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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社会保险费

疫情期间,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一)政策解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明确了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免——从2020年2月起,可对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保险单位缴费实行免征,免征期不超过5个月;减——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养老、失业保险单位缴费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


(二)业务申报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期间,各用人单位仍应依法向社保费征收机构申报缴费,履行好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义务,符合减免条件的单位,免填单、免申请,在申报缴费环节自动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注:目前我省具体实施政策尚未出台,税务申报系统还在完善中,为避免退费,建议企业暂缓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咨询电话:0758-3103266。



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继续对不裁员、少减员的企业实施稳岗返还失业保险费,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予以返还。



(一)政策解读1.企业申请条件依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15〕54号)规定,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受疫情影响的企业裁员率标准放宽至不高于5.5%;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以2019年年末参保缴费人数确定。2.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金额符合政策的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3.受理时间全年均可受理。
(二)补贴对象


不裁员、少裁员,依法参加我市失业保险,并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


(三)申请材料


1.《肇庆市企业稳岗补贴申报审核表》一式五份。2.企业上年度工资账册、报表等有关证明资料。3.申请企业属劳务派遣公司的,需再提供与用工企业签订稳岗返还协议书一份。


(四)申请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参保所在地县(市、区)税务部门提出申请,由税务部门审核企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企业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企业上年度裁员率;经税务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符合政策条件的,将《肇庆市企业稳岗补贴申报审核表》一式五份报同级人社部门核准补贴金额。申请表可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专区下载(http://rsj.zhaoqing.gov.cn/zxfw/xzzq/jycy/index.html)


咨询电话:0758-3103262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对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在疫情防控期间新招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1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由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或就业补助资金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一)政策解读1.防控物资依据《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物 资保障组关于做好有关防控物资摸查工作的通知》(粤物资保障 第〔2020〕4 号)。医疗卫生机构防控用品包括个人防护用品、医疗器械和设备、消杀物资、个人防护物资、检测物资。医疗机构参考药品包括特定的抗病毒药物、激素、抗菌药物、人疫球蛋白、中成药:如小柴胡颗粒(片)、板蓝根颗粒、抗病毒口服液(颗粒)、 双黄连口服液(颗粒、胶囊)、克感利咽口服液(颗粒)、清开灵颗粒、莲花清瘟颗粒(胶囊)、金叶败毒颗粒、小儿豉翘清热颗粒,预防用药玉屏风颗粒(口服液、胶囊)。 2.疫情防控期间是指2020 年1 月25 日至疫情防控结束(疫情防控结束时间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为准)。
(二)补贴对象对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在疫情防控期间新招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1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企业。


(三)申请材料1.《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一式二份;2.符合条件人员花名册;3.符合条件人员身份证复印件;4.符合条件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5.符合条件人员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复印第2至7页,其中第5至6页的就业失业情况需及时更新);6.肇庆市企业复工复产报备申请批复意见(肇庆市企业复工复产报备申请表复印件);7.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8.企业银行基本账户。


(四)申请流程符合申领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受理、审核、公示通过后,向市人社局提出资金使用申请,再由市人社局向市财政局申请,将使用资金下拨到县(市、区)后发放到申请企业账户。申请表、花名册可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专区下载(http://rsj.zhaoqing.gov.cn/zxfw/xzzq/jycy/index.html)
咨询电话:0758-3103863



一次性就业补助

积极引导本市人员就近就业,在疫情期间,与本市规上工业企业签订半年以上劳动合同者,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给予一次性个人就业补助。补助资金由市统一解决。(1)户籍属广宁、封开、德庆、怀集四县的务工人员,首次或重新返肇在肇庆辖区内规上工业企业就业的,一次性给予每人2000元补贴;(2)户籍属端州、鼎湖、高要、四会、高新区的务工人员,首次或重新返肇在肇庆辖区内规上工业企业就业的,一次性给予每人1000元补贴。以上两项补助不得重复享受,同一就业人员至多只能享受一次。



