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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传染病防控健康提示
阳春三月,大地回暖,天气多变,乍暖还寒。春季传染病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组分析研判我省春季传染病疫情趋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呈现缓慢上升趋势;流行性感冒呈现波动流行趋势;百日咳超过既往同期水平;水痘、猩红热等呼吸道传染病疫情存在波动;手足口、诺如病毒所致的感染性腹泻等肠道传染病将进入高发季;布鲁氏菌病等人畜共患传染病风险增加;全省春季传染病疫情呈现多种传染病交替或共同流行态势。
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提示:公众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应做好防护措施,积极预防传染病发生。同时温馨提醒广大公众,春天气候多变,注意天气情况增减衣物,要合理饮食、适量运动、心理平衡,提高应对疾病的免疫力。● 呼吸道传染病防护措施 ●
(一)个人篇
1.倡导健康生活习惯。培养勤洗手、常通风的良好卫生习惯,注意咳嗽礼仪、做好清洁消毒,注意饮食饮水卫生,饭前便后洗手,平衡膳食、保证充足睡眠,适度运动。特别是近期我省气温变化大,要注意及时增减衣物。2.加强个人防护措施。乘坐公共交通出行期间、在人群密集场所应科学佩戴口罩;老年人、严重慢性基础性疾病患者、孕妇等尽量减少前往人群密集和封闭场所。
3.及时接种相关疫苗。建议老年人、慢性基础性疾病患者等重点人群要积极接种新冠、肺炎球菌等疫苗。6岁以下儿童要及时全程接种含百日咳成分的疫苗。
4.加强自我健康监测。若出现发热、咳嗽、呕吐、腹泻、结膜红肿等不适症状,应及时就医,避免带病工作、带病上学。
(二)学校篇
1.落实因病缺勤缺课登记追踪、晨午检、通风消毒等防疫措施。如发现聚集性疫情,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协同开展调查和处置。
2.关注学生和教职员工健康状况,对于出现发热等症状的师生,嘱其及时就诊并按要求居家隔离。
(三)单位场所篇
1.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场所,要强化日常健康监测,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物资储备和预防性消毒。
2.办公场所要做好室内通风,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如出现症状建议居家休息,尽量不带病上班。
● 肠道传染病防护措施 ●
2.饮食卫生。建议选购新鲜食材,肉类和海鲜烹调要熟透;不食用腐败变质或来源不明的食物;请饮用经过净化或煮沸处理的安全水,避免直接饮用未经处理的生水;定期对餐具进行清洗消毒,尤其是集体用餐或公共场所就餐时更要注意餐具消毒处理;加工食物时,生熟食要分开存放,分开加工,避免交叉污染。
3.疫苗接种。根据免疫规划和医生建议进行疫苗接种接种。如EV-A71型灭活疫苗可用于6月龄~5岁儿童预防EV-A71感染所致的手足口病,鼓励在12月龄前完成接种。
4.减少暴露。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尽量少带孩子参加集体活动或去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同时避免与有发热、腹泻、呕吐、出疹等症状的儿童接触。
5.及时就诊。一旦出现发热、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皮疹等症状,应及时带患儿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就诊途中应做好个人防护。如采取居家观察等治疗措施,应密切观察患儿病情,当患儿出现持续高烧不退、精神萎靡和嗜睡等症状时,应立即就医。
(二)学校篇
1.学校及托幼机构应加强饮食卫生管理,采购食材时注意选择新鲜安全的食材,食物要彻底煮熟煮透,并配备足够的盥洗设施,主动引导学生做好手卫生。
2.加强“晨午检”和因病缺勤登记工作,密切关注学生的健康状况,如果出现疑似病例,需要及时规范处置呕吐物和粪便,防止疫情扩散。
● 布鲁氏菌病防护措施 ●
2.注意饮食卫生。对未经检疫或来路不明的牛羊等病死畜的肉,坚决做到不买、不吃、不接触。肉及内脏一定要煮熟、奶等制品食用前一定要充分加热煮沸。家庭用的菜刀、案板等,要做到生熟分开。
3.及早就医。出现发热、多汗、倦怠、乏力等疑似症状时,应尽快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同时主动告知是否有动物及其产品接触史、是否食用未煮熟的牛羊肉或生奶及其制品、是否到过布病流行区等情况,一旦确诊为布病,应早期、联合、早量、足疗程用药,避免转为慢性。
|责编:周梅|审核:金环
|来源: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