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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法院:一个跨越十七年的执行故事
“尊敬的刘法官,汇款已收到,感谢您这么多年来一直为我的案子操心,我为您寄来了一面锦旗,请您查收!在此祝您身体健康……”在领到最后一笔案款后,钱某如是说道。
执行过程
2004年,钱某与孙某合伙经营铁矿,期间双方产生矛盾,于是便协商一致终止合伙,协议约定由孙某退给钱某25万元。协议签订后,钱某多次催收,但孙某拒不支付。
2006年,钱某将孙某诉至莲花法院,法院判决孙某给付钱某19万元。判决生效后,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而这一执行就是17年。在这17年间,承办法官调查到,孙某长期没有稳定收入,经济确有困难,无力偿还借款,这给执行工作无疑增加了难度。同时由于钱某人身在浙江,对执行工作效率和效果产生一定影响。
但执行法官并没有将案件就此放下,2020年执行法官调查到孙某已拥有了一份稳定的工作,便立即与其单位联系,将孙某的工资进行了冻结。直到案件执行完毕,多年来的工资扣划材料以积累成高高一摞的执行案卷,经过多次翻阅而磨破的案卷封皮,足以见证这场历经17年的执行。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仅仅体现在对案件公正无私的判决中,更体现在对判决切实有效地执行。维护公平正义,要有公正的审判,更要有强有力的执行,只要当事人胜诉权益还没兑现,执行就没有完成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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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谢 凯
编辑|朱 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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