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名小号就活该被大号抄袭?
4月15日,本人在微信公众号“南通张卫斌”等自媒体发表文章《厉害了!三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医学掌门人来自南通大学》,文章发出后,不到一天的时间,遭到包括今日头条在内的多家平台多个自媒体的抄袭,没有一家注明原文的作者出处。
其中,微信公众号“青塔”在收到本人的后台留言后,不久删除了侵权文章。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青塔删除侵权文章后,竟然有人指责我不该和青塔等媒体较真,甚至说,被青塔等媒体抄袭,我应当感到高兴才对。
去你妈的!青塔怎么了?中国青年报当初抄了我的文章,我都维权成功,难道青塔还比中国青年报牛逼?
再说了,我的评论,单篇最大转载量超过一百家媒体,还要靠被别人抄袭来增光添彩????
新华网转载本人评论截图
我终于明白了,美国英国法国联军为什么可以随便找个理由就出兵叙利亚了,因为叙利亚这个国家太小了!按照某些人的逻辑:
小国家就是被用来欺负的,就是用来被蹂躏的,自媒体的小号就是用来被那些所谓的大腕儿抄袭的,女演员成名之前,就是要被男导演潜规则的!无名女演员,无名的自媒体,就只有被抄(操)的命。人家抄(操)你,是看得起你,是你的荣幸。
当然,也有不信邪的。
2015年4月28日,琼瑶起诉于正侵权,同时对播出单位——湖南卫视一同追究责任。当年12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此案。法院判决《宫锁连城》侵犯了《梅花烙》的改编权,于正被要求向琼瑶公开赔礼道歉,五家被告则共计赔偿500万元。
包括文学艺术作品在内的各种文字作品,都凝聚了创作者心血,著作权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有人一种观点认为,每一项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智力成果都是在前人成果的基础上产生的,凝聚了前人的思想、观点、方法,在尊重著作权人基本权利的前提下,要促进这些作品的广泛传播,使广大公众最大限度地分享这些财富。
某专家公然声称:“不能只从权利人的角度看问题,还要考虑传播者、使用者和社会公众的共同利益。”这样的逻辑就是强盗逻辑。以此为借口侵犯他人著作权无异于巧取豪夺。
网络侵权屡禁不止,有多方面的原因,公众的认知有偏差、现行的《著作权法》不尽合理、一些地方版权部门不作为、维权的成本太大,导致侵权现象屡禁不止。的确,在版权问题上上纲上线,不仅当事人很麻烦,版权部门也有些怕麻烦。大家都怕麻烦,无疑给抄袭者撑了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