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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房如何入户东莞?附松山湖办理指南→


来莞工作多年,名下无房产想入户东莞配偶、子女的户口也想迁过来能选择什么方式申请入户?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也许能解决你这一难题!

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指的是什么?

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又叫“双五”入户政策。根据《实施细则》规定,

1、符合持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2、在我市正常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与申请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可随迁;其成年子女属户口不在学校的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含技校)学生,在校期间其父母户口都要迁移到我市或父母一方户口要迁移到我市另一方户口不与该生户口在同一地市的,也可随父母户口一同迁移,其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含技校)学生须为本省生源。


满足以上条件

非莞户籍市民

就可以申请入户东莞啦!


基本材料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3.申请人婚姻状况材料(未婚的无需提供,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法院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验原件);
市民朋友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i莞家”后台进行预约自检申请人及其配偶、随迁子女
所需材料以清单为准↓↓↓
办理流程


以松山湖为例,市民朋友进厅首先需要进行网上预约。登录“i莞家”APP或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预约,点击“我要预约-选择'松山湖市民中心公安专区'-市外迁入-稳定居住就业”,预约成功后带上纸质版材料进行现场办理。
松山湖市民中心(公安专区)咨询电话:0769-22891020



温馨提示:迁移人属广东、广西、福建、海南省户籍的纳入一站式户口迁移范畴,系统进行网上迁移,无需回原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审批完成后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在规定时限(3个工作日)完成核准迁出,然后在“i莞家”微信公众号选择事项“领取证件”,预约到原受理机关领取居民户口簿;
迁移人不属于广东、广西、福建、海南省户籍的,审批完成后在“i莞家”微信公众号选择事项“领取证件”,预约到原受理机关领取《准予迁入证明》,持《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并获得《户口迁移证》,然后在“i莞家”微信公众号选择事项“领取证件”,预约到原受理机关领取居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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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松山湖融媒体中心

来源:松山湖市民中心

编辑:欧阳泳琪

审校:莫楚乔、林倩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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