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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读!离境乌兹别克斯坦,这些物品不能带
注意啦!
离开乌兹别克斯坦时,游客必须填写海关申报单。出境时,如果随身携带的外汇数额低于2000美元,则无需申报;高于2000美元,且低于5000美元则必须申报;超出5000美元,需得到乌兹别克斯坦中央银行的批准。
此外,乌兹别克斯坦还禁止携带以下物品出境:
谷物(小麦、黑麦、大麦、燕麦、大米、玉米、荞麦);
面包类食品(除面点、甜点、自制烤饼以外);
面粉、糁;
家畜、家禽;
肉类及食用内脏;
食糖;
植物油;
皮革原料(包括非标准型)、毛皮原料(包括非标准型),包括卡拉库尔羊皮;
有色金属废铁和废料;
适合退卷的蚕茧、生丝(非绕卷的)、废茧(包括不适合退卷的蚕茧、废丝线和变送的废料);
列入乌兹别克斯坦红皮书的珍稀和濒危动物;
有50年以上历史、被国家列入保护名录、登记在册的文物。
另外,只有得到乌国家卫生部许可,才可以出口药品和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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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kaktakto.com 编译:刘若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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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朱景朝 责编|宋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