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专栏|周雪光:学术研究与写作风格
Works and Lives: The Anthropologist as Author
by Clifford Geertz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8
这本小书,正文149页,是文化人类学家格尔兹 (Clifford Geertz) 以他于1983年在斯坦福大学Harry Camp Memorial Lectures的四个讲座修订而成,着眼于人类学中四位重要学者—Levi-Strauss, Evans-Pritchard, Malinowski, Benedict—各具特色的学术生涯和写作风格,解读学术研究与写作呈现间关系。如果让我来提炼其中的基本主题、并推而广之到一般社会科学领域的话,那就是,不要迷信数据或模型-不是资料通过学者说话,而是学者通过资料说话,而且怎样说话很重要。这也是格尔茨创立的文化人类学的要义这一。
喜欢这本书,因为这个主题,还有写作风格 –– 典型的格尔兹笔调,曾获得1989年“the National Book Critics Award”。印象中,这本书是在读研期间在斯坦福大学出版社廉价处理图书时购买的,但放在书架上一直未读(抑或粗略翻过而未有感受?)。十多年前为了田野研究做准备,意识到写作在质性研究中的重要性,开始阅读中英文中各种文学性作品,无意间捡起这本书阅读,正值关注学术与写作关系的求知阶段,故读来特别有感触。曾经带着这本书到各地包括田野旅行,封面磨损近脱落,用透明胶纸固定。还记得阅读后对自己的影响:有意识地把研究者的自己通过写作放进研究情境中去,在几篇以田野研究为主的论文中都特意如此尝试,以强调这是主客观相互影响的研究产品(intersubjective process)。 尽管从实际发表的效果来说,不如自己希望的那么理想,但努力尝试了就值得。
这部著作的主题是解析学术著作背后的学者其人与其写作风格。格尔兹在本书一开始就以福柯的“What is an Author”文章为引子,讨论了“作者-功能”(author-function)。这里涉及两个问题:第一,作者如何“签字”,即如何通过学术写作来印证自己的身份?第二,文本的discourse是什么?这个问题在人类学以及其他社会科学领域中并没有统一格式或一劳永逸的满意答案。与文学界不同,在学术界中作者与作品之间是一个微妙关系,作者一方面要表明自己是作品的生产者,另一方面又要表达作品的客观性即学术性,即非个人情感所为。我们所熟悉的学术论文格式,通常有着刻板但客观的形式面孔,正是意在体现非个性的学术性。在社会科学研究中,特别是质性研究学者,在写作上既不能注入太多个性,如个人情感或个人经历,又要不断地“签名”和“再签名”,以证明自己的确“亲临其境”(“being there”),已确立自己与研究发现之间关系。用格尔兹的话来说,作者通常扮演两个互为矛盾的角色,既是宗教信徒又是地图绘制者,既有主观信仰又要客观公正,这是一个两难的处境。处理得当,两者相得益彰;处理不当,互为拆台。
书中讨论了人类学界四位大家的不同写作风格与他们的学术研究工作的关系,以及这些学者是如何在自己的作品上不断“签名”和“再签名”的。我不想对本书内容说太多的话,请读者自行阅读,寻找自己的感受。我想就这个题目泛谈一下自己的感想。
说起学术写作,在阅读中大致可以分辨出三类风格。第一种是海明威式的,常用宣称式(declarative)语句,简洁直白,极具权威性,不容怀疑。许多自己喜欢的著作中都具有如此风格,如Charles Tilly’s Coercion, capital, and European states, AD 990-1990, Andrew Walder’sCommunist Neo-Traditionalism, and John Womack’s Zapata。
第二类写作风格是心平气和,娓娓道来,看似平淡,实则润物无声,静水流深。我喜欢的Karl Weick即是这样一位学者。他擅长从一些具体事例或故事出发,以小见大,把抽象的分析概念与生动的事例结合起来,阐述道理于细微点滴之间。Mary Douglas’s How Institutions Think, Albert O. Hirschman’s The Passions and the Interests 也属于这一类风格。不得不提一下,文学领域中J.M. Coetzee的作品,如Disgrace,亦是如此风格,其描述不动声色、字句平淡洗练,但读下来寒气深入骨髓。
