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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不要擅自代表我,要莫言赔那一块钱

海边的西塞罗 海边的西塞罗 2024-03-06

你这么以我为名找茬闹事,经过我同意了么?

各位好,肩膀疼的厉害,今天就长话短说,直抒胸臆吧。

前两天我写《万人支持起诉?请在这场“人渣大合唱”中保护莫言》一文,提了最近网上有人起诉莫言的荒谬。

昨天刷手机,看到此事的新进展——

一是法院没有受理那网红对莫言的起诉。还好,社会还有常识。

第二是胡锡进老师前两天也下场了,批评现在有一帮人打着“爱国”旗号给别人乱扣帽子,说此风断不可长。

结果隔天人家那边就回应了,称要起诉胡锡进。话说的还特大义凛然:“起诉胡锡进,是为如今的爱国人民而战!”

看到这个新闻我还挺吃惊的,因为我本能的感觉,莫言和胡锡进这两位,在我印象里都有同一类标签,那就是不太惹事儿。

莫言就不用说了,老先生一直以来(尤其是拿了诺贝尔奖之后),基本极少在公开场合对新闻发表什么观点。他真的就跟他在诺奖上的那个演讲一样,是个“讲故事的人”。所以10年前我刚参加工作的时候,网上对莫言的普遍批判还都是觉得他人如其名,“莫言”、不发声。


而胡锡进老师这个人,他倒是经常发个声什么的,但如果你常看新闻的话会知道,他说话都是那种感觉——遇到一个什么事儿他一定说“对于xxx,老胡觉得……老胡还觉得……老胡又觉得……”总之就是方方面都给你谈到,力求达到一种“听君一席话,如听一席话”的感觉,看上去一篇评论写了千把字,但你读完以后的体会经常是——“大音希声”啊,说了等于没说……
某种程度讲,胡总编这也算另一种感觉的“莫言”吧。


总之这两位在我印象里都是那种不那么容易招惹是非的人,再加上两个人都有官方身份,一个是北师大的教授,另一个是环球时报的退休总编,按说挨批怎么着也轮不到他们才对。

当然我知道我这样说肯定有人要抬杠——莫言、胡锡进就不能批评么?既然他们是作家、总编,每个读者都有批评他们观点的权利!

你这样说,当然也对。但我要提醒你一个基本事实:莫言和胡锡进摊上的事儿——是起诉、是起诉、是起诉!

重要的话说三遍。

起诉和普通的批评不同,一旦它进入司法程序、形成判决,它就是具有法律强制力的。哪怕不作出不利于被告的判决,甚至不进入司法程序,在很多时候它对当事人产生的困扰也是相当大的。你看张罗起诉莫言的那位,现在已经在网上纠集起了相当大的声浪,还搞了什么万人投票,甚至这人还公开威胁,说如果正规法律程序走不通,他就要“使用暴力手段”……

我觉得这已经上升到人身威胁了,对于作家、编辑,不喜欢、批评、不买他的书、取关他的微博,这固然是你的自由,但起诉乃至发出威胁,这就太偏激乃至偏执了。
当然偏激、偏执的人什么时候都有,但一个如此偏激、偏执的主意,居然能在如今的互联网上应者云集,搞出这么大的动静。这是让人真正害怕的点——我不知道有此先例之后,会不会有别的网红弄潮儿出来如法炮制,靠展现或者强装偏激和偏执博出位。
而下一个这种网红,他所对准的目标又是谁?谁知道呢?
连莫言和胡锡进都不保险了,我觉得谁都别说自己安全。
黎塞留说得好:“给我一个这个世界上最诚实的人,让他写六行字,我一定能从中找到足够的理由来绞死他。

贝利亚更牛:“让我看一下那个人,我就能告诉你他是个罪犯!

思来想去,莫言和胡锡进与我们这些普通人唯一的区别是啥?无非就是他们比我们出名罢了。



昨天的文章我又聊了两句刘慈欣老师的《三体》,在《三体》的黑暗森林寓言里,“被看见”这件事本身就是一种罪,因为你把自己的坐标广播给了全宇宙,而对其他文明来说,打击你是几乎没有成本的,它可以是一颗“光粒”或者一个“二向箔”,对超神文明来说,已经普及到个体几乎可以随意取用的程度了。

既然零成本,那为什么不做呢?

