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圆百年,共享文化”
2021东莞共享文化年
暨“品质文化”创投大赛
启动啦!
“梦圆百年,共享文化”2021东莞共享文化年暨“品质文化”创投大赛是2021年东莞市十件民生实事之一,由中共东莞市委宣传部指导,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主办,东莞市文化馆承办。
该大赛结合建党100周年相关活动,充分整合联动社会资源,推出四大项目类型征集参赛内容,进而形成“四个100”的公共文化服务系列活动,最后评出“十佳”进行表彰。
本次创投大赛
依托东莞市文化馆总分馆体系
全力整合社会力量、链接优质资源
重点推出“四个100”
从阵地、队伍、活动、产品等方面
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
参与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
本次大赛分成以下四类
01空间赋能计划营造100个“文化莞家”共享空间(以下简称“共享空间”)
02活动共建计划打造100个“都市活力”共享文化活动(以下简称“共享文化活动”)。
03团队代言计划培育100支“红动莞邑”志愿代言团队(以下简称“志愿代言团队”)。
04产品推广计划推广100个“品质文化”共享服务产品(分为“文艺精品”和“文创精品”)。
下面,跟小姐姐一起
来了解一下参赛详情吧!
具有参与公共文化建设资源的企业、具有相关资质的业余文化团队都可以参赛,部分项目个人也可以参赛。
举个例子:
1、大型住宅小区、社区、机构、企业、个人所有文化空间、书店、咖啡厅等集合多样性空间资源、多元经济社会活动、人性化场所设施可以申请参加“共享空间”;
2、具有演艺资源的团队可以申请参加“志愿代言团队”;
3、有活动策划能力和资源的企业可以申请“共享活动”;
4、有文艺作品或文创产品的企业和个人可以参评“共享服务产品”进行宣传推广。
(一)共享空间类、共享文化活动类、志愿代言团队类项目进度安排由市文化馆组织馆内相关专家、理事会代表、文化志愿者代表等组成评委会对通过初赛的资料进行复评,并组织相关专家及到各个“文化莞家”共享空间进行实地考察,最终评选出“共享空间”“共享文化活动”“志愿代言团队”入选名单。由东莞市文化馆松山湖分馆组织“文艺精品”初评,选出3-5个作品上报市文化馆。其中,参赛作品必须获得市级以上奖项方可申报。(1)东莞市文化馆松山湖分馆初评:2021年5月31日前(3)公布50件文创精品:2021年6月12日(文化遗产日)
(一)共享空间类、共享文化活动类、志愿代言团队类项目申报材料要求:2、相关资质证件扫描件,如企业营业执照、团队注册证明、个人身份证件等;3、佐证材料,包括往期活动照片、视频、文案、媒体报道等;注:1、申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都需要提交,其他资料可以只提供电子版。2、相关资质证件扫描件,如企业营业执照、团队注册证明、个人身份证件等;4、文创精品作品既可以是实物作品、也可以是设计方案;既可以是单件,也可以是系列作品。注:1、申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都需要提交,其他资料可以只提供电子版;2、最终入围的文创精品请于6月10日前寄送投稿作品实物(或模型)至市文化馆,用于文创精品成果展,作品需包装好以防损坏,并统一贴好标签(作品申报表)。
1、“共享空间”、“共享文化活动”、“志愿代言团队”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4月16日17:30前
2、“文艺精品”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6月1日17:30前3、“文创精品”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5月20日17:30前1、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769-22892010;
2、纸质版材料报送地址:松山湖礼宾路1号松山湖管委会A2栋;邮编:523000;
3、电子版材料报送电子邮箱:sshwhg@qq.com(纸质版材料扫描件同步发送至该邮箱)。
(一)统一项目识别系统。市文化馆提供“‘梦圆百年 文化共享’2021东莞共享文化年暨‘品质文化’创投大赛”活动相关统一标识的设计文件,由各项目根据场地规模、活动特点等制作相对应的宣传物资;
(二)做好活动资料整理、上报。为了做好配套资金的使用和监管,做好活动的绩效考核,所有活动都必须做好视频、照片、文案等档案收集,并且配合主办方向第三方提交相关资料;(三)共享空间活动场次要求。全年开展活动不少于10场;(四)共享文化活动场次要求。1、文艺演出类全年演出场次不得少于2场;2、文艺培训类全年培训场次不得少于10场;3、文艺赛事类全年不得少于1场;4、文艺展览类全年不得少于2场,每场不少于15天;5、文化体验类全年活动不得少于2场。(五)志愿代言团队活动场次要求。全年开展不少于4场活动,其中80分钟以上的文艺演出至少1场,其他形式的面向市民的公益文化活动(如辅导、培训、演出等)不少于3场。表现形式可以丰富多样,例如戏剧、曲艺、音乐、舞蹈等等,满足人民多样文化需求。
符合条件的企业、团队、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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