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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党组书记张延昆
曾任新疆石油局研究院劳动服务公司党支部书记、副教导员,新疆石油局党委组织部干部管理科副科长,新疆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调研室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新疆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秘书一处助理调研员,司法部办公厅副处级秘书,北京市委办公厅正处级秘书,北京市怀柔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北京市怀柔区委副书记等职;
2002年05月,任北京市怀柔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2002年12月,任北京市怀柔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6年10月,任北京市顺义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2006年12月,任北京市顺义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9年02月,任北京市顺义区委书记;
2013年01月,任北京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其间,兼任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5年10月,任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6年06月,任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
2020年11月,任北京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委党校(北京行政学院)校长(院长),市法学会会长;
2020年12月,任北京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北京行政学院)校长(院长);
2022年01月,任北京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党校(北京行政学院)校长(院长);
2022年06月,任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2022年08月,任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
2023年01月,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协主席、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