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将出台全球首部"反仇恨女性法"
导读: 这是我在去年三月份写过的一篇文章。当时没引起关注,但我个人觉得很有意义。自近日发生的唐山打人事件后,希望有更多人能关注这个议题。
我在不久前写道,德国有可能成为全球首个出台"反仇恨女性法"的国家。
《明镜》的封面报道是推动事态进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关于针对女性的网络暴力现象已经不再是新闻,而是常态。
这种暴力现象也不再局限于网络,而是现实世界。
它不仅已成为现实,而且成是一种对女性的威胁。
《明镜》向所有222位国会女性议员进行咨询,除选择党(AfD)外,所有国会政党女性议员都给出反馈。绝大多数女性议员都有被网络暴力的经历,其中也包括各种恐吓。
这篇封面报道一出,便引起舆论广泛关注。
将仇恨女性单独作为一种犯罪行为统计的呼吁声越来越响。
到目前为止,一般都会把针对女性的暴力行为归于家庭暴力。
批评者认为,以往的统计方式已无法区分问题的性质。
没有区分,就无从得知出于仇恨动机的暴力行为到底占多少?
缺少数据,就不能出台针对性政策。比如,以何种量刑处罚行凶者?
刚开始,联邦内政部长泽霍夫表示,反对进行单独统计。几天后,泽霍夫又改口,表示支持。
泽霍夫
独立做统计或许不需要通过国会批准,而需要内政部一项行政令即可。
分开统计不是最终目标,而是通往目标的一种手段,为今后出台相关法律奠定基础。
据相关专家认为,应该对德国刑法第46条进行补充,把仇恨女性作为犯罪动机纳入其中。
这类新闻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德国社会的状态与变化。从旧状态到新常态需要一个起点和过程。
如果缺少如《明镜》这类批判性媒体,改变的起点可能要往后延迟。新常态的形成需要更久的时间。
从这个角度来看,德媒也在间接地 "治理" 德国,规范社会的行为准则,而不是单独(联邦)政府的义务。这也属于德国公民社会的特征之一。
仇恨女性问题并非媒体为吸引眼球而刻意编造出来的虚构故事。
它的确普遍存在,并涉及范围甚广,已经成为一种无法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的现象。
仇恨女性跟仇恨言论有密切关联。很多对女性的仇恨都源于互联网。德国对网络仇恨言论的管控或许也会缓解部分仇恨女性问题。
据最新消息显示,网络煽动者今后会更容易受到联邦刑事局的 "照顾"。
德国政府目前正在起草一份法律草案,迫使德国境内大型社交媒体将在该平台的仇恨言论发布者的数据和信息直接提交给联邦刑事局。
然而,此举又会带来以下问题: 私人隐私是否能充分得以保护(反仇恨言论措施与个人隐私保护的冲突。我估计又会触犯到 "比例原则",即Verhältnismäßigkeitsprinzip)?由联邦刑事局亲自登门拜访会迅速增加犯罪数量,是否以及如何聘请更多法官或检察官?该如何量刑仇恨女性罪?这些都是值得进一步讨论的议题。
我相信,今后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因发表仇恨言论被惩罚或被判刑。这是一个趋势。
本质上讲,德国这种措施也值得中国以及其他国家效仿。
没有人否认,网络暴力是一个普遍存在的恶劣现象。
假如网络暴力是现实暴力的先兆,后果多可怕,不需要有丰富的想象力。
据我的观察,一般在德华人很难分辨哪些言论属于仇恨言论的范畴?哪些话能讲,哪些不能讲?
曾经也有不少我的读者在留言区提问,由谁来判定或规定,这是否属于仇恨言论?
对此,并没有统一标准。有些是常识,有些跟德国那段黑暗史有关(跟"毒气室"(Gaskammer)的言论都比较有风险),但最终判定权在法官那里,不在说话者人这边。
一种比较靠谱的可实际操作方法是平日多阅读相关德语新闻。真的没有其他捷径。
为便于理解,我给大家举几个由法院正式判决的案列作为参考。
1
2020年2月份。纽伦堡准备新建一家难民营,需要自愿者。一位名叫"Tom Braun"的网名在留言区这样写道: "假如你们还没有完成的话,我可以帮忙安装暖气管。哎呀,我一个不小心在煤气管上弄出了几个洞,真对不起。
"Tom Braun"因发表这句话而被判六个月有期徒刑。
2
左: 行凶者,被判终身监禁外加不得提前释放。右:Walter Lübcke
2019年夏天,卡塞尔行政长官Walter Lübcke被一位极端右翼分子枪杀,因为他支持收留难民(政策)。事发后,有人在社交媒体发表这样一句话: "mal den Richtigen erwischt"。翻译成白话就是:(终于)有正确的人被逮个正着了。更直白地说法就是:死了活该。(注:关于Walter Lübcke死前与死后的仇恨言论有上百人被接受调查。今后或许还会有更多人被判刑。)
此人被判罚3500欧元(70 Tagessätze à 50 Euro)。罚款额度高低跟当事人收入有关。
3
一位55岁的科隆警察(公务员)因在脸书上发表煽动暴力言论被判。
即使是公务员(警察),如果发表仇恨言论也会被判刑。
4
Dunja Hayali
一位65岁退休在脸书上骂德国电视二台(ZDF)主持人Dunja Hayali,称她是一位 "可悲的、肮脏的体制婊子和奴隶主"("elende, dreckige Systemnutte und Sklavenhalterin")。后者向他提出起诉。
被罚2000欧元。
多了解这方面的信息有两大好处:
❶ 自己不会糊里糊涂犯错。切记,不知者无罪在德国是不成立的。
延伸阅读: 当"不知者无罪"遇到"无知不能保护一个人不受惩罚"的时候
❷ 为我们今后维护自身利益(进行合理的反击或维权)提供参考案例。哪些舆论可以构成诽谤、污蔑、歧视或仇恨罪。可以参考德国法院的判决。在德华人也能更好地自我判断,假如上诉,胜算的概率有多大。
感兴趣的朋友可以模拟一个场景。把微博上的言论放到德国,结果会如何?我估计有很多人会因散布仇恨言论被判刑,很多账号被封。
我想表达的是,假如在德华人对德国版的仇恨言论(仇视女性)管制一概不知,很容易把自己发表的仇恨言论受到惩罚上升到德国人歧视华人的行为。其实并不是。充其量只反映出某些人的无知而已。
实事求是地讲,关于这方面的认知,在德华人或许有继续充电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