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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以下2018年第3批酒驾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

2018-03-08 台州交警发布

酒驾曝光│3期

珍爱生命 • 拒绝酒驾

平安出行始于心,拒绝酒驾践于行。



权威曝光

为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出动警力张网查酒驾,现对查获的2018年第3批醉驾人员进行公开曝光,并追究刑事责任。


名单3醉驾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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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小贴士

酒后驾车一次也要记12分



1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4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处罚只是手段,安全才是目的。

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能真正从内心深处认识到酒驾的危害性。

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珍爱生命,跟交通事故说不!



【台州交警发布】


审核: 杨    枫    王长健

编辑: 杨    斌    翁沁雪

邮箱:   tzjjfb@sin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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