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德活动 | 礼德香港办公室合伙人李连君律师受邀为大连海事大学 “明德尚法讲堂”与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海仲云讲坛”开展线上讲座
近日,礼德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高级合伙人、商业及航运诉讼部负责人李连君律师受邀为大连海事大学 “明德尚法讲堂”与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海仲云讲坛”开展精彩线上讲座。讲座上,李律师将法律与实务相结合,全面分析了国际海运、贸易最新法律与实务热点问题,并与在线听众进行了交流与互动。
大连海事大学“明德大讲堂”
3月27日,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第一期 “明德尚法讲堂” 通过线上形式举办。李连君律师受邀作为主讲人,以 “国际海运、贸易法律的最新发展与热点问题” 为主题向130余名线上听众进行了分享。
讲座中,李律师以2020年热点问题开篇,简要介绍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IMO 2020限硫要求、美国制裁、海盗事件、国家机关扣船可能为2020年航运业带来的挑战。随后,他从以下方面逐一对上述热点问题进行了解析: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o 对全球多个国家包含邮轮、船务公司、造船厂、港口、船员在内的主体可能产生的影响
o 对租约及船员雇佣的影响
IMO 2020限硫要求
o 限制类燃油分类
o 燃油质量可能会引起的争议解析
o 光租租约、期租租约、程租租约、长期包运合同及是否安装脱硫塔等相关问题指导
美国制裁
o 对俄罗斯、朝鲜、伊朗、叙利亚、委内瑞拉的一级制裁、次级制裁及制裁令执行
海盗事件
o 不同层次的法律定义
o 结合海盗风险(船壳险、战争险、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绑架与赎金险、保赔险、雇佣险及共同海险)承保及处理海盗事件的建议
o 最新海盗事件案例解析
国家机关扣船
o 国家机关扣船风险
o 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国家机关扣船相关条款
o 针对国家机关扣船的建议
在谈到国际贸易最新法律时,李律师以联合国货物销售合同合约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为重点,阐释了处理不可抗力相关情形时应注意的问题。
此外,为引导师生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实务,李律师还分析了最新国际航运及国际贸易案例,涉及适航性、货物理赔、非传统航线与传统航线、仲裁裁决的反驳、船只扣押、禁诉命令、中止诉讼、法律命令、船只法院拍卖及香港燃料索赔等方面。李律师还针对国际海运及国际贸易案例提出了争议解决建议。
“明德尚法讲堂”是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搭建的理论与实务交流平台。讲堂聚焦法学学术前沿和实务热点,邀请国内外法学知名专家学者与法律实务届领军人物与师生进行交流。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海仲云讲坛”
4月2日,由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主办的 “海仲云讲坛” 第一期线上讲座成功举办。李连君律师受邀作为主讲人,以 “国际海事、贸易法律热点及企业风险防范” 为主题向近千名来自法律届、学术界及航运、贸易企业人士进行了精彩分享。中国海仲案件管理处副处长、中国海商法协会副秘书长齐骥与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国华教授分别作为主持人和点评人参加了此次讲座。
讲座中,李律师主要从如下四个方面对国际海事、贸易问题进行了分享:
最近国际航运、贸易法律热点问题
o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国际航运业各产业链带来的巨大挑战
o 租约中安全港、传染病条款等事项解读
o 针对IMO 2020限硫要求的实行、美国制裁、海盗事件的专业见解
国际航运贸易最新的法律发展
o 结合英国、新加坡以及中国香港地区法院的最新判例,针对普通法项下对“船员航行计划的疏忽是否构成开航前不适航”等重要问题的司法解读
仲裁最新的法律发展
o 《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的安排》对香港仲裁的影响,以及香港与内地仲裁保全的对比与衔接问题
o 结合英国及香港特区的有关案例对仲裁员的独立性等仲裁程序中重要事项的分析
国际海运、贸易案件的争议解决
o 法院程序、国际仲裁、调解、费用及证据收集与分析
o 调解在国际贸易争议解决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o 证据的保存、证人的作证方法等关键程序事项的重要性
对于企业风险防范,李律师强调道:
面对着新型冠状病毒带来的延迟履约、诉讼活动中止等一系列问题,企业应当充分汲取此次疫情经验,完善实务操作环节,制定合适的诉讼策略,选择合适的争议解决模式,在签订合同时选择高度专业性、国际化水平的仲裁机构、律师、专家,提前规划争议解决相关事宜。
”李连君律师简介
礼德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
高级合伙人、商业及航运诉讼部负责人
香港直线电话:+852 2507 9857
香港手机:+852 9835 5039
内地手机及微信:+86 139 2382 9039
邮箱:lianjun.li@reedsmith.com
李连君律师为礼德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高级合伙人及该所商业及航运诉讼部资深合伙人暨负责人,拥有香港、英格兰及威尔士执业资格。李律师在国际贸易、商事、运输、航运、航运融资、跨境投资、国际商事、海事争议解决、诉讼及仲裁等方面拥有广泛经验。
李律师是英国皇家特许仲裁员协会的资深会员,香港律师会名册仲裁员。他也是包括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新加坡海事仲裁院、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等知名仲裁机构的仲裁员,并多次被客户或仲裁机构指定为机构或非仲裁机构仲裁中的仲裁员。
李律师还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兼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省政治协商会议委员、大连海事大学、上海海事大学、集美大学和韩国高丽大学的客座教授、香港海运港口局特区政府委任委员。他也担任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支持会员远东联络委员会委员,新加坡海事仲裁院程序委员会委员及香港律师会运输及物流委员会委员。李律师也积极参加学术、实务会议及参加撰写专业书籍,最近参与合著的书籍包括由英国及香港著名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中国海事法律与实践》及《香港海事法律与实践》。
李律师在1993年到港工作前就学并任职于大连海事大学及瑞典斯德哥尔摩大学。李律师还拥有远洋轮船二副资格,具有两年以上的航海经验。
李连君律师连续多年受到包括钱伯斯、法律500强、法律名人榜、洞察等著名法律评级机构的认可并被评为航运、运输界领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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