(一)政策解读1.规上工业企业是指工业企业年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具体企业名单由当地人社部门与统计部门、工信部门确定。2.“首次在肇庆辖区内规上工业企业就业的务工人员”是指签订劳动合同前,未曾在我市规上工业企业就业且没有规上工业企业参保记录的劳动者。3.“重新返肇在肇庆辖区内规上工业企业就业的务工人员”是指可提供在外地就业的登记凭证或参保证明,并在外地就业至返肇就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间内没有我市参保记录的劳动者。
(二)补贴对象1.户籍属广宁、封开、德庆、怀集四县的务工人员,首次或重新返肇在肇庆辖区内规上工业企业就业的劳动者个人;2.户籍属端州、鼎湖、高要、四会、高新区的务工人员,首次或重新返肇在肇庆辖区内规上工业企业就业的劳动者个人。


(三)申请材料1.《一次性就业补助申请表》一式二份;2.符合条件人员花名册;3.符合条件人员身份证复印件;4.符合条件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5.符合条件人员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复印第2至7页,其中第5至6页的就业失业情况需及时更新);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7.劳动者个人账户。8.属返肇人员提交在外地就业的登记凭证或参保证明。


(四)申请流程

此项补助由企业代符合条件的劳动者统一向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受理、审核、公示通过后,向市人社局提出资金使用申请,再由市人社局向市财政局申请,将使用资金下拨到县(市、区)后发放到劳动者个人账户。

申请表、花名册可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专区下载(http://rsj.zhaoqing.gov.cn/zxfw/xzzq/jycy/index.html)


咨询电话:0758-3103863



职业介绍补贴

我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劳动者到我市重点用工企业就业,或推荐困难职工在本市企业成功就业的,相关人员稳定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后申请职业介补贴,补贴标准为400元/人。其中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劳动者到我市“五类企业”就业,参加社会保险放宽到1个月。



(一)政策解读1.“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指在我市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重点用工企业”是指用工量2000人以上或一次性新增用工500人以上的企业。(可向人社部门咨询重点用工企业名单)。3.“困难职工”是指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一是在2019年已经认定为受影响企业中的受影响职工;二是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非因合同到期或个人主动从受影响企业离职,尚未实现就业的职工;三是从其他企业(指非受影响企业)离职,尚未实现就业的生活困难职工。生活困难职工指持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扶贫卡的家庭成员,以及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困难(特困)职工证的人员。4.“五类企业”指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公共交通、环保、市政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物流配送等行业)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供港供澳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相关企业。
(二)补贴对象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三)申请材料1.《职业介绍补贴申请表》一式二份;2.就业人员花名册;3.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4.如推荐劳动者到我市“五类企业”就业,需提供肇庆市企业复工复产报备(告知)材料;5.被推荐人员签名确认的职业介绍推荐信或企业出具的确认函;6.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7.申请机构银行账户。


(四)申请流程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机构所在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机构所在地人社部门受理、审核、公示通过后,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资金申请。申请表、花名册可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专区下载(http://rsj.zhaoqing.gov.cn/zxfw/xzzq/jycy/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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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企稳岗补贴


对职工因疫情接受治疗或被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企业所支付的工资待遇,按照不超过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50%补贴企业,所需资金在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中列支。



(一)政策解读


1.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隔离治疗期间或者医学观察期间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职工在医学观察隔离期间需住院接受治疗的,住院接受治疗期间也可纳入补贴范围。上述人群以当地疾控部门在册名单为准。2.对职工因疫情接受治疗或被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企业所支付的工资待遇,按照不超过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50%补贴企业。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进行补贴,超过一个月后按日计算补贴。3.补贴期:接受治疗或被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为2020年1月24日至2020年2月9日的,原则上不计入补贴期。由于特殊原因企业提前复工的,提供企业复工的相关证明材料,可纳入补贴期。
(二)补贴对象按规定,向因疫情接受治疗或被医学观察隔离的职工,支付了工资待遇的企业。


(三)申请材料


1.《援企稳岗补贴申请表》一式二份;2.符合条件人员花名册;3.符合条件人员身份证复印件;4.符合条件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5.符合条件人员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复印第2至7页,其中第5至6页的就业失业情况需及时更新);6.符合条件人员受疫情影响的相关证明(属疫情期间接受治疗的人员,需提供定点收治医院出具的治愈出院证明;属疫情期间被医学观察隔离的人员,需提供当地疾控部门出具的解除医学观察隔离证明。);7. 如企业在2020年1月24日至2020年2月9日期间,由于特殊原因提前复工的,需提供企业复工的相关证明材料。8.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9.企业银行基本账户。


