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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名单公示!

拉萨发布 2022-08-03



关于第一至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结果的公示


为加强法治社会建设,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进一步巩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质量,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近期工作安排,西藏自治区普法办对全区第一批至第八批已获得“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的村(社区)进行了逐一复核。


复核工作围绕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及所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管理办法》和《西藏自治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管理办法》进行,采取自查、抽查、初核相结合的方式,对我区2019年度复核合格保留的44个第一批至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2020年创建的12个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全面复核。根据复核情况,并商请民政部门,拟建议对55个予以保留、对1个予以注销。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复核结果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从2021年9月24日至9月30日(7天),对所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自治区普法办(区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反映。


联系地址:拉萨市城关区慈松塘中路8号司法厅523办公室


联系电话:0891-6285746、6285714


附件:


1.建议保留“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         


2.建议注销“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名单
西藏自治区普法办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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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治西藏
编辑:格慧莹

责任编辑:葸青华

审核:韩英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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