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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薪30-40W,松山湖管委会、材料实验室及高校招聘啦!

松湖小姐姐 乐享松山湖 2022-06-21


你准备换工作了吗?想多挣点吗?
本周小姐姐给大家带来
一大波优质岗位
松山湖管委会、松山湖材料实验室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
统统正在招聘中

有编制,福利多

部分岗位年薪可达30-40万 

别犹豫了,赶紧投简历吧!
松山湖管委会

为推动建设一支有战略思维、世界眼光、专业素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我市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2021年第一期计划面向社会招聘28名博士人才,其中松山湖管委会专业技术岗位招聘2人,有兴趣的小伙伴快来看看吧~


招聘岗位及要求


薪酬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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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到事业单位任职的,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聘任事业单位七级、八级管理岗位,或十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符合条件且入户东莞的可享受最高100万元的补助,其中包括20万元安家补助(税前),以及8万元/年的生活津贴(税前,分10年领取)。


博士研究生任职试用期1年,最低服务年限5年。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后,享受相关补助和津贴。对已领取我市安家补助或特色人才购房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对已领取单位发放的住房津贴和租房补贴的,安家补助按扣除已领取部分发放。未经批准且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离开东莞工作的,需返还已领取的安家补助。


招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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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

1、基本条件

①符合招聘岗位要求;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③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④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⑤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⑥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在专业领域取得国内外重要嘉奖或成绩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①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②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③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④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⑤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⑥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⑦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3、报名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填写相关报名表格,并附上个人简历及相关报名材料。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需提交的其他报名资料:①身份证正反面PDF扫描件;②户口簿(户口卡)PDF扫描件;③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PDF扫描件;④工作经验证明(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PDF扫描件;⑤近期一寸免冠电子照片。

4、报名截止时间:1月17日(周日)


5、网址:https://www.ifuhua.com.cn/activity/dongguanTalent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与报名时间同步进行。


根据招聘条件,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根据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核验。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资格复审安排另行通知。综合报名人员的专业特长和技能,结合岗位需求,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通知面试人员。


三、面试1、面试采取专业水平面试和集中面试形式。专业水平面试主要根据岗位需要测试或考察考生的专业能力,由用人单位在报名结束后一周内自行组织开展。用人单位结合资格初审和专业水平的情况,确定进入集中面试考生名单,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只作为考生进入集中面试的依据,不计算入总成绩;


2、集中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市属国有企业招聘岗位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国资委及相关国有企业开展。面试按实际通过审核人数开考,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设定75分合格分数线,低于75分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集中面试的方式、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确定体检人选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集中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面试排名。未招聘到合适人选的招聘单位,可从岗位类型相同、专业要求相近的其他岗位集中面试成绩75分以上但未能入围体检的考生中调剂,经与考生本人协商一致达成聘用意向的,可确定为体检人员。


四、体检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五、政治审查和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进入考察阶段人员需提供有效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学历学位验证材料。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对体检和政治审查合格的考生,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企业在门户网站等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学历、拟招录职位、考试成绩、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原则上,面试工作结束后的两个月内完成聘用审批工作。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工作一般不跨年度组织。


七、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有关问题说明及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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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关问题说明

1、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2、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等,可登陆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网站查询;

3、拟聘人员于省外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未能通过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确认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


二、面试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根据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广大报考者在考前14天申领“粤康码”,自我健康观察14天,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考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具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等流行病学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面试考点内报考者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但不能因口罩佩戴影响身份核验。


三、其他事项

对来莞面试人员的交通费用,组织方将凭票据实给予交通费用补贴(省内最高500元人民币,省外最高3000元人民币,中转站不超过1个,以实际票据为准)。

咨询电话:

事业单位类:0769-22836761(单先生),0769-22305698(罗先生)。



松山湖材料实验室

松山湖材料实验室毗邻中国散裂中子源,2017年12月22日启动建设,于2018年4月完成注册。布局有公共技术平台和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板块、创新样板工厂、粤港澳交叉科学中心四大核心板块,将形成“前沿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产业技术研究→产业转化”的全链条创新模式。


