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二轮第三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部实现进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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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广元市和眉山市,并召开动员汇报会。至此,我省第二轮第三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6个组全部实现进驻。
在动员汇报会上,各督察组组长指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涵,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倡导并推动的重大改革举措。今年10月初,在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完成了对3个省(市)、2家中央企业和2个中央部门的督察进驻工作,并公开曝光15个警示案例,充分体现了中央强化督察权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坚定意志、坚强决心。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并大力推进我省环保督察工作,彭清华书记、尹力省长亲自审定督察方案,明确督察要求。
此次督察要坚持问题导向和责任导向,坚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决服务“六稳”“六保”,坚决查处生态环境保护不作为、乱作为和不担当、不碰硬问题,进一步强化震慑、压实责任、推动落实。
6个被督察市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作了动员讲话,强调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统一思想,全力做好督察配合工作。坚决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工作安排,做好情况介绍、资料提供、协调保障、督察整改、信息公开等各项工作,确保督察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与督察组共同完成好这一重大政治任务。
根据安排,本次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时间约为15天。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关于被督察对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问题的来信来电举报。
2020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进驻一览表
信息来源:四川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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