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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司法局“三突出”贯彻落实 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2017-08-29 平昌司法



突出学法对象。一是抓实“一把手”学法,通过“一把手”讲法、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等制度,提升“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成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能力。二是加强司法行政干警学法,通过举办“司法所长(负责人)培训班”等方式,采用“以案释法”研讨会、“学法专题”交流会等形式,增强基层司法行政干警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和谐稳定的能力。三是加强新进司法助理员学法,通过举办新进司法助理员法治培训班、法律知识考试等形式,培养新进司法助理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履职、依法行权的法治素质。

突出学法内容。重点组织学习宪法,把宪法学习放在首位,深入学习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培养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至上的理念,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重点组织学习国家的基本法律,突出民法、刑法、行政法、诉讼和非诉讼程序等方面的法律,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定修改的法律,努力掌握基本法律知识。重点组织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学习市场经济领域法律法规,做到人民群众知道的法律要“懂”,普通百姓涉及的法律要“通”,精准扶贫需要的法律要“精”。

突出学法实效。通过督导检查强化学法实效,将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学法活动纳入单位党建工作内容,每季度对各股、室、处、所、中心学法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对学习情况进行通报。通过提供经费保障学法,将组织学法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并实现逐年增长,以保障学法用法的顺利开展。通过培训保障学法,每年组织开展司法行政人员常用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保障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学法培训的常态化、制度化。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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