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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战“疫” | 东莞警方严打各类涉疫情违法犯罪


自大朗镇“12.13”涉疫事件以来,为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东莞警方对拒不执行防疫规定、故意编造传播涉疫虚假信息、故意损坏防疫设施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保持严打态势,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硬仗。



拒不戴口罩、不服从管理被依法查处2021年12月22日8时许,江某到东莞市寮步镇石步综合市场买菜时,不佩戴口罩,被现场工作人员发现并及时阻止,当工作人员劝导其佩戴口罩、出示粤康码和测量体温时,江某拒不配合且多次辱骂、威胁并意图使用胶凳、砖头等殴打现场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江某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并处行政罚款500元
2021年12月22日12时30分许,李某在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佛子凹村进出口未出示健康码,并殴打防疫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李某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并处行政罚款200元



‍‍‍‍‍‍‍‍‍‍‍‍违反防疫规定,擅自损毁

拆移隔离设施被依法查处‍‍‍‍‍‍‍‍‍‍‍‍

2021年12月22日3时30分许,卢某明知人民政府因疫情对东莞市大朗镇莞樟路大井头路段封控的情况下,破坏护栏来交收货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卢某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2021年12月23日04时许,姜某、姜亚某、李某在东莞市大朗镇巷头金朗北路223号管理区附近的莞樟路段擅自移开用于封闭道路的水马隔离设施,司机吕某、刘某驾车从该缺口处离开,后被公安机关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姜某、姜亚某、李某分别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吕某、刘某分别被处行政罚款200元



违反防疫规定,翻越隔离设施被依法查处2021年12月21日23时许,违法行为人曲某、果某在明知人民政府因疫情对东莞市大朗镇水平村高雄路段进行封控的情况下,私自翻越隔离设施外出,后被公安机关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曲某、果某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2021年12月23日4时许,刘某在明知人民政府因疫情对东莞市大朗镇黄草朗村美景中路1160号附近路段进行封控的情况下,在该路段私自穿越隔离带后被公安机关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刘某被依法处以行政罚款200元
警方提醒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刻,外出不戴口罩、不出示粤康码等,破坏、拆卸、移除防疫隔离设施以及私自穿越、翻越封控、管控区域,均是危害他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有关疫情管控隔离规定,严格按照人民政府相关通告要求,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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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松山湖融媒体中心

来源:东莞交警

编辑:欧阳泳琪

审校:莫楚乔、林倩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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