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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研究院2024年度课题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发挥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研究院理论研究、智力支撑作用,助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发展中心”)拟围绕新形势下乡村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有关理论和实践问题,面向全国征集有关课题,资助相关单位开展课题研究。
附件1:申报指南
一、申报单位和范围
各级文化(群艺)馆,相关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相关协会、学会, 其他社会机构等均可申报。需以单位为申报主体,参照指导性选题,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和课题负责人研究专长、研究基础,自行确定选题和研究内容。
二、申报立项
本次课题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三类,重点项目补助标准为5万元,一般项目补助标准为3万元,自筹项目无经费补助。申报单位可按照项目具体情况选择申报,发展中心将根据课题申报情况,择优立项,遴选3个重点项目、5个一般项目和不超过10个自筹项目。超出经费补助数量的研究项目,发展中心将结合实际情况,经商课题申报单位同意后,酌情确定部分课题入选自筹项目。三、指导性选题
以下所列选题均为方向性、指导性选题,申报单位可以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也可对选题的文字表述做出适当修改,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和侧重点开展研究。所有指导性选题均可申报重点项目。研究成果可以转化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先予以立项。四、评审验收
课题研究周期为一年。自签订课题研究协议之日起计算。结题验收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五、经费使用和管理
立项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正式通知课题申报单位和课题负责人。获得经补助的研究课题,将由发展中心与申报单位签订课题研究合同(合同模板另行发布)并拨付启动经费。六、成果版权
研究成果版权归发展中心和课题申报单位共有,相关人员在公开发表时,应标注“受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研究院课题项目资助”。七、其他要求
(一)请申报单位认真填写申报书,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联系方式&申报书
联系人:程志峰
电话:010—88003048,18610687943
邮箱: fzzxjc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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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公家公共文化云
编辑:孟捷、船长
责编:吕竑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