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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拉萨发布 2022-08-10


拉萨市档案馆关于征集

红色档案公告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红色资源是我们党艰辛而辉煌奋斗历程的见证,是最宝贵的精神财富,要用好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弘扬革命传统,加强红色档案资源抢救和保护工作,记录拉萨革命历程,讲好党史故事,见证党的百年辉煌,发挥红色档案资政育人功能,拉萨市档案馆面向社会各界征集和拉萨有关的各类红色档案资源,敬请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各界组织和个人踊跃参与。

  

一、征集对象   

收藏有各类红色档案资源的党政单位、组织及个人。 

 

二、征集内容   

各个历史时期在拉萨形成和留存的与党史相关的具有纪念意义和保存价值的文书档案、照片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及实物档案。  

(一)反映各个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在拉萨执政、组织建设和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事件、举措、活动,尤其是革命战争时期以及西藏和平解放以来形成的专题资料、政策法令汇编、会议记录、决议、指示、照片、图书、报刊、杂志、音视频及其他实物等。    

(二)反映各个历史时期重大活动、重大决策、重要事件的当事人、见证人、知情人或其亲属子女、身边工作人员提供的口述资料、回忆文章和采访记录等,特别是健在的十八军(四路进藏)老战士和“59·3·28”之前参工的老干部的口述资料。

(三)重要党史人物、革命烈士、革命战士、劳动模范、知名人士等代表性人物的工作生活照片、讲话记录、笔记、书信、著作、奖状奖章、音视频、生平事迹、使用过的物品以及其他实物等。    

(四)反映各个历史时期不同版本的党章、奖章、勋章、证书证件、胸章、肩章、军服,各时期使用的票据、契约、地图、牌匾、碑刻、宣传品、旗帜、会标、纪念品、战斗用具、工作用品、生活用品等实物资料。    

(五)反映拉萨革命遗址遗迹的照片、图片、录像资料。    

(六)其他与党史相关的具有纪念意义和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三、征集要求    

(一)捐赠单位、团体和个人必须保证所捐赠、寄存、被复制、被征购档案资料的内容客观真实、来源合法可靠。

(二)照片应为未经软件修改处理的原始记录,并附简要文字说明,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拍摄者等(我馆可协助完成)。    

(三)声像应音质、画面清晰,播放流畅,主题突出,并附简要文字说明,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拍摄者等(我馆可协助完成)。  

(四)实物应具有原始性、直观性、确定性、不是事后加工或者仿制的。附简要文字说明,包括形成时间、材质、所有者等(我馆可协助完成)。

五)涉密档案必须以面谈形式与我馆人员沟通协商征集方式,严禁通过邮箱、微信、快递等方式递送涉密档案。 

 

四、征集方式   

(一)自愿捐赠。捐赠的档案资料经鉴定符合条件将收为馆藏,由市档案馆永久保存,并颁发捐赠证书。捐赠单位、个人对所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其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档案馆将负责保护其合法权益。

(二)代为保管。资料所有人暂无捐赠意愿,但想交付档案机构代为保存的,市档案馆可无偿保管,双方签订代管协议。

(三)协商复制。对特别珍贵且收藏者欲自己保存的,经双方协商,原件可借由市档案馆进行复制,复制完成后归还原件并颁发收藏证书(注明为复制件)。    

(四)有偿征购。对一些确有收藏价值、持有人要求有偿转让的珍贵历史档案资料,经专业人士鉴定,双方协商,进行有偿征购。   

(五)录制口述史。对参加过各个历史时期的重要活动、重大事件,以及参加过革命战争、解放战争等有突出事迹的老兵、亲历者、见闻者或其亲属子女、身边工作人员录制口述档案。 

 

五、征集时间   

此公告长期有效。   

 

六、联系方式  

社会各界可通过信函、电话、面谈等方式,与拉萨市档案馆联系。    

联系地址:拉萨市江苏大道曲林路22号。

邮编:850000

联系部门:拉萨市档案馆整理编研科。  

联系人:德 吉  电话:13989906400

衷心感谢大家对拉萨档案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真诚期待社会各界踊跃参与!                           

拉萨市档案馆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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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拉萨市档案馆

编辑:党世友 贾鹏浩

责任编辑:刘峪竹

审核: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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