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 | 中国大气污染治理历程
全国空气质量改善进展
2015年
2015年,
全国仅22%城市空气质量达标。
2016年
2016年,
年初冬季大气污染形势依然严峻;
《大气污染防治法》正式实施;
3-10月份空气质量出现较大改善,
但12月多地空气污染指数连续爆表。
2017年
2017年,
年初重污染天气和沙尘天气频发;
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启动;
原环境保护部启动全年大气强化督查;
秋冬季空气质量比上年同期明显改善。
2018年
2018年,
年初PM2.5浓度高点有所降低;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启动;
京津冀及周边大气治理攻坚行动实施;
PM2.5浓度同比降幅创下新高。
2019年
2019年,
年初PM2.5浓度同比出现较大反弹;
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和定点帮扶开展;
VOCs及柴油货车治理攻坚行动实施;
空气达标城市比2015年增加一倍以上。
2020年
2020年,“十三五”和蓝天保卫战在空气质量改善方面的目标达成,为“十四五”空气质量持续提升创造了条件。
聚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
2013年9月10日,《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提出,经过五年努力,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的奋斗目标。
2017年3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出,将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市、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简称“2+26”城市)列入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治理实施范围。
2017年,珠三角PM2.5(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率先实现三年稳定达标,从全国大气污染防治三大重点区域“退出”。
2018年6月27日,《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提出,将汾渭平原地区列入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西安、临汾等城市涵盖其中。
京津冀及周边区域
京津冀及周边区域PM2.5浓度起点全国最高;
区域PM2.5实现6年连降,共下降39%。
长三角区域
长三角区域PM2.5浓度经历下降平台期后,近三年实现连降。
区域PM2.5浓度6年降幅达43.1%。
珠三角区域
珠三角区域治霾最先达标,退出重点区域。
6年降幅达49.2%,正在迫近20微克/立方米线。
汾渭平原
汾渭平原6年降幅达26.6%。
新起点,再出发
十四五期间,大气污染物将与温室气体协同治理,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信息来源: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蔚蓝地图
审核:高欣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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