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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莞本科生,东莞人才补贴申报启动~
引进时间: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
工作单位:东莞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除外)
2、申请综合补贴时已与我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6个月并仍在该单位工作(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
3、引进后在我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
2、在我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
3、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在我市工作期间(以在我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取得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取得初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
(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
引进时间: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
工作单位:东莞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除外)
2、到我市用人单位见习、实习或实训时,须为在读或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或在读境外的本科生,或取得境外的学士学位不超过2年。
补贴标准:每月1000元
补贴时长:最长不超过3个月
发放方式:一次性发放
备注:补贴资金由市财政和用人单位所在镇(街道、园区)财政按7:3比例分担(其中市属非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人才补贴资金均由市财政承担)。
快来看看如何办理吧~
1、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准备好相关材料(见附件1),经单位负责人确认无误后签字并加盖公章。
2、登录“东莞市智慧人才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s://dghrss.dg.gov.cn/dgyc/cms),点击首页右上角“登录”,跳转到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通过微信“扫一扫”或输入账号密码等方式登录。
1、综合补贴每人限申领一次,建议以最高条件类别申请。已申领《东莞市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规定的综合补贴的,不得再申领本科生综合补贴。
2、已申领综合补贴的,不得再以同一分类申领能力提升培养资助。
3、同一分类的能力提升培养资助每人限申领一次。
4、已申领《东莞市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规定的综合补贴或能力提升培养资助的,不得再以同一分类申领本科生能力提升培养资助。
5、符合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到我市见习、实习或实训后留莞就业并满足规定条件的,可同时申请“莞训”计划见习补贴及“创梦”计划综合补贴。
附件:1、2022年东莞市本科生引进综合补贴、能力提升培养资助、见习补贴申报公告2、东莞市本科生和创新人才补贴各镇(街道、园区)咨询电话及联系地址3、东莞市本科生人才补贴申报系统操作说明4、《东莞市本科生引进培养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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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松山湖融媒体中心
来源:松山湖人才促进会
编辑:欧阳泳琪
审校:莫楚乔、林倩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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