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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龙华区十大平安建设事件”暨“龙华区十大平安卫士”评选活动的通知

平安龙华 2023-04-02

      2022.12.01•周四    

• 嗨,我是平安君 •


今天,我依然和你一起

守护平安龙华


各有关单位:

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英雄模范的重要论述,广泛宣传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崇高品质和可贵精神,引领全区平安建设队伍筑牢政治忠诚,砥砺担当作为,营造学习先进典型、崇尚先进典型、争当先进典型的良好风尚,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平安龙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拟组织开展“龙华区十大平安建设事件”暨“龙华区十大平安卫士”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

平安建设事件评选范围及标准

1.评选范围

2021年以来,在龙华开展或深入实施的,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产生重大影响的,对平安龙华建设有重大促进作用,能够代表龙华平安建设显著成绩的标志性事件。


2.评选标准

(1)具有创新性。立足龙华平安建设的改革创新举措,立意新、内容实、效果好,取得的经验做法得到各级肯定、社会认可。

(2)具有实践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治理创新,在平安龙华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3)具有社会影响力。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彰显平安龙华建设显著效果,具有重大影响力。

(4)具有可推广性。对提升平安建设水平具有指导和推动作用,先进经验和做法可复制、可推广。


3.推荐、评选件数

(1)推荐件数。推荐单位按照评选标准,推荐1或2个事件(事迹突出单位可多推荐,推荐单位名单详见附件1)。

(2)评选件数:10件。

(二)

平安卫士评选范围及标准

1.评选范围

从事平安建设的工作人员,包括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司法局政法干警、辅警,各街道、各职能部门从事综治、信访维稳等平安建设工作人员,巡防员、联防员、协管员、网格员、巡查员、保安员等;已经被评为历届“平安卫士”的个人,不再参与本届评选。


2.评选标准

(1)敬业奉献。热爱本职工作,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忠于职守,尽职尽责,无私奉献,不计得失。

(2)服务群众。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始终紧密联系群众,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

(3)业绩突出。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高质量、创造性地完成工作任务,工作成绩显著。

(4)清正廉洁。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纪律要求,公正、文明、廉洁,无违法违纪违规问题。

(5)社会认可。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个人品德高尚,群众基础好。


3.推荐、评选人数

(1)推荐人数。推荐单位、街道等按照评选标准推荐。(推荐名额详见附件2)

(2)评选人数:10人。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此次评选活动旨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不断加强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大力弘扬政法队伍英模精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评选活动的组织,将此项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把关推荐人选和事件材料,确保筛选出的平安卫士、平安事件能够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三)大力宣传。各单位要广泛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对评选工作进行宣传,将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和具体做法向全社会进行充分宣传,努力营造学习典型、宣传典型、理解典型的浓厚氛围。


(四)各单位要严格把关,认真填写推荐表。根据方案要求严格把关,于12月9日下班前将审定后的推荐表电子版通过协同网报送至区委政法委账号,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区委政法委办公室(观湖街道广场沿河路10号观澜文化艺术中心主楼3楼313办公室,刘璐,电话:23332800)。

内容来源 | 龙华区委政法委

统筹制作 | 平安龙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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