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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晚舟在香港就被盯上了!聆讯第二天 检察官吐槽

星岛综合 都市加西追踪 2020-09-03






孟晚舟案件在卑诗省高等法院进行聆讯的第二天。昨日孟晚舟律师团向法院申请终止案件,出示证据“这就是美国在下指导棋!”检察官回答:我们披露的文件这么多你们也没翻出来啥有用的!律师就是在撒网钓鱼获得更多披露!

2days

记者在庭审现场


华为公司财务长孟晚舟庭审进入第二天,检控双方在卑诗省高等法院将继续就更多文件是否该被披露进行辩论。

周一主要由孟晚舟的代表律师佩克(Richard Peck),讲述她被拘捕的过程及不公平遭遇。

他说,辩方获得的文件达1,150页,孟晚舟在机场被问话及拘捕的全部录像资料,可证明她被非法拘捕。他说在去年12月1日拘捕前的11月30日,骑警曾与FBI有电邮往来,商议如何实施拘捕。

佩克更指出,加方执法人员获FBI告知,孟晚舟的衣貌特征等细节,而她是所搭乘航班第30名下机旅客。佩克在法庭上挥动手激动的说:“对一个在香港登机的旅客,FBI是如何知道此人穿着什么衣服?

孟晚舟早就被盯上

“联邦调查局告诉加拿大海关:她穿的什么,她会第30个下飞机”




他指加国执法者完全听命于FBI,对方要求先扣押孟晚舟的手机等电子设备,加国执法人员不问原因就完全照办。而在此前,美国边境执法当局,对其他华为员工也有类似滥用权利的手段。

佩克也举出一些CBSA官员向高层手写的便条为证据,其中一个便条上写道“CBSA有权限将她的东西交给骑警吗?外界人士/律师看起来可能会认为这是共谋(collusion),即使并不是。”

海关官员也在心里打鼓

“把孟晚舟的物品移交骑警?这看上去就像是共谋”




孟晚舟律师播放录像:孟晚舟向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官员询问她为何被选中要进行第二次检查,但CBSA并未告知有针对她的拘捕令。




孟晚舟律师:

在机场孟晚舟曾问:

“为啥检查了又要二次检查我?”

“加拿大边境官员不回答”



法官嫌弃:视频质量太差了


CTV记者(加拿大最大的电视联播网)跟进这“孟晚舟被迫交出手机和密码”的问题。


翻译:现在我们来看看孟交出给海关的两部手机(华为和iPhone)和密码。但是谁把密码记下了?视频质量太差,无法确定这个细节,(所以)法官不满意。


孟晚舟交出手机和密码

“关键是谁记下了密码?”



代表加拿大总检察长的律师则强调,没有证据表明机场当时拘捕或查验孟晚舟有不正当之处辩方此举只是在“撒网捕鱼”,企图以此获得更多讯息。


检察官吐槽

我们披露了这么多文件,没见你们翻出啥有用的

律师只是拉网钓鱼要求多披露信息




控方在本月16日,就辩方提出获得更多信息的申请,向法庭呈递55页答辩书。该答辩书中说:“辩方已经获得了他们寻求的大多数文件,尽管如此,辩方仍未能证明这些进一步获得的相关文件,与要求终止引渡程序有何关系。辩方没有证明CBSA及骑警如何滥用程序,以及美方如何行为不当,实际上唯一的证据,是所有官员都行为适当。”

控方指出,骑警在咨询CBSA的标准作业程序后,决定等待CBSA根据他们的常识完成移民程序后才行动。CBSA官员每年在温哥华国际机场应对大批抵达旅客,他们是面对进入加拿大旅客的最前线人员。

CBSA也指出孟晚舟的电子设备从未被搜查,另外,FBI在CBSA拘捕孟晚舟后的数月内,曾要求获得向孟晚舟问话的纪录,但遭到CBSA拒绝。

控方指出,孟晚舟所得到的对待,与其他试图进入加拿大旅客所受到的对待没有区别,也没有任何证据显示CBSA曾与骑警商讨如何拘捕孟晚舟。

控方说:“辩方在广泛地大撒网,对信息进行无差别获取。此案没有共谋行为,唯一的计划是CBSA按照他们须承担的司法责任执法。”

加拿大华为公司发言人豪斯(Benjamin Howes)发表声明。他表示,由于孟晚舟的问题正在法院审理,现时不是适当时机作出详细的评论。豪斯强调,加拿大华为有信心,孟晚舟可以在加国独立与公平的司法程序下获判无罪。

孟晚舟(前中)在保安人员的陪同下,午饭休庭时离开法庭。加通社

孟晚舟昨日走出温市住宅前去法庭,旁为她的丈夫刘晓棕。加通社


孟晚舟以前出庭时躲避媒体,但这次,据加拿大广播公司(CBC)报道,孟晚舟离开住宅时,不但提前通知门外的一众摄影师,更就让大家等待而向在场的摄影师道歉。她丈夫刘晓棕则拿着孟晚舟的大衣跟在后面。进入法庭时孟晚舟时常以普通话与人聊天,话题包括健康及烹饪等,不过她就婉拒传媒的采访要求。

昨日庭审查看:孟晚舟出庭 律师爆猛料!也是拼了

孟晚舟昨日发朋友圈,“感谢风雨同行的你们,让一米阳光照进了我的心。



她能不能脱下脚镣获得自由?


多个读者后台留言:为啥加拿大海关和联邦调查局的通话、邮件都统统被律师抖出来了?律师难道黑进了海关的电脑?


因为政府部门有披露的职责。这是一名在加拿大律师事务所工作的法律助理的帖子,他过去在中国是律师。


“一年多在律师事务所的工作经验,我的深刻体会:在加拿大做律师真的比在国内要“简单”和“容易”得多。取证、收集证据、联络各方和调解、协商,大部分的时候,都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和发送邮件就直接完成。大部分的情况下,只要一个电话,就可以从各个机构获得自己想要的资料和信息。而你所需要提供的,只不过是自己的名字、律师事务所的名号和客户的一些基本资料而已。


回想起过去....大部分的工作都需要自己或者是助理亲自奔跑各自部门,还必须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明材料、客户的授权文件正本以及事务所的介绍函,而且配合还.....


——一位在多伦多的老移民


所以你现在懂了——检察官喷的这句:你们(律师)就是在撒网钓鱼!企图获得更多的披露!



文/图 星岛日报 51 blog、CTV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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