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小学一年级秋季入学方案新鲜出炉!初一入学请看第三条↓↓↓
肇庆高新区教育局2019年秋季
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公正,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19〕70号)、《肇庆市教育局转发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肇教基[2019]15号)、《肇庆高新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办法》和《肇庆高新区异地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入学暂行办法》(新修订)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依据“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各公办小学应按学区划分范围进行招生,公办小学严禁招收“择校生”。民办学校实行“自主招生”。小学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指导,各小学组织实施。
各小学招收大旺户籍以及父母在我区工作符合条件的年满六周岁且之前没有读过一年级(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批准。
全区公民办小学共招生2210人
➤ 中心小学(招生400人)
➤ 实验小学(招生400人)
➤ 龙湖小学(招生240人)
➤ 育慧学校(招生240人)
➤ 旭风实验学校(招生180人)
➤ 鸿翔双语实验学校(招生270人)
➤ 广外肇庆外国语学校(480人)
❖ 公办小学大旺户籍生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18日至5月24日,递交资料时间为5月25日(星期六)。
❖ 异地务工随迁人员子女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18日至5月24日,递交资料时间为5月26日(星期日)。
❖ 民办小学报名时间:8月26日至31日。
大旺户籍子女
公办小学的学区划分、具体认定、资料审核由招生学校按教育局文件要求执行。新迁入大旺户籍就读一年级的学生网上报名截止日期为5月25日,5月26日至7月15日户籍迁入大旺的学生在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登记,由区教育局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逾期不予受理。
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
对在我区工作获市级以上(含市级)“劳动模范”荣誉称号人员或符合我区最新人才政策所规定的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等以上层次人才的子女,凭区总工会或区人才服务中心相关证明享有与本地户籍同等待遇的权利。
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烈士子女、消防指战员子女;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子女;父母被公安部门认定为见义勇为者的子女,在招生学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的,享有与本地户籍同等待遇的权利。
异地务工随迁子女
对异地务工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的,由公办小学根据学位余额按积分从高往低录取。具体积分办法按照《肇庆高新区异地务工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入学暂行办法》(新修订)执行。
特别提示
当某所学校大旺户籍学生人数和享受本地户籍同等待遇的学生人数超过供给学位数时,按户籍迁入时间、社保年限、购房情况的顺序安排适龄大旺户籍儿童和享受本地户籍同等待遇的适龄儿童入学,其他父母不在我区工作的新迁大旺户籍和挂靠户籍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在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入学。
在电脑上或微信上预报名(凡入读中心小学、实验小学、龙湖小学、育慧学校的学生家长一律在电脑或微信公众号“大旺教育”录入报名信息、上传报名资料)→监护人按照区教育局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申请手续(一个学生只能在所在学区报名登记,不能多校申请,一经发现,取消该生在所在学区的报名资格)→现场查验资料、家长确认报名→教育局审核资料→公布全区接收积分入学最低分数线→相关学校公布录取学生情况→发放入学通知书→报到注册。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各学校先录取大旺户籍学生及享受本地户籍同等待遇的学生,再按招生余额,依据报名学生积分由高到低录取,额满则止。达到最低积分要求但未能达到所报学校分数的异地务工随迁人员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生源不足的公办学校就读。学校不得擅自接收未经积分录取的异地务工随迁人员子女。
特别提示
学校要对证件严格审核,已有一年级学籍的学生再次报名及发现证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对于暂不符合我区公办学校接收条件的异地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学校要做好政策解释,并帮助与民办学校对接。
★ 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拟招22个班:广外肇庆外国语学校拟招12个班,鸿翔实验学校拟招6个班,旭风实验学校拟招4个班。
★ 各民办学校小学应严格按照招生指标进行招生,以招录在我区工作的异地务工随迁子女为主,班额人数原则上不超过45人,严禁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
★ 在具备招生条件的情况下需增加班级数的民办学校,必须向我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增班。
★ 加大对《义务教育法》及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使义务教育的基本理念家喻户晓,为小学招生创造良好氛围。我区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在7月10日前,将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的入学通知书发给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入学的适龄儿童要进行动员,对已到区外入学的适龄儿童,应及时做好取证工作,确保每个适龄儿童都能按时入学。
★ 学校应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校外公开栏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范围、招生时间、咨询电话和报名时所需携带的各种证件等信息,特别是今年首次实行微信报名,在招生期间要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公布联系电话,及时为家长学生服务。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热情、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严禁推诿和上移矛盾,努力做好今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 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各学校在招生工作结束后,及时在学校公示栏公示新生名单。对群众举报以及其他途径发现的各类造假现象,必须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查验,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对提供虚假证件的家长,依法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 公办、民办学校一律不得对适龄儿童进行入学测试,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对异地务工随迁人员子女积分入学工作,各公办小学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异地务工随迁人员子女都能安排入学。对异地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学校要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促进异地务工随迁人员子女融入就读学校和城镇生活。对确属残疾的适龄儿童,应动员其到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于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为规范电子学籍管理,各学区及民办学校应于9月30日前将新生学籍导入电子学籍系统,学校不得招收无学籍的寄读生。
★ 各校要依据有关规定把住招生入学门槛。不得以与部门(单位)“共建”名义违规招生,严禁随意扩大招生规模。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向学生违规收取任何费用。对违反上述规定,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学校校长及相关人员责任。
★ 肇庆高新区实验小学一年级不提供校车服务,龙湖小学和育慧学校继续提供校车服务。
★ 各校要重视一年级招生工作,加强招生工作管理。各学校应从本学区实际出发,制定具体的招生办法(含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并于5月12日前报区教育局基教股备案。
本《方案》由肇庆高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肇庆高新区教育局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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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 区教育局
编辑 石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