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反被拘:人心倒了,就不相信公权力了
作者|凤凰WEEKLY
强奸未遂打麻将,见义勇为14天
这两天,网上一片群情激奋。
原因是,微博用户@被冤枉的赵宇发布了长文,说自己见义勇为救人,却因此进了看守所14天。
据赵宇描述:
2018年12月26日晚上,听到楼下传出有人喊强奸救命,于是出门,看到一男子正单手掐着一女子的脖子,另一只手不断捶打她。
见女孩被掐得喘不上气,脸色发紫,他立马上前拽开了该男子,却被男子反打了两拳,还被死死地攥住了手指。赵宇为挣脱,一脚踹向了其肚子。
不久后110赶来,赵宇回了家。原以为事情到此结束,但三天后,正在医院陪同临产妻子的赵宇,被公安局以故意伤害的罪名,拘押进了看守所。
原来,赵宇当天踹的那一脚,导致男子大肠破裂,缝了20多针,鉴定为二级伤残。
本以为自己只是见义勇为了一场的赵宇,却在看守所呆了14天,这期间他的妻子在医院生下了一名儿子。
出看守所后,赵宇实在无法接受。如果最终法律认定为故意伤害而非见义勇为的话,他还会面临20-60万的赔偿,和4年的牢狱之灾。
而据被侵犯的女孩说:自己在夜总会上班,当天试图侵犯她的男子李某是她的客人。
当晚,李某醉酒后试图留宿女孩家中,见女孩家中有人,又要带其外出过夜。
女孩不同意,将门反锁,却被李某一脚踹开,同屋女孩跑出门报警。在媒体拍摄的视频中,女孩家的防盗门已经变形,门锁也坏了。
女孩说,进屋后,李某将其砸晕,企图对其施暴,幸亏赵宇及时赶到。
但媒体联系到李某,他却矢口否认了强奸意图。
李某称,自己当天是收到女孩邀请才送她回家,由于女孩喝醉,在家门口吵闹,他为了让女孩安静回家,“抽了她一下”,俩人由此撕打了两下。却无故被赶来的赵宇踢伤了大肠。
记者问:无缘无故他为什么踢你?李某回答道:我只是站在那里玩,不知道为什么被踢。
李某称,自己花了5万多才治好了被踹“爆掉”的大肠,三年内都不能做体力活。电话中,李某要求记者晚些再致电,因为他“正在打麻将,听不见”。
赵宇连妻子产子都没能陪同,就进了看守所。而始作俑者李某,却悠哉悠哉在打麻将,网友瞬间炸了:
强奸未遂的人在打麻将,见义勇为的人却拘留14天?
于是网友愤怒了,觉得拘留行为伤了见义勇为者的心,感叹好人难当。如果见义勇为却被判刑,那以后谁还敢做好人?
但是,双方各执一词,到底是谁在说谎?截至发稿,福州警方还未公布审理结果。
真相到底是什么?
据我国刑法第20条第三款: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此事的关键,在于女孩当时是否正在遭受侵害。如果有证据,指向赵宇是在李某打女孩或者撕扯她衣服的时候,踹了李某,那么赵宇自然是见义勇为。
而按照赵宇描述,他是在被李某殴打以后动手,且对方终止伤害后没有继续动手。如果事实成立,那么这也属于正当防卫。
但是,双方在此关键问题上却争执不一。女孩说自己确实被殴打,李某也试图脱她的衣服,但李某却坚持称自己只是送女孩回家。
有不少网友为赵宇支招。而女孩是否报案成了关键行为
案件的关键点,也正是案件的两个盲点。一,受害者说她几乎被打晕了,只是感觉有人将施暴者拉开了。所以有可能事情的经过她是模糊不清的。二,施暴者说,没有对受害者说要留下来过夜的话。
究竟是拉扯中,还是进行了实质性的犯罪?警方进入到现场是如何判定的?目前都是空白。
在多个报道中,女孩称其室友在李某试图侵犯她时出门报警,但相关报警记录却一直没有调取出。
事实尚不明确,没有直接证据来证明赵宇的正义。
案件疑点重重,人们却已经失去等待真相的耐心。
假如赵宇是见义勇为,那么派出所就是拘留错了好人。
但假如李某当时并没有动手,或者女孩并未报案,强奸未遂的指控不成立,根据我国法律,见义勇为就很难判定了。
别让赵宇,成为下一个彭宇
很多时候,在事件面前,我们也需要保持一定的理智,才能“不要被道德的热情蒙蔽了我们的双眼。”
曾经盛极一时的“好人蒙冤案件”彭宇案就是一个赤裸的教训。
十多年前,彭宇开车将一名老人撞到,并送到医院。老人索赔,被所有人认为是被老人碰瓷。
2006年11月20日,南京市民彭宇陪同一名徐姓老太太前往医院检查,检查结果表明徐姓老太太股骨颈骨折,需进行人造股骨头置换手术。
徐姓老太太随即向彭宇索赔医疗费,遭到拒绝,于2007年1月4日在鼓楼区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据彭宇本人称,当时其在公共汽车站发现一名老太太跌倒,马上跑过去将其扶起并送其去医院检查。
彭宇案的一审判决结果判定,彭宇给付受害人损失的40%,共45876.6元。二审庭前和解,彭宇一次性补偿徐老太太1万元。
因为审理期间未公开信息,群众对事实不明。一时间,关于彭宇冤屈、“遇到老人该不该扶,见义勇为反被讹诈,好人没好报“的讨论沸沸扬扬。
“倒地扶不扶”更是成为了中国式难题。
彭宇成了互联网时代,第一个好人蒙冤的典型。
2013年,彭宇还获得了首届“搀扶老人奖”的委屈特别奖。
事件的另一位主人公,徐老太太的声音在一众群情激奋中实在是的微不足道,“我当时亲眼看到他撞到我的!”
