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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县法院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及常态化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线索举报公告

莲花法院 2024-01-07


为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及常态化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现广泛征集教育、医疗、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行业领域及围标串标、非法采矿和养老诈骗等方面违法犯罪线索及乱点乱象问题线索,深挖打击整治行业领域及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畅通群众举报渠道,现将我院举报方式予以公布,面向广大群众征集举报线索。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举报范围


1、利用在校学生、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以及猥亵性侵未成年人、校园暴力欺凌等违法犯罪行为;

2、行业领域有组织、职业化的围标串标、出借资质企业;

3、垄断经营、欺行霸市等违法犯罪行为;

4、从事招标代理中介、评标专家、“掮客”等违法犯罪活动行为及其背后“保护伞”;

5、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违法兜售没有资质的医疗药品、保健产品等违法行为;

6、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问题;

7、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

8、商品住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

9、老年旅游、艺术品经营等领域涉诈问题;

10、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等场所;

11、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和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

12、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传销等涉诈问题。


二、举报渠道


公民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向莲花县人民法院扫黑办进行举报。

1、信件举报:通过邮寄信件的方式将线索举报至莲花县人民法院扫黑办,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琴亭镇莲花县人民法院,邮政编码:337100

2、电话举报:通过公布的举报电话举报0799—7229872

3、现场举报:通过直接投递举报信方式举报,举报箱设在莲花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门口

4、邮件举报:发邮件至lhfy2021@163.com


三、举报方式


公民可以通过以上方式向莲花县人民法院扫黑办进行举报。电话举报时间为法定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其他举报方式无限制。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及涉养老诈骗犯罪线索,对相关举报内容和举报人个人信息我们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举报人打击报复,对泄露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纪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相关部门依法惩处。举报人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弄虚作假,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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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樊   璐

编辑|陈   洁

一审|王科清

二审|敖小凡

三审|李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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