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这些外贸新规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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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看看3月份的外贸新规吧!
✦中国对美加征关税排除工作展开
✦中美双方新一轮关税排除清单
✦巴基斯坦提单新规
✦巴林提单强制性提供海关编码
✦印度大幅提高进口关税
✦印度对锂、镍电池强制检验新标准
✦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保免征5个月
✦正式取消出口退税最晚申报期
✦全国收费公路免收车辆通行费
01
中国:对美加征关税排除工作将展开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2月17日发布的公告,自2020年3月2日起,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接受相关中国境内企业申请,在对有关申请逐一进行审核的基础上,对相关企业符合条件、按市场化和商业化原则自美采购的进口商品,在一定期限内不再加征我对美301措施反制关税,支持企业基于商业考虑从美国进口商品。
拟签订合同从美国采购并进口相关商品的中国境内企业,均可作为申请主体,根据已公布的可申请排除商品清单及自身需求,通过排除申报系统按要求提交市场化采购排除申请。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将根据填报信息,结合第一、二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申请情况,组织对有效申请逐一进行审核,并通过排除申报系统等方式,及时将排除申请结果通知申请主体。
文章推荐:中国启动对美加征关税排除工作
02
中美:双方新一轮关税排除清单
美国公布新一批对中国加征关税商品排除清单
20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公布了新一批2000亿美元加征关税商品清单项下的产品排除公告,本次通知共涉及47项排除产品(46项部分排除产品,1项完全排除产品),3项历史排除产品描述修改。本次公告还对此前第14批排除产品中编码为8708.99.8180和第15批排除产品中编码为4201.00.3000和第16批排除产品中编码为9405.20.6010的排除描述进行了更新。
中国公布第二批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单
21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第二批(600亿美元商品)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单,其中"清单一"商品已加征的关税予以退还,”清单二“商品已加征的关税不予退还。清单一商品:自2020年2月28日至2021年2月27日,不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清单二商品:自2020年2月28日至2021年2月27日,不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已加征关税不予退还。
03
巴基斯坦:提单必须提供NTN号码
据巴基斯坦最新港口要求,NTN号码必须提供并显示在提单上。在递交SI时,应提供收货人NTN号码并显示于收货人栏处最后一行;如收货人为银行或to order时,需提供并显示最终收货人即第一通知人的NTN号码在提单上。针对SOC箱,请在品名栏处显示箱属NTN号码。
04
巴林:强制性提供海关编码
巴林港务局最新公告,要求所有进口巴林的货物都必须提供货物海关编码(HS CODE)。具体要求如下:对于所有进口巴林的商品,货物载货清单必须强制性提供海关编码(HS CODE),从2020年4月1日起生效 (巴林港口卸货),港口当局将对违规行为将会处以罚款和修改费。
05
印度:大幅提高进口关税
印度政府财政部长尼马拉·西哈拉曼(Nirmala Sitharaman)在其2020-21年政府预算中宣布,上调家具、鞋类、家电、手机零配件、玩具等产品的进口关税,并进一步修订关税法(Section 28DA)有关反倾销及相关措施规定以限制进口!
具体上调进口关税的产品包括:
鞋类关税从25%提高到35%;
玩具关税从20%提升到了60%;
座椅、灯具和床垫等家具的税率将从20%上调至25%;
风扇、食物研磨机/搅拌器、剃须刀、热水器、烤箱、烤面包机、咖啡机、加热器和熨斗等电器以及文件柜和纸盘等固定物品的关税从10%增加到20%;
商用冰箱的关税从7.5%提高到15%;
冰箱和空调压缩机的关税从10%提高到12.5%;
铁路运输风扇的关税从7.5%提高到10%;
焊接和等离子切割机的关税从7.5%提高到10%;
电动汽车方面,进口完全建成的电动公交车和电动卡车的关税从25%提高到40%,公共汽车、卡车和两轮车的半成品关税从15%提高到25%,乘用车和三轮车的关税从15%提高到30%,所有电动汽车的进口套件(零部件进口到印度再进行组装),关税从10%提高到15%;
去壳核桃的关税将从30%提高到100%。
此外,光伏行业的外贸人请特别注意:从2020年2月2日开始,印度对进口的太阳能电池征收20%的普遍性关税,包括封装的、未封装的太阳能电池。除了上述的普遍性关税之外,中国出口印度的光伏组件,还将被征收15%的防卫性关税。即中国产品关税为35%!
06
印度:锂、镍电池强制检验新标准规定
印度标准局将于2020年3月14日针对可充电电池及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电池(Secondary cells and batteries containing alkaline or other non-acid electrolytes)实施新标准,该等产品将列入强制检验登记清单(Compulsory Registration Scheme)。
新标准共有两项:
1. 镍电池IS 16046(Part1):将採用2018/IEC 62133-1:2017标准;
2. 锂、镍电池IS16046(Part 2):将採用2018/IEC 62133-2:2017标准。
现有两项标准IS 16046:2015/IEC 62133:2012,将于2020年2月14日起停止接受申请。有关符合现有标准进口产品须以新标准重新申请检验,否则将禁止进口,在印度制造电池也比照办理;于2020年3月14日前进口或境内库存允许继续销售。
07
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保免征5个月
2月1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放出多项惠企新政,包括: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以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使企业恢复生产后有一个缓冲期。
除湖北外各省份,从2月到6月可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上述三项费用,从2月到4月可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湖北省从2月到6月可对各类参保企业实行免征。
同时,6月底前,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在此期间对职工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实施上述政策,充分考虑了社会保险基金结余等情况,可以确保养老金等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08
出口退税最晚申报期取消
2020年1月份财政部、税务总局两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号,其中第四点明确规定取消出口退税申报期限(以前规定必须次年4月纳税申报期前申报),取消超过期限免税申报以及视同内销要求。
该政策影响巨大,涉及到全国所有出口企业,避免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部分出口企业2018年逾期未申报的出口报关单数据可以继续申报出口退税(适用生产出口企业和外贸出口企业)。
文章推荐:出口退税最晚申报期取消
09
全国收费公路免收车辆通行费
2月15日,交通运输部正式发布《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通知》:2月17日零时起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全国收费公路免收车辆通行费。根据最新下发操作指南,目前暂定免费时间是到6月30日。不过根据疫情的进展,这个时间有可能提前或者延后。
免费的范围是依法通行收费公路的所有车辆,包括所有客车、货车、特种车辆,当然也包括集卡等等。而且包含所有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包括全国联网收费公路、以及各地开放式收费高速公路和普通收费公路
Ps: 本文由外贸救助中心,外航运综合整理,转载请务必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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