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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这一产品全面下架!
国家烟草专卖局在4月15日发布了相关解读和说明称,在2021年11月10日之前登记注册的存量市场主体可以正常生产经营,这个时间段之后的主体不享有过渡期,将可能面临烟草执法部门的随时执法。
也就是说,在9月30日之前,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可以正常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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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极目新闻责编/宋文珍 本期编辑/刘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