(四)申请流程
符合申领条件的企业向企业参保所在地县级人社部门提出申请。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受理、审核(包括查核符合享受补贴条件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公示通过后,向市人社局提出资金使用申请,再由市人社局向市财政局申请,将使用资金下拨到县(市、区)后发放到企业。申请表、花名册可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专区下载(http://rsj.zhaoqing.gov.cn/zxfw/xzzq/jycy/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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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企业职工适岗培训补贴

免费组织职工参加线上适岗职业技能培训,已成功备案,并按培训计划完成培训任务,培训效果达到计划要求的企业,根据实际参加培训人数,按照每人每课时(每课时不少于45分钟)30元的补贴标准给予补贴,每人每年补贴不超过1000元。平台企业(电商企业)以及新业态企业参照执行。




(一)政策解读


1.培训对象包括本企业招用的职工(含在本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签订服务协议的员工制家政服务人员。2.培训种类包括岗前培训(含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培训)、在岗培训、转岗转业培训。3.企业可依托“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人才网上学习平台”(www.tech-skills.org.cn)、“技能强国-全国产业工人技能学习平台”(PC端:skills.kjcxchina.com,移动端:skills.kjcxchina.com/m)、“学习强国”技能频道、“中国职业培训在线”(px.clsscom.cn)、“广东远程职业培训网”(www.gdzypx.org)等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以及各类规范的网络培训平台,开展“互联网+”线上培训。4.企业开展线上职工适岗培训前至少7天,登陆《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培训计划、培训大纲、线上培训备案表和培训人员名册,并分别报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市属企业报市经办机构,县(市、区)属企业报属地经办机构,其中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企业报封开县经办机构、肇庆新区企业报鼎湖区经办机构〕。在《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未正式启用前,企业开展线上职工适岗培训前应将相关材料直接报市、县(市、区)经办机构备案。
(二)补贴对象免费开展线上职工适岗培训的本市企业。


(三)申请材料


1.培训前备案

①企业职工适岗培训计划

②企业职工适岗培训大纲

③线上培训备案表及培训人员名册表

④企业参训职工劳动合同

2.补贴申领材料

①企业开展职工适岗培训承诺书;

②培训效果达到培训计划要求概述;

③肇庆市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表;

④肇庆市企业职工适岗培训补贴花名册;

⑤肇庆市企业委托培训机构培训信息表;

⑥企业培训记录材料(包括学员签到表、培训影像、培训照片、培训记录表、培训成绩等)。


(四)申请流程
符合申领条件的企业在培训工作结束后6个月内,登陆《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填报企业线上职工适岗培训补贴申领所需的相关信息,分别由市、县(市、区)经办机构审核。在《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未正式启用前,企业在培训工作结束后6个月内,直接向市、县(市、区)经办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市、县(市、区)经办机构对企业线上职工适岗培训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公示、抽查、会审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由属地人社部门发放补贴。相关材料可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专区下载(http://rsj.zhaoqing.gov.cn/zxfw/xzzq/jycy/index.html)


咨询电话:0758-3103863



小额创业担保贷款

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因疫情影响经营受损,在疫情发生期间未能及时还贷的,借款人可在疫情解除后30天内恢复正常还款并继续享受贴息;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申请贷款时予以优先支持。
咨询电话:0758-3103863



其他事项

(一)上述政策如无特别说明的,执行期限为疫情防控期间。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提出申请。


(二)疫情解除的具体时间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为准。


(三)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方式如下:端州区人社局联系电话:(0758)2709028

鼎湖区人社局联系电话:(0758)2622291高要区人社局联系电话:(0758)2360020四会市人社局联系电话:(0758)3268882广宁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758)8618012德庆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758)7732918封开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758)6663735怀集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758)5593001高新区劳动保障局联系电话:(0758)3103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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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高新发布编辑部

资料来源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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