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博士后,重庆是认真的!
近日,我市印发《进一步加快博士后事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主要从加大资助力度、加强招收工作、增设培养平台、拓宽成长通道、促进创新成果转化、提升服务水平六个方面,出台了18条具体措施。
《若干措施》有何亮点?与原有政策相比较又有何变化?随小编一来看!
网络图
站前、站中、站后资助“全覆盖”
“《若干措施》的实施,将实现重庆博士后资助站前、站中、站后全覆盖,博士后培养支持力度进一步提档升级。”重庆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若干措施》和原有政策相比,资助力度更大了。具体来说,《若干措施》将原有的“博士、博士后连续培养资助(最高一次性资助3万元)”“博士后日常资助(2年资助16万元)”“博士后出站留(来)渝资助(3年资助15万元)”由择优资助的方式调整为对符合条件的人选全覆盖。
同时,《若干措施》还扩大了重庆“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2年资助60万元)”“博士后研究项目特别资助(最高一次性30万元)”等资助数量,鼓励各单位对市级资助按1:1配套资助。
此外,市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与市外国家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科研工作站联合培养博士后,符合一定条件的可采取“事前备案、事后补助”方式纳入资助范围。
多方架设博士后科研成长“快车道”
《若干措施》的实施,也让博士后成长通道更加畅通,平台覆盖也更加广泛。
一方面,为博士后职称评定建立了“绿色通道”:全职博士后人员进站满1年,符合一定条件后可申报认定副高级职称;全职博士后人员出站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符合一定条件后可申报评定正高级职称。非博士后的普通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需要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
同时,获得国家级、省市级博士后重点支持计划入选者可不占推荐名额并直接进入重庆英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项目评审环节。
目前重庆已建成国家级、市级博士后站360个。接下来还将大力支持国内外知名高校、院所、企业在渝设立的分支机构、新型研发机构,国家和省部级科技奖获奖单位,国家和省市级科技创新基地以及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依托单位等科研平台设站,做到“应设尽设”。
此外,还会对招收培养博士后取得突出成效的博士后合作导师,支持设立“博士后创新导师工作室”,给予一次性5万元资助。
优化博士后创新创业“生态圈”
根据《若干措施》,重庆将在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打造首批博士后创新创业园,为博士后提供政策咨询、创业辅助、创业孵化、融资对接等服务,在创新创业园加快形成“苗圃—孵化加速器—特色产业园”的博士后全链条成果转化体系。
通过定期举办博士后项目投融资对接洽谈会、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路演等活动,吸引市内外博士后科研成果来渝转化。
同时,博士后科研成果转化投产后,成果实施单位应连续3-5年,每年从实施该项科技成果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5%的资金,对博士后等做出重要贡献的科研人员按贡献程度给予相应奖励。
网络图
向在渝博士后发放“重庆英才服务卡”
《若干措施》还在增加博士后招收渠道和优化服务保障方面下足功夫。
比如,鼓励第三方机构和个人引荐博士后,对引荐博士后工作突出的机构或个人由市博管办授予博士后“引才大使”称号。依托“智博会”“重庆英才大会”“博士渝行周”“百万英才兴重庆”等重大活动,开展博士后组团式招收。
同时,开辟“重庆英才 职等你来”网络直播带岗博士后招收专场,畅通博士后招收供需渠道。在原有集中申报期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基础上,新增 “先培养、后设站”的设站方式,对联合市内外设站单位招收培养博士后1名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可直接授予“市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资格。
此外,还将博士后纳入重庆人才安居政策、英才服务管理办法对象范围。向在渝博士后发放“重庆英才服务卡”,将获得国家、省市级“博新计划”人选纳入“重庆英才服务卡A卡”Ⅲ类服务范围,其余博士后人才纳入“重庆英才服务卡B卡”服务范围,可按规定享受个税减免、子女入学、医疗保健、休假疗养和学术交流、住房保障、旅游出行、配偶就业、交通便利等服务。
可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若干措施》全文!
喜欢记得分享、点赞、点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