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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杀死产妇的罪魁祸首?

2017-09-06 张卫斌 南通张卫斌

8月31日,榆林一院绥德院区妇产科二病区产妇、26岁的马XX跳楼身亡。此事一经媒体披露,立即引起轩然大波。


产妇马某某

对此,榆林一院9月3日上午作出回应,披露了有关情况:产妇马XX,女,26岁,身份证号6127XXXXXXXXXX3325,绥德县吉镇镇张家峰村人。产妇于2017年8月30日15:34,以“停经41+1周要求住院待产”之主诉入院。初步诊断:1.头胎41+1周孕待产;2.巨大儿?入院完善相关检查后,因胎儿头部偏大(彩超提示双顶径99mm,一般足月胎儿双顶径不大于90mm),阴道分娩难产风险较大,主管医生多次向产妇、家属说明情况,建议行剖宫产终止妊娠,产妇及家属均明确拒绝,坚决要求以催产素诱发宫缩经阴道分娩,并在《产妇知情同意书》上签字确认顺产要求。


产妇马某某与家属一起签署的知情同意书

对于榆林一院的回应,病人家属给出了截然不同的说法。

9月5日上午,北青报记者联系到死者的丈夫延斌(化名),他不认可医院9月3日发布的声明。延斌称,妻子待产期间曾两次出现疼痛难忍的情况,“我主动要求剖腹产,但院方给出的回复是‘一切正常、不用剖腹产’。”

延斌称,8月30日,妻子住进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待产。8月31日,按院方要求,产妇及家属签了《产妇知情同意书》,同意使用催产素来帮助顺产。延斌说,妻子第一次疼痛难忍是在8月31日17点50分。“她从待产室出来,要求剖腹产’。我听完,立刻同意了。但医生却说,需检查后看情况再定,目前不用剖腹产。第二次是在18点左右,她出待产房还是喊疼。”

延斌称,看着妻子疼痛难忍,他很着急,随后他给医院的朋友打了电话,让朋友找熟悉的医生做剖腹产。“挂完电话约五分钟,有护士从待产房出来,说产妇不见了。我立刻进入待产房,没见到她人,又找了几层楼,最后,从楼层窗户外面,看到她躺在担架上。”

今天凌晨,@榆林一院发布《关于8·31产妇跳楼事件有关情况的再次说明》,公布了更详细的细节。

产妇马某某下跪要求剖腹产的监控视频

医院的这份声明,介绍了基本情况、善后过程、事件主要争议点释疑。其中,在“究竟是谁拒绝剖宫产”这一焦点问题上,医院提供了两份材料:1. 产妇夫妇在产前签署《产妇住院知情同意书》,签字、按指纹确认顺产意愿;2. 《护理记录单》记载产程中家属三次拒绝记录;3. 监控视频中产妇与家属沟通被拒绝。

产妇马某某之死,舆论立即站成两队,医生护士站在医院的立场说话,更多的人站在患者的角度发声,认为医院没有尽责。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谁也说服不了谁。

那么,谁才是杀死产妇马某某的真正凶手?

公安部门已出具书面调查结论:排除他杀,产妇系跳楼自杀。

这是一份冷冰冰的鉴定结论。

毫无疑问,产妇马某某自己选择了跳楼,但是,谁不想好好活着?马某这个年纪选择跳楼,对这个世界该有多么的失望!她的死,最直接的诱因就是生孩子太疼痛了,她的剖腹产要求遭到了家属(或者医生)的拒绝。

目前,医患双方各执一词,谁也说服不了谁。真相,或许永远都不会露出水面。

这里摘录@榆林一院 官微下面几条最热的评论:

@泪别:身为一个医务人员,身为一个女人,我看到这个消息真的好心疼。我真的第一次希望舆论压力能逼死这不要脸的一家人!

@蚕宝宝miao:看着视频截图,大肚子的孕妇给婆家人下跪,真的心痛。生孩子生死大事,完全不顾产妇意愿,这家人是畜生吗!

@主播杨光:我这一天都被这条新闻扯着心,半夜打开图看见产妇跪在家人面前要求剖腹产的样子,真的难过到落泪。这位准妈妈生前一定受了很多很多委屈,才决定在那一刻带着孩子结束这一切。希望你下辈子有个真正爱你的人宠你一辈子。那个贱男人,你注定不得好死!

可见,最热的评论都站在医院一边。

如果真的如医院所说,是家属拒绝剖腹产,那么,马某某的丈夫延某成为千夫所指的人渣,也是活该。因为这个丈夫的确太冷血了。

难怪有网友这样评论:虽然我很同情产妇,但我居然觉得她做得对!在这样的家庭,就算把孩子生下来了,万一性别婆家不满意,万一产后恢复不好,是不会有人会心疼她的,而且她的亲妈都在场,结果还是这样,那这个产妇以后还能指望什么?产后抑郁症一样会要人命,还不如早早带着男方在乎的孙子一起走!

不该发生的悲剧已经发生,为了防止悲剧重演,我觉得还需要啰嗦几句。

假如今后医院再遇到这类情况(肯定会遇到,天天都会遇到这类情况),医疗方案究竟是听医生的,还是听家属的?

这个问题本来不是问题,因为当然是听医生的。

如果病人家属有本事看病,那他(她)干嘛要去医院看病?还要医生干什么?但是,现实的窘境是,对医学知识一窍不通或一知半解的病人家属,却是医疗方案的最终决定者,还要在相关文件上签字画押,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之所以出现这种荒唐的局面,一方面是某些患者蛮横、无知造成的。我花钱到医院看病,我就是上帝,医生必须按照我的意愿来,而且只能把病看好,不能把人看死。一旦把病人看死了,那就是你医院的责任。某些病人家属根本不知道,任何疾病都没有百分之百的治愈率,医院每天都要死人的,感冒也会死人的。

当然,医生这么做,实属无奈。这年头,医闹实在是太多了,太可怕了,医生人人自危,必须自保。在坚持医疗原则和丢掉自己的性命之间,傻瓜都会做出选择保住自己性命。

中国的医闹为什么这么多?据我观察,一种,责任的确在医院,确实是因为医生或医院对病人处置不当造成了严重后果;另外一种情形,医院全无过错,某些地方政府从“大局”考虑,还美其名“维护安定团结的局面”,对医闹采取绥靖政策,某些患者家属深谙政府怕闹事,怕把事情闹大,于是越闹越起劲,因为事实上闹一闹总能拿到医院的赔偿,客观上给了医闹们闹事的底气。

2016年7日13时许,广东省人民医院官方网站色调变灰,顶部哀告沉痛悼念陈仲伟主任!因抢救无效,陈医生于7日中午12时39分不幸辞世,享年60岁。

毫无疑问,第一种情形医院当然要赔偿,而且一定要赔偿到位。

第二种情形,医院完全应当挺直腰杆保护医生,维护医生的合法权益。该报警的报警,该走司法程序的走司法程序,不能为了宁人息事赔冤枉钱。

他山之石可攻玉。相关资料显示,医闹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但也并非无解。在一些发达国家,会强制医生购买医疗责任保险,这不仅能有效转移医生的赔付风险,还能保障患者能得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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