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初中一年纪秋季入学方案新鲜出炉!附报名时间、招生标准、所需材料…
肇庆高新区教育局2019年秋季
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公正,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19〕70号)和《肇庆市教育局转发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肇教基[2019]15号)、《肇庆高新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办法》和《肇庆高新区异地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入学暂行办法》(新修订)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依据“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大旺中学和育慧学校在全区范围内进行招生,严禁招收“择校生”。民办学校实行“自主招生”。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指导,大旺中学、育慧学校和各民办学校组织实施。
大旺中学和育慧学校招收大旺户籍以及父母在我区工作且符合招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民办学校自主招收小学毕业生。
面向全区招收1740人
共36个班
➤ 大旺中学:招16个班,招生800人
➤ 育慧学校:招6个班,招生300人
➤ 广外肇庆外国语学校:招6个班,招生240人
➤ 鸿翔双语实验学校:招6个班,招生300人
➤ 旭风实验学校:招2个班,招生100人
❖ 大旺户籍生报名登记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18日至5月24日,递交资料时间为5月25日(星期六)
❖ 异地务工随迁人员子女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18日至5月24日,递交资料时间为5月26日(星期日)
❖ 民办学校报名时间:8月26日至31日
大旺中学和育慧学校招生由区教育局负责统一负责,具体招生工作及资料审核由大旺中学和育慧学校按局的文件要求组织实施。新迁入大旺户籍就读初中一年级的学生网上报名截止日期为5月25日,5月26日至7月15日户籍迁入大旺的学生在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登记,由区教育局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逾期不予受理。
02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对在我区工作获市级以上(含市级)“劳动模范”荣誉称号人员或符合我区最新人才政策所规定的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等以上层次人才的子女,凭区总工会或区人才服务中心相关证明享有与本地户籍同等待遇的权利。
03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烈士子女、消防指战员子女;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子女;父母被公安部门认定为见义勇为者的子女,在招生学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的,享有与本地户籍同等待遇的权利。
04异地务工随迁子女对异地务工随迁子女入读大旺中学的,由大旺中学根据学位余额按积分从高往低录取。具体积分办法按照《肇庆高新区异地务工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入学暂行办法》(新修订)执行。
报名流程 01报名程序在电脑上或微信上预报名(凡报名大旺中学、育慧学校的学生家长一律在电脑或微信公众号“大旺教育”录入报名信息、上传报名资料)→监护人按照教育局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申请手续→现场查验资料,家长确认报名→教育局审核资料→公布全区接收积分入学最低分数线→区教育局公布学位安排情况→发放入学通知书→报到注册。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大旺中学和育慧学校先录取大旺户籍学生及享受本地户籍同等待遇的学生,再按招生余额,依据报名学生积分由高到低录取,额满则止。达到最低积分要求但未能达到大旺中学分数的异地务工随迁人员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育慧学校就读。学校不得擅自接收未经积分录取的异地务工随迁人员子女。
学校要对证件严格审核,已有初中一年级学籍的学生再次报名及发现证件弄虚作假的,取消积分资格;对于暂不符合我区公办学校接收条件的异地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学校要做好政策解释,并帮助其与民办学校对接。
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初中一年级拟招14个班:广外肇庆外国语学校拟招6个班,鸿翔实验学校拟招6个班,旭风实验学校拟招2个班。
★ 各民办学校应严格按照招生指标进行招生,以招录在我区工作的异地务工随迁人员子女为主,班额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0人。
★ 在具备招生条件的情况下需增加班级数的民办学校,必须向我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增加班级。
★ 加大对《义务教育法》及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使义务教育的基本理念家喻户晓,为招生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我区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在7月10日前,将应当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的入学通知书发给其父母或者其监护人。对未入学的小学毕业生要进行动员,对已到区外报名的适龄儿童,应及时做好取证工作,确保每个小学毕业生都能按时入读初中。
★ 学校应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校外公开栏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范围、招生时间、咨询电话和报名时所需携带的各种证件等信息,特别是今年首次实行网上报名,在招生期间要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公布联系电话,及时为家长、学生服务。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热情、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严禁推诿和上移,认真、扎实做好今年秋季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 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各学校在招生工作结束后,及时在学校公示栏公示新生名单。对群众举报以及其他途径发现的各类造假现象,必须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查验,一经查实,将取消作假者公办学校录取资格。对提供虚假证件的家长,依法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 公办、民办学校一律不得对学生进行入学测试,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对异地务工随迁人员子女积分入学工作,大旺中学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异地务工随迁人员子女都能安排入学。对异地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学校要实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促进异地务工随迁人员子女融入就读学校和城镇生活。对有学习能力的残疾适龄学生,应动员其到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于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为规范电子学籍管理,公办学校及民办学校应于9月30日前将新生学籍导入电子学籍系统,学校不得招收寄读生。
★ 学校要依据有关规定把好招生入学门槛。不得以与部门(单位)“共建”名义违规招生,严禁随意扩大招生规模。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向学生违规收取任何费用。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学校校长及相关人员责任。
★ 各校要重视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加强招生工作管理。学校应从本区实际出发,制定具体的招生办法(含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并于5月12前报区教育局基教股备案。各公办小学及民办学校应配合做好我区2019年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
本《意见》由肇庆高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肇庆高新区教育局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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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高新发布编辑部
资料来源 区教育局
编辑 石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