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娃不再是“家事”!
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正式实施。
也就是说,
今后,
所有家长必须“依法带娃”了。
从“家事”到“国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是继《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新版《未成年人保护法》后,又一部教育领域的重磅法规,也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立法的意图,就是为“促进”家庭教育而进行“指引”和“赋能”。
指引,是通过法律的方式告诉父母,如何当好一个合格的家长,引导家长按照科学的方法和理念教育孩子。赋能,是指家长遇到困难和问题时,可以向公共体系获取相应的帮助,学习到相关的知识,然后来提升自己的教育能力。
相关部门如何介入?
既然立法是为“促进”家庭教育而进行的“指引”和“赋能”,对于拒不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家长来说更多是纠偏,帮助家长更好地开展家庭教育。正因如此,该法在后续审议过程中,删除了一审稿中的罚款、拘留等惩罚措施,改为对家长的批评教育、劝诫制止、予以训诫等措施。
新法与“双减”
新实施的《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另一大亮点是强调立德树人。而要想发挥家庭教育在孩子品德教育和人格养成方面的优势,还有一个问题无法回避,那就是“双减”。
2021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在“双减”背景下出台的《家庭教育促进法》自然肩负起落实“双减”的重任。
专家表示,“双减”和《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宗旨一致,都是为了立德树人。在这样的背景下,学校和家庭应协同确立孩子的教育价值观,家庭教育要配合学校,减少“短视化”“功利化”教育方式,把重心放在“育人”上;学校也要对家长进行正确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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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网 澎湃新闻
拉萨融媒编辑:李从芳 王静 边巴琼达 王人聆
责任编辑:朱媛
审核:冯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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