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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赌、期货、外汇,黄佳博律师团队承办多起案件近期取得理想辩护效果

网络犯罪刑事实务 网络犯罪辩护黄佳博
2024-08-23

黄佳博律师,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网络犯罪案件辩护与研究中心秘书长,专注于办理有一定理据的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网络传销等类型的刑事案件,承办过多起涉及金融衍生品(期权期货等)投资、保健品销售、金融借贷、虚拟币交易、新零售经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相关方面的案件,联系微信18819481702。
案例一:期货类诈骗案,证据不足发回重审

安徽段某涉嫌诈骗罪一案(期货类案件),一审以诈骗定性,获刑十四年半,上诉后围绕定性、证据展开辩护,二审法院以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案件取得阶段性办案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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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外汇类非法经营案,轻判。

福建汪某(化名)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外汇类非法经营案),一审获刑11年半,二审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发回重审后黄佳博律师介入该案,最终争取到7年有期徒刑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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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德州扑克类网赌案,判缓。

江苏区某(化名)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德州扑克类网赌),37天内成功促使检察院作出构罪但不予批准逮捕决定(详见《不批捕|“黄金37天”我们都做了那些工作?》),移送审查起诉后,与检察官多次沟通,提交多份书面意见,成功促使检察院向法院作出“可考虑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案件来到庭审阶段,围绕区某自首时间级类案判例发表罪轻辩护意见,最终争取到适用缓刑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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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两卡”专项案,判缓。

佛山韩某(化名)涉嫌诈骗罪(后经过辩护改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在韩某被执行逮捕后,黄佳博律师结合韩某的家庭情况和涉案情节,与承办检察官进行多次沟通,成功为韩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详见《打掉诈骗罪后,我们接到了今年的第五个当事人》,在无法说服检察官向法院提出“适用缓刑”量刑建议的情况下,通过较长时间的努力,检索到同一法院的判缓类案判决书,随即向法院提交,依法参加庭审,最终为韩某取得判缓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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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版 | 小何

作者 | 黄佳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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