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 · 法治 | 如何保障每个人的权利?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书单分享第四期,公正与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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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
公道在心,不偏不倚。
即社会公平和正义,它以人的解放,人的自由平等权利的获得为前提,是国家社会应然的价值观。
心中有准绳,不偏任何一方,原则性强,彰显道德的力量。《论语·季氏》中说:“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且患不均。”《苟子·正论》:“上公正则下易直矣。”
荐读:
公正是一种道德观念,价值理想。因此所荐均为哲学书。
何为正义?何为理想社会?通过苏格拉底与各色人等的对话,柏拉图设计了一个真、善、美相统一的政体,可以达到公正的理想国。这可能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理论乌托邦。
贤者政治、斯巴达政体、寡头政体、平民政体、僭主政体,历史上出现过的国家类型及其嬗变,他都已一一推演。而这些不过是他的理念之国——由哲学家治理的理想国的变体。
民主的雅典曾战败于军国主义的斯巴达,柏拉图的老师苏格拉底被雅典的500平民大陪审团票决处死,于是他终其一生寻求追求正义和智慧的、善的国家。同时他又说:“这种城邦在地球上是找不到的。”“或许天上建有它的一个原型,让凡是希望看见它的人能看到自己在那里定居下来。”
正义、人性、智慧、国家、政治、社会、教育、法律,两千五百年来人类思索过的所有问题,他都在自己创办的雅典学园里与学生讨论过。思想家们沿着他的理念,走向不同的方向。他的学生亚里士多德,就游历各地,深入到现实的王国。
整个西方哲学史都是柏拉图的一系列注脚。
——怀特海
20世纪60年代之后,美国社会风云变幻,经济衰退、城市贫困、种族歧视、民权运动、反战浪潮……英美传统的古典自由主义(如今的保守主义)受到了挑战,要求平等的呼声渐长。如我们昨天的推介,自由和平等有时并不一致,如何选择才是正义的?
新保守主义(对应共和党)坚持自由是西方社会的核心价值,过分强调平等会妨碍自由的实现;而较为激进的自由主义者(对应民主党)则认为平等才能保证人们的自由,政治和经济资源的不平等分配会侵害一部分人的自由。
罗尔斯将注意力集中在民权和贫困两大问题上。他主张正义即公平,试图协调平等和自由二者,不过总体上平等倾向更为明显。对于不平等的现状,他认为仅仅效率原则不是正义的;差别的存在要符合地位最低者的最大利益;机会均等开放。这实际上要求向弱势者补偿。
这本书引发了很多批评,但在当下的中国却十分应景。效率与公平这一对世界性的难题,应如何平衡?
桑德尔是罗尔斯的批评者。他开设的“公正”公开课是哈佛历史上累计学生最多的课程。他通过一些尖锐的假设和真实的案例,让听众或读者置身于道德伦理的困境中,以便让他们思考什么才是公正的选择。
这本书比较过瘾的是,让你不耐烦于政治哲学和道德哲学的道德理念。让不同人随时出场,以不同的方式论辩写作,告诉你公正是需要你判断的。从生活经验出发,读者自己要判断,而不是要作者判断。让所有的理论家出场,告诉你理论家已经有这么多的立场,现在你怎么办?
——清华大学政治学系教授 任剑涛
▍法治
章法有度,自成方圆。
它是治国家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是通过法治建设来维护和保障公民的根本利益,是实现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制度保证。
法治是个人行为底线、知法、守法、执法、护法,为天下太平。商鞅:“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所以备民也。《淮南子·泛论训》:“知法治所由生,则应时而变。不知法治之源,虽循古终乱。”
荐读:
法律作为一种由规则组成的独立体系,常常因其复杂交错的理论和严谨乏味的推论让人望而却步。雷蒙德在前言中说,“任何对法律,甚至是对其入门知识进行浓缩的努力,即使不是堂吉诃德式的幻想,也是乌托邦式的事业。”
即便如此,他也没有放弃努力,通过提炼法律这一复杂体系中的要点,介绍法律的基础知识,并且尽可能避免使用技术性的术语,他所希望的,仅是“激发读者对于法律引人入胜的特质的好奇心,并且促使读者进一步思考和探索法律在我们生活中所起到的中心作用。”
自然法(Natural Law)理论认为存在一种永恒不变的正义观念,或源自宇宙的本性、上帝的意旨,或源自人类的理性,这一正义观念即是法的源头。法律实证主义(Legal Positivism)则认为法是人类社会的产物,是人类有意识创造出来的行为准则。
法律定义权利并对其进行保障,不同的源头赋予权利不同的意义和地位。区别于前述两个源头,德肖维茨提出了新的理论——权利既不来自上帝或自然法则,也不仅仅来自人类意识创造下法律的规定,权利来自于人类对过去经历的暴行磨难的反思。为了避免重蹈覆辙,人类创立和积累起权利体系来抵抗恶行的侵袭。
从测谎仪到摄像头,从安检到城管,从公捕公判到因言获罪,法治十年观察,备感路程艰辛。法治是一种许诺,“走在斑马线上是安全的”。可是,若不能真诚落实法治,斑马线将成为死亡线,死因则是对制度的信赖。这是国家和国民最不能承受的。在作者冷静而富有感情的文字里,不难窥见,法治还在艰难前行,法律人一直在为法治的启蒙而呐喊。
本书涉及的问题和知识都相当广泛,几乎每一篇文章都涉及到当代中国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问题,不仅有中国的,而且有外国的,不仅有当代的,还有古代的:从鲁迅的肖像权到西欧的像章学,从宪法到反腐,从《圣经》故事到2000年美国大选。作者从容不迫,娓娓道来,举重若轻,天马行空,信手拈来,随心所欲不逾矩。广博的知识面和学术视野,对中国政治法律的独到观察,都迫使读者必须“认真对待”。 作者在写作中融入的自己独到的观察、分析、发现和思考,使这本书成为中国法学的一本无可替代的著作。
——苏力,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任何权力都不得位于法律之上”;“罪责越重,刑罚越重”;“任何人不因思想受处罚”;“受强制实施的恶行应当归责于强制者”;“不知法律不免责”……
作者将看似简单的刑法格言结合具体案例并展开,用轻松的笔法和层层深入的分析展示了刑法学的博大思想和理论内涵,可以作为刑法学的启蒙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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