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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湖市民,这213项税费事项可全市通办了!


近日

东莞市税务局发布一则

关于税费事项全市通办的公告

全市213项税务事项可以全市通办啦!

这意味着市民朋友可以自主选择

最近的政务服务大厅进行办理

进一步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

让纳税人可以少跑腿、办好事

真是太方便啦!

现在就和小姐姐一起来看看

哪些业务是可以全市通办的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关于税费事项全市通办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方便纳税人自主选择办税场所,持续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以下简称东莞市税务局)编制了《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全市通办税费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对《清单》内的涉税(费)事项,在全市各办税服务厅实行税费事项全市通办,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全市通办是指在不改变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税收预算级次和收入归属的前提下,全市各办税服务厅为《清单》内的涉税(费)事项提供全市通办服务。纳税人可自行选择到全市任意一个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关涉税(费)事项。二、《清单》包括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等办税事项。东莞市税务局将根据政策变化,动态调整《清单》并在门户网站公布。三、纳税人在全市各办税服务厅办理全市通办事项过程中,应当依法履行相应的税收义务。受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纳税人的相关涉税违法行为,由主管税务机关依法处理。四、纳税人可通过东莞市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dgsw/dgsw_index.shtml)查阅《清单》和办税指南相关内容,也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咨询。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2022年8月31日





全市通办税费事项清单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全市通办税费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1

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确认

2

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确认

3

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

4

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信息变更

5

税务证件增补发

6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身份信息报告

7

自然人自主报告身份信息

8

扣缴义务人报告自然人身份信息

9

实名登记

10

实名办税授权

11

解除办税授权关系

12

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13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14

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

15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16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

17

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

18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19

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

20

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异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案

21

增值税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声明

22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备案

23

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资料采集

24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进项分摊方式资料报送与信息采集

25

个人所得税纳税报告

26

环境保护税税源信息采集

27

增量房房源信息报告

28

水资源税税源信息报告

29

建筑业项目报告

30

注销建筑业项目报告

31

不动产项目报告

32

注销不动产项目报告

33

房地产税收一体化信息报告

34

停业登记

35

复业登记

36

合并分立报告

37

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

38

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信息报告

39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信息报告

40

欠税人处置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报告

41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重大变化报告

42

税收统计调查数据采集

43

注销扣缴税款登记

44

一照一码户清税申报

45

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清税申报

46

税务注销即时办理

47

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

48

财务报表数据转换

49

财务报表报送与信息采集(企业会计准则)

50

财务报表报送与信息采集(小企业会计准则)

51

财务报表报送与信息采集(企业会计制度)

52

财务报表报送与信息采集(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53

财务报表报送与信息采集(其他会计制度)

54

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报送与信息采集

55

重点税源补充信息采集

56

出口退(免)税企业备案信息报告(除备案变更、撤回外)

57

出口企业放弃退(免)税报告

58

其他出口退(免)税备案

59

出口退税服务提醒

60

出口退(免)税凭证信息查询

61

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备案

62

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备案

63

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事项报告

64

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

65

源泉扣缴合同信息采集及变更

66

特别纳税调整数据采集

67

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

68

中国居民(国民)申请启动的相互协商程序

69

对外合作开采石油企业信息采集

70

发票票种核定

71

发票领用

72

发票退票

73

发票验(交)旧

74

发票缴销

75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76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77

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78

代开发票作废

79

发票遗失、损毁报告

80

存根联数据采集

81

海关完税凭证数据采集

82

发票认证

83

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及作废

84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行

85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变更发行

86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注销发行

87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逾期抄报税处理

88

丢失被盗税控专用设备处理

89

发票真伪鉴定

90

临时开票权限办理

91

增值税预缴申报

92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

93

原油天然气增值税申报

94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

95

航空运输企业年度清算申报

96

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

97

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98

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

99

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100

清算企业所得税申报

101

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

102

跨地区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申报

103

建筑企业跨地区项目预分企业所得税的申报

104

税费申报(个人所得税)

