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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情通报

点击关注我们👉 健康广安 2022-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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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1月12日,蒋某(男,38岁,邻水县鼎屏镇人)从重庆返回邻水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将其闭环转运至家中,要求其居家隔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在隔离期间,蒋某私自外出到邻水县城公共场合与他人进行就餐、娱乐等活动,后经核酸检测为阳性,造成严重的疫情传播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对蒋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人民群众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义务,积极配合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邻水县公安局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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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邻水县公安局编辑制作:健康广安感谢关注@健康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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