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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唐泽平、李春明决定逮捕
原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监事长唐泽平(副厅级)涉嫌贪污、受贿一案,由西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拉萨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拉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对唐泽平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原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李春明(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西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拉萨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拉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春明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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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藏检察
编辑: 赵路明 格慧莹
责任编辑:刘峪竹
审核: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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