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高法院与团市委携手,为了这件事!
5月18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与共青团重庆市委主办的“法律援助+心理咨询”双援帮扶项目启动仪式在荣昌举行,双方共同签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与共青团重庆市委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心理咨询”双援帮扶模式的合作框架协议》。
市高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唐亚林、团市委副书记叶力娜、荣昌区政府副区长刘菊华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荣昌区公检法司、团干、政府工作人员及教师共计290余人参加活动。
此次合作以教育感化挽救涉案未成年人,救助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合法权益,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为目的,结合各级人民法院的专业优势和共青团组织的社会动员优势,借助社会公益基金力量,建立专门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心理咨询服务机构。同时,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进行全市范围的未成年人法律和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及个案援助。
该项目启动后,重庆各级法院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未成年被告人或被害人存在心理干预需求时,向市高法院提交心理咨询服务申请,市高法院审核通过后转交团市委12355青少年服务台评估,并委托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心理咨询服务机构执行。此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以项目化运作为载体,支持引导市内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向涉案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以及民事、行政案件未成年当事人提供必要的社会服务。团市委12355青少年服务台负责开展执行情况的跟踪督导、质量评估;市青基会为项目捐赠5万元启动资金,推动项目常态化、实体化、专业化运作。
同时,市高法院将建立青少年普法教育的长效机制,加快建设一批青少年普法教育基地,团市委也将加快推进12355三级服务阵地和“青少年之家”活动中心建设。双方将继续加强资源整合、项目合作,统筹推进小公民法律课堂、12355成长大课堂等活动,深入社区、乡镇、学校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下一步,重庆法院和重庆共青团将进一步探索构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心理咨询工作的社会支持体系,逐步推动全市各区县有序有效开展工作,强化对全市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培育,市青基会将做好资金保障支持,协同推进未成年人预防违法犯罪和权益保护工作有序开展。
推荐阅读
更多精彩 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