“我们老两口都有退休金和医保,儿子在公安局工作,不是说承担不起医药费,只是要讨回一个公道。”
直到,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文章《十年前彭宇案的真相是什么?》,文章中指出,公众认为彭宇案是“好人蒙冤”,并非真相。
事实是,彭宇在二审庭审时以及事过多年后,都承认自己与老太太发生了碰撞。
“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一审判决不恰当的说理方式,和二审双方和解签署的“双方均不得在媒体上就本案披露相关信息和发表相关言论”的保密条款,都掩盖了最终确认的法律事实。
彭宇案的种种遗憾,媒体的失衡报道,民众一边倒的相信“彭宇”,助力彭宇成了“好人蒙冤”的典型。
直到今天,还有不少人认为彭宇蒙了冤。
或许,彭宇案的真相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一审判决法官的发言失当导致的公众愤怒。
公众情绪需要发泄,在这种关头,任何人和事都能成为点燃谩骂和臆测的引子。
2016年3月,一个重庆大妈碰瓷玩具车的视频在网上热传。视频里,一小女孩的玩具车刮到了78岁的老人,老人坐地与孩子家长理论。
看到视频后,网友纷纷认定大妈碰瓷,还调侃大妈“碰瓷碰出新高度”。“为老不尊,讹人老人再现”等评论更是层出不穷。
眼前看到的既是真相,哪管骂完背后,还有什么声音。
一片骂声中,事件发生反转,在新闻采访中,真相浮出水面,大妈没有碰瓷,更没有敲诈勒索。
被撞倒后,女孩父母将大妈送往医院,大妈被确诊为桡骨骨折,但她婉拒了女孩家人更多赔偿的提议。
类似的事件,实在是太多了。
人们已经失去了等待真相的耐心,事情一旦发生,A先出来说话,人们马上在第一时间将A的说法当做事实,不去求证B、C、D的多方说法。
而对于发表报道者来说,“只要有足够的噱头,一方的说法也可以引来足够的流量——甚至,简单粗暴的单方面逻辑有时候更能吸引流量。”
更为可怕的是,人们不相信已经判定的事实。
长久以来,对法律的不信任,对执法者的不信任,安全感的缺失,已经成为一种民众的惯性。
你为什么不相信警察了?
2018年底,广州发生了一起大事——十三行许静杀人案。这件事曝光的缓慢,消失的突然。
网传版本:死者由于被前同事举报偷窃,于12月16日下午3时左右,被老板许静让黑社会男友雇人,捉到广州市越秀区晏公街36号9楼阳台上,殴打一个多小时后推下楼当场死亡。
12月19日,广州越秀公安官微对网传的内容进行了辟谣。与此同时,微博热搜和抖音平台上的相关内容,也快速消失。
事件传播被阻断,很快风平浪静。真相的样子,也定格在了警方辟谣这一帧。
但笔者的侄子,一个12岁的孩子和笔者聊起时说:他不太相信微博上的警方说辞,在他的心里,觉得更像是弱者被强者欺凌。
真相究竟怎样暂无考据,但从一个孩子口中听到这些话,笔者心情很复杂。
“警察叔叔”,这个在幼时我们心中崇高的词,在这一代孩子的心里,已经缺失了当年的敬慕与信任。
人们对公权力的信任,正在被动摇。
或许是太多莫名消失的热搜,或许是太多石沉大海的事件,或许是一个久等了的警情通报,或许是某些避重就轻的道歉。
人们已经记不清信任消失,究竟是从哪件事起始的了。他们只记住了一种无力感。
当一个部门失去公信力时,无论说真话还是假话,做好事还是坏事,都会遭到民众和舆论的质疑。
也许,警方于法处理上,已经符合了规则,但,一个执行的疏忽,一个过程的疏漏,就会失掉民心。
人们开始觉得,只有大声喊话让舆论关注,自己才可能获得公正。
此次“见义勇为被刑拘”的事件,事实尚未完全公布清晰,但舆论已经是一边倒的“寒了见义勇为小伙的心”。
这一句话里,有嘲讽,有无奈,更多的是在发泄,发泄某种压抑了很久的愤怒。
老百姓不信任了,而且他们的不信任中,有恨铁不成钢的恼怒。因为他们不是不想信任,而是不敢信任。
想想,当有一天“警察”两个字成为鸡肋,那么“遵纪守法”也将成为笑谈,多可怕。
最后,希望“要不要见义勇为”不成为“要不要扶老人”的后续,也希望善良的人能够得到公平的对待,正义不再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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