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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湖人:这些不文明行为将被追责!9月1日起实施!


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
在无烟场所吸烟
在墙上乱涂乱画
......
遇上这些不文明的行为
你看到了是不是也觉得很气愤?
别以为这些行为没办法管
这可是要被追责的!

7月30日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表决通过《广东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
《条例》对日常生活中的
一些不文明行为进行了规范
涉及公共场所、公共卫生
交通、城乡社区、旅游
医疗、校园、网络、家庭
饲养宠物等十方面
部分规定如下所示




《条例》规定,不在建筑物内的共用通道、电梯间、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或者为其充电。


《条例》还规定,携带犬只或者其他具有攻击性、恐吓性的宠物外出,由成年人用牵引带牵领或者装入笼内,主动避让行人,即时清理动物粪便等排泄物


另外,《条例》规定,需在规定地点停放车辆,不得占用盲道、消防车通道等,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等。


一图读懂更多规定




法律责任


1、违反本条例规定实施不文明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违反本条例规定实施不文明行为,行为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实施不文明行为,拒不改正或者多次违反的,依法从重处罚。
3、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监察机关或者所在单位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THE END -

出品:松山湖融媒体中心

来源:东莞日报

编辑:欧阳泳琪

审校:莫楚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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