105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

106

车船税申报

107

车辆购置税申报

108

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

109

契税申报

110

房产交易申报

111

增量房申报

112

房产税申报

113

耕地占用税申报

114

环境保护税一般申报

115

环境保护税抽样测算及按次申报

116

土地增值税预征申报

117

房地产项目尾盘销售土地增值税申报

118

其他情况土地增值税申报

119

消费税申报

120

烟叶税申报

121

印花税申报

122

资源税申报

123

附加税(费)申报

124

通用申报(税及附征税费)

125

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

126

定期定额户简易申报

127

代收代缴车船税申报

128

其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申报

129

非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自行申报

130

非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

131

非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132

关联业务往来年度报告申报

133

扣缴企业所得税申报

134

申报错误更正

135

工会经费申报

136

堤围防护费申报

137

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申报

138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申报

139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核准

140

变更税务行政许可

141

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

142

境内单位报送外派人员情况表

143

印花税票代售报告

144

委托代征报告

145

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

146

缴款开票

147

委托代征证券交易印花税报告

148

代扣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申报

149

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

150

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申报

151

申报作废

152

逾期申报

153

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

154

代扣代缴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

155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申报

156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

157

石油特别收益金申报

158

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清缴

159

水土保持补偿费清缴

160

排污权出让收入清缴

161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清缴

162

城镇垃圾处理费清缴

163

土地闲置费清缴

164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清缴

165

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清缴

166

海域使用金清缴

167

清缴费款(社会保险费)

168

补打税票(社会保险费)

169

误收多缴退抵税

170

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

171

入库减免退抵税

172

车辆购置税退税

173

车船税退抵税

174

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

175

增值税留抵抵欠

176

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

177

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开具

178

转开税收缴款书(出口货物劳务专用)

179

申报享受税收减免(房产税)

180

申报享受税收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181

申报享受税收减免(契税)

182

申报享受税收减免(增值税)

183

申报享受税收减免(个人所得税)

184

申报享受税收减免(土地增值税)

185

申报享受税收减免(车船税)

186

申报享受税收减免(资源税)

187

税收减免备案(增值税)

188

税收减免备案(土地增值税)

189

税收减免备案(车辆购置税)

190

税收减免备案(个人所得税)

191

税收优惠资格取消

192

契税不征税事项确认

193

纳税人放弃免(减)税权声明

194

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报告

195

开具税收完税证明

196

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197

转开税收完税证明

198

转开印花税票销售凭证

199

开具完税分割单

200

开具无欠税证明

201

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

202

作废出口退(免)税证明

203

补办出口退(免)税证明

204

个人股权转让受理

205

涉税信息查询管理

206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基本信息报送

207

涉税专业服务协议要素信息报送

208

涉税专业服务专项报告报送

209

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总体情况采集

210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用信息查询

211

涉税专业服务年度报告报送

212

纳税信用补评

213

纳税信用复评





办理流程



【线上办理渠道】


1、首先,纳税人可登录东莞市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dgsw/dgsw_index.shtml)


2、选择所属地“松山湖办事站”后,就能通过查阅《清单》和办税指南相关内容,在线进行业务办理。


△点击查看大图


【线下办理渠道】



纳税人可以提前登录“松山湖市民中心”公众号或“i莞家”APP进行预约取号,点击“预约办事-税务业务”选择相应业务进行办理。



其实,早在今年2月起

松山湖税务局全面推行“非接触”办税服务

清单上的很多税费事项

已经可以网上办理啦!


△点击查看“非接触”办税服务详情


我们提倡市民朋友

尽量选择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端

广东税务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含WEB端、APP端、扣缴客户端)

“粤税通”微信小程序

V-Tax远程可视化办税平台

自助办税终端

“非接触式”税费服务渠道

办理涉税(费)业务

如有业务咨询

可通过电话联系

松山湖税务局咨询电话:0769-22893123

- THE END -

出品:松山湖融媒体中心

来源:松山湖市民中心

编辑:欧阳泳琪

审校:莫楚乔、林倩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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