另外一种风格则是渗透了个人的性情、机智或魅力风格。Joseph R. Levinson’s Confucian China and Its Modern Fate即属此类。当年读李泽厚年轻时代的论文集,为他的激情和活力所感染。格尔兹本人的文笔风格变化很大,早期作品(如Peddlers and Princes)包括他在AER上的论文,组织清楚完整、语言工整直接,一如通常所见的专业写作风格。但后来的文笔蜿蜒层叠,大量的形容词、语气词套串在迂回多转结构中,犹如看一副印象派画,斑驳陆离且隐约闪烁,既扑朔迷离,难以凝目注视,又给人巨大的想象空间;又犹如西班牙式院落,大院套小院,旁连他人宅第,如入迷宫,时常茫然不知身在何处,但也可能无意间巧遇别有洞天的惊喜。
读研时欣赏James March的写作风格,处处流露出智慧、幽默。那是因为早年的成功使得他很早就摆脱了世俗羁绊,可以洒脱自如地发展自己的天性,其境界非常人可至,难以模仿。记得不久前一个晚上,在夜色笼罩的一簇灯光下闲览马奇诗集,心中一惊,好像一不小心走进了他的内心世界,窥见他的情感生活,领悟到为什么他选择了学者和诗人这两个如此不同的角色……
不同风格的写作给生活带来不同的节奏、色彩和心情。写作引起思考,思考触及领悟,领悟令人兴奋。写作带来感慨或惆怅,让人安静下来,细微体验内心情感波动。那句歌词怎么说的来着,“整理好心情再出发”。各种风格的写作让人整理心情、转换节奏、自我调整、再次启程。
很佩服那些在学术界滚打摸爬但仍然保留了自己个性、风格的学者。可惜,大多学术翻译作品都不足以传递这些学者独特的呈现风格。中文翻译作品读下来给人的感觉,似乎这些作品背后都是千篇一律的面孔。
在教师会议上讨论录用新同事时,大家经常提到的一个判断标准是,这位学者是否有“自己的声音”(“find his/her own voice”),换言之,他/她是否有创新的能力。创新能力体现不同于他人的研究见解,体现在新的研究问题、新的理论思路、新的研究方法等方面,而这一切都需要通过写作来加以呈现。可以说,有力的表述、清新的写作风格可以给人耳目一新之感,抓住读者的注意力,也可以凸显其创新之处。
是不是可以这样说,写作风格塑造了不同学术产品,至少在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领域如此?犹如建筑艺术一般,同样或类似的建筑材料,经过不同设计师的独特想象和安排,就会产生迥然不同的形象和效果。钱钟书有句名言,如果鸡蛋可口,为什么一定要认识那只下蛋的母鸡呢?其实,作为学者的钱先生不会不知道,虽然各只鸡蛋间难分彼此,但学术产品间差别很大,此“蛋”非彼“蛋”,因“鸡”而异。由蛋识鸡、循鸡求蛋几乎是学术成长的必经之路。
文如其人。我相信这句话,包括学术文章。文字之下,流露出作者的性情,或简捷或繁琐,或自信或踌躇;或张扬或内敛。当然,还有一类,即没有个性。有这样一段经历观察。与一位学友交流学术成果。长时间以来一直给他提意见,写作的句子太正式太复杂,应该更为简捷明快。每次他都虚心接受,也知道他在努力改进,但多年下来变化不大。我终于意识到,写作风格来自个人性格,殊难改变。有时会欣赏某种风格,但也意识到这不是自己的风格。
有意思的是,我们的研究生训练中有着系统的研究方法课程和研究实践过程,但对于写作和呈现却少有专门课程教授,似乎这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学术研究与写作呈现,似乎是两个不同的、甚至毫无关联的课题。难怪社会科学领域中糟糕写作而成的作品如此之多。
作为读者,每个人因性情品味不同,会喜欢不同的写作风格;在不同的情景下,可能会喜欢不同风格的作品。从发展/成长的角度来看,我们的阅读品味可能随人生经历的不同阶段发生变化。年轻时候可能更喜欢海明威式的写作风格,大约这个阶段少年气盛,容易接受这种风格。在人生旅程积累了经验感受、有了主见后,会感到这种不容置疑、“holier-than-thou”的口吻不太舒服,更容易接受那种心平气和的讨论。作为读者,我喜欢读那些有着个性的学术作品,可惜这样的作品在社会科学界寥若晨星。倒是在书评中可以读到一些颇有个性的文笔,特别喜欢英国人写书评时常流露出的幽默和机智,也遗憾没有更多的时间来读这类“闲作”。
在书架上有一格是专门放自己喜欢的书籍的,它们是我心中的标杆。这些书籍可以随时取下、随时翻阅而有所收获的。这些书籍大多有这样两个特点,其一, 它们多是质性研究、以小见大的作品。与那些严密精细的量化研究相比,我偏爱这些作品散发出的创造性和灵气。其二,它们大多是“小书”,几十页到一两百页。想来其中的缘故是,它们多是作者们在长期研究工作后提炼升华的结晶,摆脱了经验研究的“签名认证”或枝节末梢,去繁就简,去华存实。写作风格也是一个原因:在这样的人生/学术阶段,如罗素所说,心胸逐渐如大海一般宽阔,海纳百川,波澜不惊,自我不再,文笔也随之趋于平和自然,无需大声地呐喊呼唤。
喜欢阅读这样的小书,希望有一天自己写出这样一本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