实验室以中科院物理研究所为牵头单位,广东省科技厅为指导单位,东莞市政府、中科院高能物理研究所为共建单位,总体规划1200亩,首期计划投资经费超过50亿元,安排50000平方米过渡期科研场地,目标定位为建成有国际影响力的新材料研发南方基地、未来国家物质科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粤港澳交叉开放的新窗口及具有国际品牌效应的粤港澳科研中心。


福利待遇

1、薪资:30-40万/年(博士后岗位),成功申请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广东省海外青年博士后引进项目者,薪资可调整为45万/年(均已包含东莞市每年15万资助);

2、六险一金:为实验室博士后高标准缴纳六险一金;
3、周转住房:为实验室博士后提供一室一厅周转住房;
4、人才项目:符合条件者,可申请(1)松山湖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3万)、博士人才安家补贴(5万);(2)东莞市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项目(20万分5年发放);(3)东莞市博士后出站资助(5年50万生活补贴发放至用人单位,主要用于博士后后生活补贴);(4)广东省海外青年博士后引进项目(40万住房补贴)。项目(1)-(3)按“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人才待遇,重复部分予以核减;
5、职称评定:在站期间可参与申报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
6、科研项目: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国家、省市各类科研项目;
7、在职培训:提供相关专业与技术能力培训的机会;
8、其他福利:协助解决子女入学问题、年度体检、节日福利、通勤班车等;
9、在站期间表现优秀者,出站后可优先推荐留实验室工作。

招聘岗位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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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湖材料实验室岗位

博士后招聘方向及详情


其他招聘岗位:助理工程师(材料制备与表征平台)


岗位职责

1、负责部分探针设备的操作分析工作;

2、负责实验室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3、进行材料方面的科研工作;

4、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岗位要求:

1、35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具有物理、材料等相关专业背景;

2、能熟练地用英语对话和读写;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3、交流能力强,善于团队协作,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4、责任心强,工作细致,热爱测试和研发工作。


薪资待遇:面谈

应聘材料


有意向应聘的小伙伴请将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文章,发明专利,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对应团队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松山湖材料实验室+团队/平台/前沿名称+岗位名称+高校人才网”字样。助理工程师岗位请将材料发送至husigui@sslab.org.cn,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松山湖材料实验室 +岗位名称+东莞”字样。初审合格者,将电话或E-mail通知面试。


联系方式
官网地址:http://www.sslab.org.cn

联系方式:杨老师,0769-89136734

邮箱:boshihou@sslab.org.cn

联系地址: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A1栋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由东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建有松山湖(校本部)、道滘(卫生健康学院)、大岭山(建筑学院)3个校区,总面积63.71万平方米。学校紧密结合 “粤港澳大湾区”、“扩容、提质、强服务”及“湾区都市、品质东莞”等国家、省、市战略规划,提出加快建设全国一流职业院校“双提升”战略目标,实施智能制造类、信息技术类等10个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工程,与世界知名企业合作共建机器人产业学院等10个特色学院,并加快建设中德智能制造学院、国际合作学院等高水平国际合作交流平台。为实现办学规模与办学水平“双提升”、为服务大湾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升级提供技术与人才“双支撑”,结合学校发展和专业建设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高层次人才28名。


招聘岗位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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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专业名称及代码参考《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20年版)》(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查看),各学历层次专业相同或相近。



招聘基本条件及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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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高尚的师德,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有志于从事教育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若后期发现相应情况,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1、受过刑罚处罚,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职业道德、师德师风等方面存在问题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有关要求

1、报考学历

①2021年8月31日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交教育部留学生认证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考生需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思政课骨干教师除外);


②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于考察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认证报告;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毕业时间的证明或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并于考察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生认证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2、报考专业

