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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德公告 | 国内首例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揭晓

ReedSmith礼德 ReedSmith礼德
2024-08-25

《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于2023年6月1日起生效(点击此处阅读我们对该办法的解读)。办法正式生效前两日,国家网信办发布了《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指南(第一版)》扫描下方二维码,阅读我们对该指南的解读)。



6月25日,北京市网信办发布《通知》(“《通知》”)称,北京德亿信数据有限公司已通过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为全国首例数月前,全国首个数据出境安全评估项目在北京获批,北京已成为数据跨境传输机制落地实施的先行者。首例标准合同备案的通过标志着中国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正式落地实施,对于涉及数据出境场景的企业而言是一项重大进展。


首例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概览

北京市网信办6月25日发布的《通知》称,北京德亿信数据有限公司与香港诺华诚信有限公司签订的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已通过市网信办组织的备案审核,备案号为“京合同备202300001”,成为国内首家通过订立标准合同实现个人信息合规出境的企业。北京德亿信数据有限公司将向香港诺华诚信有限公司传输与征信相关的个人信息。根据公开信息,北京德亿信数据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成立,是一家互联网数据服务供应商。境外数据接收方(香港诺华诚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北京德亿信数据有限公司15%的股权。


值得注意的是,首例标准合同备案在《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生效后仅15个工作日内便已完成。由此可见,相较于网信办安全评估,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机制显然更为省时和高效


中国版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实施回顾

中国数据相关法律规定了三大跨境数据传输机制:网信办安全评估、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以及安全认证(点击此处阅读我们对数据跨境传输机制的解读)。其中,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的备案时间较短成本较低,并可以和GDPR标准合同产生协同作用,通常更受企业青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明确禁止企业采取数量拆分等手段逃避安全评估。因此,我们建议企业严格按照《个人信息保护法》和相关法规,结合数据出境情况,开展详细评估,确定适合企业自身情况的数据跨境传输机制以及实施跨境传输机制的方案。


中国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自2023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涉及数据出境场景的企业需在规定期限内将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报告和标准合同交至省级网信委备案。备案结果分为“通过”或者“不通过”。若备案“不通过”,省级网信办将告知公司“不通过”的原因,并要求公司补充信息和文件。省级网信办会采取何种程度的审查尚待观察,但上述备案流程表明,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将不仅仅是“走形式”,而可能成为事实上的审批程序。


中国版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简称“GDPR”)标准合同在某些方面相似,但保留了大量中国特色。例如,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报告的范围比GDPR项下的DPIA和TIA要广泛得多。此外,中国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的条款与GDPR项下的标准合同条款也存在显著差异。   


标准合同备案实施趋势

北京市网信办在《通知》中表示,将坚持既能便利数据流动,又能保证数据安全的总体原则,促进数据要素安全有序流动。截至目前,大多数通过网信办安全评估的企业位于北京,涉及医疗保健、航空和汽车等多个行业。继批准全国首个数据出境安全评估项目后,北京市网信办又完成了首个企业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在数据跨境传输方面发挥了带头作用


尽管在实操过程中各地要求略有不同,但北京市网信办办理的首个标准合同备案项目将为其他省份网信办树立良好榜样。继北京市网信办于6月初发布《北京市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指引》后,上海、浙江、天津、山东、湖南、贵州等省市也陆续发布了实施细则,指导本地涉及数据出境的企业办理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手续。《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给予的宽限期将于今年11月底截止,我们预计未来几个月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获得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通过。


值得注意的是,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并非一次性工作。企业应密切关注标准合同机制的实施情况,开展合同履行全生命周期的合规管理,遵循立法和执法进展,寻求法律建议和专业支持,并在标准合同要求发生变化时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企业在运营过程中持续合规


国数据合规制度正处于飞速发展阶段。我们建议跨国公司和中国企业密切关注中国在数据保护和网络安全领域的立法和执法动态,积极做好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和其他合规措施的准备工作。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英文版文章。


如果您需要了解更多关于中国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其他中国数据网络安全法规方面的讯息,请联系如下作者或与您经常合作的礼德律师。


本文作者

李晓蓓(Barbara Li)

礼德律师事务所北京办公室

合伙人

直线电话:+86 10 6535 9531

bli@reedsmith.com

熊倩(Sarah Xiong)

礼德律师事务所北京办公室

高级律师

直线电话:+86 10 6535 9533

sxiong@reedsmith.com

周蕴菁(Amaya Zhou)

礼德律师事务所北京办公室

律师

直线电话:+86 10 6535 9538

azhou@reedsmit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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