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新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问题,答案全都在这里
我省从今年9月1日起实施
有效期为5年的
《关于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认定工作指导意见》,
《意见》对认定范围、机构等提出要求,
保障各项政策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
《意见》适用人群
《意见》所称的学生,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统称高校)招收的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普通高中,普通初中和小学学生;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含公办性质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在园儿童。
认定依据
1、学生是否属于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成员,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父母不能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低收入(低保边缘、低保临界)家庭成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工会组织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子女等。
2、学生家庭是否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学生户籍所在省、市、自治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物价水平。
3、学生家庭收入和资产状况。学生家庭的地域、城乡因素。
4、学生家庭上学人数、劳动力情况、父母文化和职业情况、家庭成员身体状况。
6、学生上学负担、生活费支出情况以及学校的收费情况。学生本人身体状况等。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程度,设置特殊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3级。
●特殊困难:学生及其家庭完全不能提供基本上学费用。主要指建档立卡贫困户成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父母不能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低收入(低保边缘、低保临界)家庭成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残疾人、特困职工家庭子女等。
●比较困难:学生及其家庭仅能提供小部分基本上学费用。
●一般困难:学生及其家庭尚不能完全提供全部基本上学费用。
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认定程序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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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认定以后,
你就可以享受这些国家资助政策了。
免学杂费
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免费教科书
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免费教科书资金,国家规定课程由中央全额承担,地方课程由地方承担。同时国家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
寄宿生生活补助
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可以享受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
营养改善计划
国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为国家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补助形式为向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不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
国家奖学金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本专科学生5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
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设2-3档。
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除此以外,还有学费减免、直招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等政府资助政策。
开学日将至,
如果你在资金上需要帮助,
请尽快联系相关部门和学校哦!
肇庆高新发布编辑部
资料来源 广东教育 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