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待遇享受!西安社保转移指南来了!包括养老、医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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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没有这些烦恼
换城市了,社保怎么办?
换工作了,社保需要转移吗?
该如何转移呢?
......
宝反正是一头雾水
这些问题到底该怎么解决
你想不想知道呢
一起来看看吧
社保转移指南
社保中可转移的项目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不转移项目:工伤保险
01.统筹范围内转移
由参保者个人、接收单位、转出单位通过网上服务平台自助办理。
转出单位通过网上服务平台,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即表示转出单位同意该人员转出),交给申请转移人员。同时将此笔业务上传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完成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申请转移人员将原参保单位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给转入接收单位。接收单位通过网上服务平台完成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图源摄图网ID:501059134
02.统筹范围外转移
由参保人、养老保险接收机构、养老保险转出机构共同完成。
职工养老保险省外转出接续手续:转出单位通过网上服务平台,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即表示转出单位同意该人员转出),到转出单位对应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盖章后,由参保人交给省外转入单位办理即可。
职工养老保险省外转入接续手续:参保人将省外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打印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给转入单位,由转入单位到对应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或通过陕西省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办理即可。
城镇职工转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转移手续:转移人员到达退休年龄后,不符合享受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待遇条件的,由转出单位在对应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盖章(即表示转出单位同意该人员转出),由参保人交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即可。
城乡居民转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转移手续:转移人员到达退休年龄后,符合享受城镇职工退休条件的,由转入单位携带该人员《西安市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在对应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打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联系函》并盖章,由参保人交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即可。
小提示:在【西安本地宝】微信后台对话框回复【社保转移】获取养老保险转移详细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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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线上转移流程(适用企业职工养老转移)
第一步:进入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小提示:在【西安本地宝】微信后台对话框回复【社保转移】快速进入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入口。
第二步:点击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经实人认证成功后,填写转移申请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
第三步:转入地经办机构负责受理申请,进行后台审核。经核查符合转入条件的,开启后续转移流程。申请人可以登录国家平台查询网上申请审核结果信息,以及查询后续转移进度。
图源摄图网ID:500635403
04.转移注意事项
申请转移之前请确保转出地的参保缴费状态为“暂停缴费”,转入地已参保立户;
转出地与转入地的参保地行政区请填选正确,否则转移申请会被拒绝哦。
开始领取养老金的人员,不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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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要转移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
也需要进行转移
一起来看看吧
01.制度内转移
职工医保制度内转移接续: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就业,转出地已中止参保,在转入地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的,应申请转移接续
居民医保制度内转移接续: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户籍或常住地变动跨统筹地区流动,原则上当年度在转入地不再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按转入地规定参加下一年度居民医保并进入待遇享受期后,可申请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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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制度外转移
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跨制度转移接续: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转出地已中止参保,在转入地按规定参加居民医保的,应申请转移接续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转出地已中止参保,在转入地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的,应申请转移接续
03.转移流程
转出:转出地经办机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生成并上传《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同时划转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 转入:转入地经办机构收到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将《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信息表》同步至本地医保信息平台,完成转入,并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金额计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
※转移接续手续办理过程中,参保人员或用人单位可通过医保信息平台查询业务办理进度。
小提示:在【西安本地宝】微信后台对话框回复【医保转移】查看医保转移详细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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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转移注意事项
有单位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由单位为其办理医保转移接续,灵活就业及居民等参保人员由个人进行办理。
已连续2年(含)以上参保的,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间切换参保关系,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按转入地规定补缴基本医保费,缴费当月即可在转入地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各统筹地区规定执行,原则上待遇享受等待期不超过6个月。
职工医保参保人在转移接续前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按转入地规定补缴职工医保费,缴费当月即可在转入地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各统筹地区规定执行,原则上待遇享受等待期不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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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转移条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可申请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
参保职工跨省就业的
参保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
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跨省重新就业并参保的
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但未申领的参保失业人员,跨省重新就业并参保的
正在领取失业保金期间的参保失业人员,跨省重新就业并参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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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转移方式
参保职工或参保失业人员可自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办理关系转移:
参保职工或参保失业人员可先到转出地经办机构开具转移凭证,之后到转入地经办机构办理关系转入。对符合条件的,转出地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转出,转入地经办机构收到转出地开具的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转入。
也可直接到转入地经办机构申请转移失业保险关系,转入地经办机构不得要求申请人再到转出地开具相关证明。对符合条件的,转入地经办机构在收到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受理并向转出地经办机构发出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转出地收到联系函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转出。
小提示:在【西安本地宝】微信后台对话框回复【社保转移】查看失业保险转移详细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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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转移内容
转移失业保险关系包括以下内容:
姓名、社保卡号(身份证号)就业失业状态参保缴费记录(已核定失业保险金缴费记录和未核定失业保险金缴费记录)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记录、失业原因、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基金转移金额、转入地和转出地经办机构信息及其他必要信息。
04.注意事项
单位成建制或职工在职期间,跨省、省内跨统筹地区、本统筹地区内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只转移失业保险关系,不转移失业保险费。
转出前后的缴费时间合并计算。
失业保险费用划转期间,不影响发放失业保险待遇。转入地经办机构不得以费用未划转到位为由,拒发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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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转移完成之后
别忘了公积金也要转移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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