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要面签?真相在这里!
近期,朋友圈疯传“3月1日起,2018年驾驶证销分新规,帮他人处理电子眼扣分,必须提前面签……”的内容,像这样▼
网传内容局部截图
网传文中所放各地通告的截图
但是,最后发现,这是被误读了,为此,公安部紧急发布了官方回应,具体内容如下▼
(小编提示,官方回应内容后面有惊喜!)
为更方便群众网上处理交通违法,防范“黄牛”非法牟利,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原有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自2016年全国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应用以来,先后面向社会推出了考试预约、选号、交通违法处理等10大类130余项在线服务。目前,累计注册用户数量已达1.6亿,累计提供各类服务5.93亿次。
此次平台完善后,需要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驾驶人可自主选择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者通过“交管12123”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备案后,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
新增这一功能后,驾驶人既可以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也可以通过“交管12123”足不出户自助处理,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查询和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提供了方便,减少了群众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排队等候的时间和出行成本。
同时,通过实名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还可有效遏制“黄牛”通过买分卖分非法牟利。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要求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积极做好便民措施宣传工作,公开办事流程,提供规范、准确、易懂的解读服务。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将进一步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不断完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同时也提醒广大驾驶人遵纪守法、安全文明出行,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以上就是公安部回应: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新增网上处理渠道的主要内容了。
但是,小编想问一问大家
是否记得我们发布过的【台州交警】微信号的这个功能的内容?
↓↓↓
不记得没关系↑↑↑点击上图就可查看详情
小编要说的重点来啦!
▼▼▼
该功能可以继续使用
可以继续使用!
可以继续使用!
只是,现在我们做了一些小改动
▼▼▼
目前只支持
【“一证绑3车,一车绑3证”】啦!
另外还要提一下
如果台州交警该项功能不再支持用户使用
我们一定会提前在本平台向大家发出通知的
请大家放心!
再贴个传送门叭
我们便捷贴心的服务号【台州交警】~
最后,谢谢大家一直以来对台州交警微信公众号的关注与支持!
珍爱生命,跟交通事故说不!
【台州交警发布】
审核: 杨 枫 王长健
编辑: 杨 斌 王 琳
邮箱: tzjjfb@sin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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