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肇庆检察机关以法之名,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自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肇庆检察机关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服务理念,紧扣检察职能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群众满意度的提升作为衡量和检验检察工作的根本标准,从一件件小事入手,聚焦群众期盼,立足检察职能,逐件落实落地,解群众之难事,办为民之实事,真情回应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呼声期盼、意见建议,以实际行动检验教育整顿的成效。
端州宣讲“强制报告制度”构筑未成年人防火墙
近日,端州区人民检察院联合端州区普法办共同走进肇庆市端州区妇幼保健院开展法治宣讲活动。检察干警梁欣颖围绕“强制报告制度构筑未成年人保护‘防火墙’”主题,为该院医护人员讲授法治课。
梁欣颖结合本地医护工作实际,通过播放公益视频短片、图文解说等形式,由浅入深地介绍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九部委建立强制报告制度的背景、必要性,详细讲述了报告义务的主体、应当报告的情形、报告过程的注意事项、强化履职保障、制度落实的督促和追责机制等方面的主要内容。此外,梁欣颖还选取了两个因医护人员及时履行强制报告职责使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分子受到法律制裁的经典案例,围绕案件的发现、侦破过程、各部门的履职成效等方面深入讲解,进一步加深医护人员对强制报告制度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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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
发出首份“督促监护令”,警醒监护人
近日,四会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陈某涉嫌抢劫罪案件中,决定陈某宣告附条件不起诉,并依法对其监护人发出首份《督促监护令》。
该案办理过程中,未检办承办检察官认真审查全部案卷材料,结合该案的犯罪事实、情节,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存在较好的监管场所,该院立足教育、感化、挽救原则,决定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陈某作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环境,家长是未成年人的第一位导师,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该案是四会市检察院发出的首份《督促监护令》,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推动办理涉罪未成年人案件“督促监护令”工作的开展,结合办案强化对监护权的监督、干预、督促、引导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责任,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怀集
普法进校园,预防性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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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正义肇庆、端州检察、四会检察、怀集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江婉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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