可作为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年度,从法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中减除。《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中的“216发生政策性搬迁且停止生产经营无所得年度”应为“是”。(五)一般情况下,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A100000)第1行“营业收入”与第11行“营业外收入”的合计数,应大于当年度增值税申报年度累计销售收入。(六)一般情况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A100000)第1行“营业收入”应大于或等于《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第27行“销售未完工产品转完工产品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七)一般情况下,《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第1行第1列“工资薪金支出-账载金额”不应为0。(八)一般情况下,若《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第19行“研究费用”大于0,则《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第26行“(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填写A107012)”或第27行“(二)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填写A107012)”或第28行“(三)企业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加计扣除(加计扣除比例____%)”应大于0。(九)一般情况下,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应将合伙企业当年度分配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填入《纳税调整明细表》第41行“(五)合伙企业法人合伙人应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十)纳税人只要发生资产折旧、摊销等事项,无论是否纳税调整,均须填报《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十一)所有纳税人都必须填报《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弥补亏损表中的以前年度亏损数由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对第8列“当年待弥补亏损额”有疑义的,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十二)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纳税人应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通过填报A1070**系列表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十三)不论是否享受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有效期内的纳税人均需填报《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2024年3月1日评论第六条第(九)项有失严谨。合伙企业向合伙人分配的现金可能源自当年经营成果,也可能源自以前年度累计经营成果,还可能是合伙企业债务形成的资金,合伙企业会计核算应该区别成本法与权益法,分别予以核算。
3月4日 下午 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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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税务局领导简介、主要职责

领导简介李杰生,男,汉族,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党委副书记,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市局全面工作,联系四川天府新区税务局、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税务局、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何波涛,男,汉族,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货物和劳务税处、稽查局及第一、二、三稽查局,联系成都市双流区税务局、崇州市税务局。柳华平,男,汉族,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分管教育处、党建工作处(党委宣传部)、机关党委,联系成都市锦江区税务局、成都市郫都区税务局。苟茂林,男,汉族,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纳税服务处、征管和科技发展处、信息中心、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联系彭州市税务局。张杰,男,汉族,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分管党委纪律检查组。刘文胜,男,汉族,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组织人事处、机关服务中心,联系邛崃市税务局、大邑县税务局。郑勇,男,汉族,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分管政策法规处、企业所得税处、非税收入处、税收科学研究所,联系成都市税务学会、成都市国际税收研究会,成都市新津区税务局、蒲江县税务局。杨林林,男,汉族,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国家税务总局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主持高新区税务局全面工作。杨煜川,男,汉族,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国家税务总局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主持东部新区税务局全面工作。万梅,女,汉族,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国家税务总局四川天府新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天府新区税务局全面工作。张盛,男,汉族,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审计师。分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收入规划核算处、税收经济分析处、督察内审处,联系成都市青羊区税务局、成都市龙泉驿区税务局、金堂县税务局。冯黎明,男,汉族,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分管财产和行为税处、考核考评处、第三税务分局(税收风险管理局),联系成都市金牛区税务局、都江堰市税务局。主要职责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三)负责研究拟订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订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六)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务稽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十)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十一)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十二)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十三)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月3日 下午 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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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纳金能否超过税款专题(2024-02-28)

可以超过法院常州市新北区法院:滞纳金超过税款,准予强制执行2020-05-27深圳市中院:滞纳金超过税款,不违反行政强制法2020-06-18安阳市中院:滞纳金可以超过税款2018-09-30税务局湖北12366:滞纳金能超过税款吗?2022-10-25内蒙12366:滞纳金可以超过税款2021-01-25湖南12366:滞纳金可以超过税款2021-01-25安徽12366:滞纳金能超过税款吗?2020-11-10河南12366:滞纳金能超过税款吗?2019-12-19不可以超过法院天津第二中院:滞纳金不得超过税款2024-01-24南京中院:滞纳金不得超过税款2023-07-25石家庄中院:滞纳金不得超过税款2021-03-16辽阳中院:滞纳金以税费本金一倍为限!2020-03-30济南中院:滞纳金超过税款,不合法2019-08-29税务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滞纳金不应超过税款2022-09-21
2月28日 下午 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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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额业绩报酬”要不要缴纳增值税?

阅读提示:文章案例没有给出完整的分配瀑布约定,无法根据文章所述内容展开具体分析。按照合伙企业所得税理论,典型私募股权基金普通合伙人取得的业绩报酬属于合伙企业利润,下面文章观点认为不是,暂作个别执法口径识记。“超额业绩报酬”要不要缴纳增值税?2024年01月30日中国税务报
2月27日 下午 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