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类车辆禁停!
据“堆龙融媒”微信公众号消息,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非机动车的规范管理,营造整洁、有序、安全、畅通的城市交通环境,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布堆龙德庆区非机动车辆禁停的有关事项通告。详情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的非机动车包括自行车、人力三轮车、二轮电动车、电动三轮车、运营类共享电动车和电动四轮代步车、残疾人专用车等非机动车辆。
二、规范非机动车停放秩序,不得擅自侵占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停放。非运营类非机动车要在人行道划定的非机动车停放区或指定区域内朝向一致整齐停放;运营类共享电动车需在指定位置整齐停放;三(四)轮非机动车应选择停车场或指定地点停放,不得违规占道停放。
三、对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或未在指定划线区域内停放的非机动车,非机动车车辆所有人在现场的,经劝告后还不驶离的,由堆龙德庆区城管局强制拖离,非机动车车辆所有人不在现场的,堆龙德庆区城管局将依法暂扣非机动车辆,并依法处罚。
四、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堆龙德庆区城管局将根据《拉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拉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行为人处以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员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依法暂扣、拖移其非机动车辆。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车辆停放管理规定,规范停车、文明出行。
五、本通告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拉萨融媒
关注“拉萨发布视频号”
“悦享拉萨视频号”
查看更多精彩资讯▽
往期回顾
#普布顿珠出席市委党校(行政学院)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并主讲开学第一课
来源:堆龙融媒
编辑(一审):扎西央宗 央金
责编(二审):范云梦
审核(三审):凃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