既然你被众人所看见了,那你怎么保证没有谁闲来无事不打你一下呢?

所以这样的逻辑一旦能走得通,所有“广播者”或“被广播者”就都是危险的,无论你向宇宙广播什么,“被看见”本身成了一种罪。

所以当看到那个网红秀出他在法院排队起诉莫言的那张叫号单,我当时真的很想说:

你看这张纸,它又小又薄,像不像传说中的二向箔?


而那些在网上给起诉莫言点赞和关注的人,他们投出的,是一颗颗光粒吧?

昨天我在文章里说,我很不喜欢大刘的一些故事逻辑,因为他总把人类逼到一些很极端的环境死角里,在这些死角中,正常的人性都成了奢侈、矫情而圣母婊。然后大刘再批判这些正常人性。让人看了很不舒服。

可是写完那文之后我又反思,我觉得错倒也未必在大刘,他只是用科幻为我们描绘了一个地狱,这是他的创作自由。任何人无权因为自己感情受到伤害而起诉他。

重要的只是,我们应该避免在现实中去重现这个噩梦。

所以,我反对甚至厌恶任何在现实中试图搞“光粒”和“二向箔”的人。
因为我们已经进入了互联网时代,“每个人都能成名十五分钟”,任何人都可能成为广播者或被广播者。

而即便你不以码字为生,你在网上的发言加起来也一定超过六行了吧?你感保证你说的话句句经得起这样
就好比那个起诉莫言、要他“赔全体中国人每个人一块钱”的家伙,别看他打着爱国的大义名分,但难道他以为自己就可以逃脱这种规律,在这个旗帜下绝对安全了么?
不然吧?
这人让莫言赔每个中国人一块钱,这是否涉嫌在“致敬”当年八国联军统帅瓦德西让每个中国人赔一两白银的行径?你是何居心?

再问,难道在你心目中每个中国人民族感情被伤害真么严重的事情,就只值一块钱吗?你这么看轻我们的民族感情,又是何居心?

那是不是所有人都可以也去起诉你,让你赔个一万五千亿啥的?

而且颇为有意思的是,在宣称要起诉胡锡进时,虽然,此人口口声声说“起诉胡锡进,是为如今的爱国人民而战!”但却不再提十五亿这个标的了。

这其实颇为奇怪。
因为我敢打赌,全中国老百姓当中听惯了胡总编遇事儿就“老胡觉得啊……老胡又觉得……”的人,绝对比真看过莫言小说的人多。
我觉得这位抬杠者在这里倒确实是聪明的——因为任何疯狂的事情发生一次是个悲剧,发生到第二次时就会是个闹剧,所有人都知觉到它的荒唐。

试想,假如他起诉胡总编时也索赔15亿元,那这件事的荒谬感就会激增。以后索赔15亿元没准会成为一个可笑的梗,而丧失他想要的那种大义名分感。
没准你逛公园时,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一下,也可以有人跳出来,说你居然破坏公共环境,我已经用手机拍下来了!发到网上你就伤害了全体中国人的感情,所以我先代表全体中国人向你索赔15亿元!

荒不荒唐?缝补疯狂?但这就是这个逻辑推演下去的结果。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



似乎又写长了,胳膊又开始痛。其实,跟莫言的莫言与老胡的“老胡还觉得”差不多,我也是个不想生事的人。所以我无心也无力跟那些偏执的人论争。

我只想提一个要求:这号人再“代表全体中国人向莫言索赔”时,不要捎上我!!!

第一,他这样起诉没经过我的同意,他不能代表我。

第二,我没觉得莫言老师或胡总编伤害了我的感情。

第三,就算真伤害了,凭啥我的感情那么贱,只值一块钱?
我觉得搞这种闹剧,才是在真正侮辱了我,侮辱了我所生活的这个希望和平、稳定、消消停停安生过日子的社会。
本文3000字,写了半天,发现无非说了些很常识的话,抱歉。
但面对着无厘头却汹涌的恶潮。我觉得,这是我所能做、也当做的抗争。
病中为文,行笔匆匆,感谢读完,喜欢请三连,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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