①考生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要求的学历层次专业相符,在岗位没有其他有关专业要求的情况下,各学历层次的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具体由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解释。专业名称及代码参考《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确定;


②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或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不完全一致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盖章,国境外学历学位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或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岗位表》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

3、报考年龄

博士,中级职称以下(包含中级职称),年龄需为40岁以下(即1980年1月2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或硕士,具备高级职称,年龄需为50岁以下(即1970年1月21日及以后出生)。具体由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解释。


三、薪酬待遇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执行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招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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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1月25日24:00


2、报名方式:采取发送电子版报名材料到指定电子邮箱的报名方式,邮箱地址为:dgzygkzp@dgpt.edu.cn,邮件名称以“考生姓名+应聘岗位+岗位代码”格式命名。报名截止时间以邮箱接收报名材料时间为准,未在报名时间内报名的,视为报名无效。


3、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及发送格式要求: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下载,作为附件提交,含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不可更改原始文档格式);



(2)《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人才信息登记表》(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下载,作为附件提交,含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不可更改原始文档格式);



(3)其他报名材料:严格按照下列顺序整理到一个文档(Word或Pdf格式)作为附件提交(文件须以“考生姓名+应聘岗位+岗位代码”的格式命名)

①身份证(正反面);

②毕业证书(从大学第一学历起各个学习阶段);

③学位证书(从大学第一学历起各个学习阶段);

④学历学位验证证明(国内高校毕业人员提供学信网和学位网查验报告;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交教育部留学生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⑤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生推荐表或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或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

⑥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则提供,从初级到最高级);

⑦岗位招聘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需提供目前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信》;

⑧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有则提供);

⑨岗位招聘条件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凭证等材料;

⑩其他相关支撑材料(如:以相近专业报考者,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盖章,国境外学历学位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或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二、资格审查

1、初审

①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将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进行初审,按符合岗位报名条件并通过初审的实际人数进入试讲环节;

②试讲考试相关安排将于报名时间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届时登陆学院网站查看相关考试信息,并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和考试。


2、复审

①复审时间:进入试讲环节考生须在试讲前一天,持报名有关资料到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来学校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者方能进入试讲环节;

②考生复审时需携带的资料:为其他报名材料①-⑩项的原件。


三、考试

1、考试安排

相关考试安排届时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报考人员需在报名时间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登录学院网站查看相关考试安排。


2、考试方式

教学岗位的考试采用先试讲,入围后进行面试的方式。考生试讲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合格分数线为80分),在试讲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达到试讲合格分数线以上人数不足本岗位招聘人数的1:3,按实际达到试讲合格分数线以上人数进入面试。


3、考试成绩

教学岗位考试总成绩由试讲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均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试讲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须达到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80分)。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考生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4、成绩公布

教学岗位试讲考试成绩当场公布,试讲结束后,考生登录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查阅面试相关考试安排;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



体检及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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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检

在成绩合格者中,根据同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未按规定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配合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三、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其他有关说明

1、考生登陆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dgpt.edu.cn)查阅公告及考试相关通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否则报名无效。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不齐、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不按规定提交报名材料,视为报名无效,不再另行通知;


2、考生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提交佐证材料不完善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考试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报名时与考试全过程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考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毕业并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层学位层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我校有权取消录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岗位要求具备职称或相关证书的,考生须在考试报名前通过职称的考试、认定或评审,并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考生专业技术资格为广东省外取得的,须经过我校职称聘任委员会认定后决定是否聘用,岗位聘用等级由学校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4、考生报考期间需自行关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信息,注意留意个人报名时所填邮箱地址和手机号码所接收的相关考试信息通知,如因个人原因未及时留意考试相关通知信息而错过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5、本公告由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9-23306735(谭老师)、0769-23306093(陈老师)。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zyj.dg.gov.cn/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dgp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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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END -

出品:松山湖融媒体中心

编辑:瑞瑞

责编:天天、D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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